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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兵工作

第二节 民兵工作



                 第二节 民兵工作
  1985~1994年,农场民兵体制一直沿用团级编制,兵员是根据条件有多少编多少,团长、政委、参谋长等职分别由场长、党委书记和武装部长担任。民兵团先后下设民兵连,连长、指导员等均由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兼任。民兵人数达700余人。
  从1994年开始,围绕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央军委新时期军事战略的要求,本着有利于垦区经济发展的原则,北安垦区系统统一组建了 7个民兵营,引龙河农场被编为北安垦区基干民兵三营营部(56)人和三营一连(98)人。所辖尾山农场和格球山农场各一个连。三营部的营长、教导员等职务均由农场场长、党委书记、武装部长等相应的领导担任。1999年建在农场的三营部撤销。
  1999年,分局民兵应急分队队部及二排建在农场良种站,总兵力共计47人,队部队长由分局军事科长担任,指导员由农场武装部长担任,其他领导职务均由良种站的主要领导担任。队部所辖龙镇农场和襄河农场各一个排。
  由于农场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场直单位已全部解体,场直单位的民兵组织也随之取消,再加上现已进入独生子段,多数适龄青年在外地读书或打工,按条件能编入民兵组织中的青年也相对减少。因此,民兵的编制也在缩减。到2001年,全场共编民兵 341人,其中:有分局应急分队47人;基干民兵一个连98人;普通民兵二个连,每个连98人。2005年,全场共编民兵335人,基干民兵139人,普通民兵19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