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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队伍

第十二章 公安

第一节 机构 队伍


  
                 第一节 机构 队伍
  一、机 构
  1986年3月,农场组建两个派出所,撤销治安股。
  1987年4月,撤销两个派出所,恢复治安股。
  1989年5月,组建消防队,11月组建交警中队。1990年1月24日,组建巡警队。
  1991年3月,由分局政法委、公安局批准成立七台河煤矿保卫科;8月经请示农场党委,同北安管局武装部商议批准引龙河弹药库改为行政拘留所。
  1993年11月,撤销七台河煤矿保卫科。
  1997年3月,组建3个警务区,同时撤销治安股、巡警队;8 月组建“110”报警服务台。
  1999年3月,增设连队警务区。
  农场公安分局历任局长:崔福懋(1987~1990)、周永林(1991~1992)、张永喜(1993~1993.2)、王文举(1994~)。历任教导员:潘德文(1968~1990)、张永喜(1991~1992)、周永林(1993~1998)、李跃杰(1999~2002)、马普军 (2003年,副教导员)、赵正岩(2005~); 历任副局长:周永林(1986~1990)、潘德文(1991~1992)、王文举(1993~1993.3)、李跃杰(1993.4~1998)、刘庆山(1999~2002)、马普军(2003~)。历任刑警队长有:赵健忠(1986~1991)、李跃杰(1992~1995)、刘庆山(1996~1998)、孙占军(1999~)。历任交警中队中队长:徐宝臣(1986~1990)、卜庆全(1990~1998)、马普军(1999~2001)、孟亮(2002~)。历任治安股长:王文举(1986~1992)、刘庆山(1993~1995)。消防队长王晓东(1989~)。
  农场公安保卫机构:警务区、刑警中队、交警中队、消防中队、警务区、户籍室。总编制20人。所辖7个管理区和场直,辖区人口11 933人。
  1999年12月,公安局第一次进行人事制度改革,有24人参加了考试,通过岗位填表、述职演讲、民主评议、量化折分、竞聘上岗 19人,落聘5人。
  2001年,农场公安分局被总局政法委评为“政法队伍先进单位”。
  2002年1月,农场公安分局侦破特大绑架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人质安全获救。被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8月,侦破特大抢劫、强奸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农场公安分局被农垦总局评为2002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被省政法委评为“学东莱创人民满意派出所标兵单位”。
  2002年,农场公安分局被垦区公安局评为“三级派出所”。
  2003年,农场公安分局被垦区公安局评为“两化一流”公安分局,授予集体三等功。被北安农垦公安局评为优秀公安分局。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被省公安厅评为“二级派出所”,被省垦区公安局授予集体三等功。
  2004年,农场公安分局被北安农垦公安局评为优秀公安分局。
  2003年10月10日,农场公安局被评为防“非典”、“二化”一流分局,奖励 1万元。被分局评为一流分局先进单位。
  2004年1月9日,被省公安厅评为“2003年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2004年4月7日,被省公安厅评定为二级公安派出所,授予集体三等功一次,在北安农垦分局率先进入二级所。
  2004、2005年,被评为北安分局优秀公安分局。被评为北安垦区第一个被评为“两化”一流公安分局。
  二、队伍建设
  1999年,农场安分局有在编民警20人,大学本科学历的5人,专科学历的 15人,平均年龄37.5岁。
  农场公安分局积极组织民警认真学习规章制度,从条令条理意识、纪律作风、警容举止等方面入手,加强养成教育,达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规范内务秩序,各警队办公场所、办公用具、图文像表、衣物鞋帽等各种物品的放置及宿舍内生活用具摆放达到整齐有序、美观大方、简洁实用的要求。认真落实武器警械管理使用制度,健全保管设施,严格履行手续,保证安全方便的实战需要。深化警务公开,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其他全部进行公开。在窗口单位设置“警务公开栏”,让群众获得最大的方便。完善外部监督,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特约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并向其报告工作、征求意见,积极开展警务评议,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严格内部监督,实行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责任调查制,每季度进行一次调查,确保不出现冤案、错案;实行警队领导工作报告制,各警队警长每半年汇报一次工作,接受民警监督评议;强化警务督察,定期对民警执行警令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对违反者坚决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