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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消防

第四节 消防



                 第四节 消  防
  1989年,农场成立消防队。1991年9月,农场为消防队配备了一台4.7吨位消防车。1998年,投资近6.2万元,购入3.5吨泵浦消防车。在农场建立了分局第四座消防训练塔,消防人员队伍素不断提高。2004年消防投入新建消防加水点4处,投入资金1万元。以“大练兵”活动为载体,合理安排理论学习与技能训练的时间,把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通过练兵,全体战斗员无论是从体能、业务理论、技战术水平都有了明显的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明显增强,驾驭火灾的能力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全面提高消防队伍战斗力。
  1991~2000年,农场消防队共扑救各类火灾36起,受理火警37起,为农场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近79万元。1998~2005年,农场未发生过一起重、特大火灾和较有影响的火灾案件。
  1991年,农场消防队参加北安分局组织的消防大比武中,获得个人单项第四、第六的好成绩。1996年,参加管局消防技能比赛中获得个人单项第二名、第三名。2001年,参加分局组织的消防大比武中获得集体第三名。2002年,被分局授予集体通令嘉奖。2005年,参加分局组织的消防大比武中获得第三名。1991年至2005年,连续获得总局、分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荣誉。
             消防队受理火灾火警情况统计表
                 (1989~2005年)
  表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