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第十四章 审判
第一节 机构
第一节 机 构
1986年 6月,孙振环任引龙河人民法庭庭长,郭德生任助理审判员,刘学武任法警,王颖任书记员。1992年郭德生、王颖调出法庭,刘学武任助理审判员,张建亮、夏晓红调入,张建亮任审判员,夏晓红任书记员。1996年末,孙振环退休,张建亮任引龙河人民法庭庭长。
2002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庭机构改革的要求,引龙河人民法庭、尾山人民法庭、格球山人民法庭三庭合并,成立尾山人民法庭。为尾山人民法庭引龙河办案组 3人。2002年北安农垦法院成立执行局,下设执行中队,执行中队设在引龙河办案组,为北安农垦法院执行局执行四中队,中队设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