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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法律公证

第十五章 司法

第一节 法律公证


  
                 第一节 法律公证
  农场司法分局法律服务所在北安分局公证处的指导下,协助公证处做好公证宣传、公证证源信息的收集传递、介绍联络公证和证前服务事项。协助公证处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索取有关材料、协助向当事人送达公证文书等服务。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场的体制的改革、农机具的转让、土地长期承包、兴办家庭农场等都与农场签订转让合同。在协办公证前,农场司法分局工作人员宣传有关公证知识和公证的作用及意义、收集、传递证源信息。解答公证法律咨询,代写公证申请书。在协办公证过程中,根据公证处的授权委托,对公证事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当事人的身份和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能力进行审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索取证明材料。协办各种协议公证1 973件,土地长期承包合同1 041件,家庭林场承包合同13件,婚前财产公证15件,财产继承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