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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普法教育

第三节 普法教育



                 第三节 普法教育
  按照总局关于在垦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要求,农场完成了“二五”(1991~1995年)、“三五”(1996~2000年)、“四五”(2001~2005年)普法教育工作。
  普法工作中,农场通过有针对性地在全场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场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水平和能力。提高了广大职工群众遵守法律、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努力实现了由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
  普法中深入学习宣传了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了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与公民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深入宣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宣传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迫切要求普及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农场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农场将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依法治场与以德治场相结合,使农场民主与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自开展普法教育以来农场共投入普法经费16万元,购买各类普法教材 3 000余套,保证了普法教育用书。开展丰富多彩普法教育活动,在中小学中开展了书画展,“争做守法小公民”保护环境爱我家园演讲比赛等。在全场范围内开展以《宪法》、《民法》、《婚姻法》、《合同法》等十几部法律法规的知识竞赛,“法在我心中”演讲比赛等活动,开展电视讲座,每年的法制宣传印发有关法律知识宣传单5 000余份,受教育面达85%以上。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20期,培训普法骨干860余人次,深入基层讲法制课17次,组织副科级以上人员法律考试4次,管理人员6次,考试成绩记入档案。
  按照民主法治化创建标准,农场小学、第四管理区已通过省和总局检查组验收,达到省级民主法治化示范单位,农场一管理区、二管理区、五管理区、居委会、职工医院、中学、达到总局级标准。三管理区、六管理区、七管理区达到分局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