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第六节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改革之初的1985年,建立的大机械化家庭农场都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一个家庭农场经营的耕地都在200~600公顷,有种、管、收的全部配套机械,土地连片,适合机械化作业,也利于倒茬耕作。大家庭农场以种植小麦、大豆、油菜为主,在没有大的自然灾害年份,经济效益还比较稳定。有自然灾害时,大豆、小麦、油菜不同作物的效益可以互补,取得规模效益。但是小独户家庭农场由于地块小不适于大机械作业,浪费机械作业的效率,而且出现许多“花花田”、“重茬地”现象,在收益上相当不稳定。
1988年农场在新一轮承包时,试办以户为主的家庭农场,农业职工从原来的集体经营中分离出来,纷纷创办独户的家庭农场。家庭农场的数量多了,但经营的土地面积也少了。农场为了搞好规模经营,积极引导职工创办联户经营、股份经营和大户经营的家庭农场,使其保持一定规模。1988年全场有29户大家庭农场,有联户的也有独户的,承包的土地面积都在100~200公顷左右,形成了一定规模。但是职工单独承包20~50公顷的家庭农场也日渐多了起来,到1989年这类家庭农场全场已发展到130 多户,承包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28%。同时,小独户家庭农场发展到230多户,承包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16%。
为了推行土地承包向规模经营发展,克服小农经济的经营方式,农场于1990年对各队的家庭农场进行了重组,原则是除养殖专业户和从家庭农场分离出来的职工给予少量土地外,都要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形式可以多样化,可以以机带地联合经营,也可以职工联户承包经营。全场各生产队都成立了土地面积在100 ~200 公顷的大家庭农场,户数不限,但要保持规模。一队成立6 个大家庭农场,承包土地面积14376 亩,占全队耕地总面积的94%。五队成立5 个独户经营的家庭农场,承包土地面积13140 亩,占全队总耕地总面积的82%。三队成立7 户大家庭农场,有联户有独户,承包土地面积20820 亩,占全队耕地总面积的71%。工副业队、十一队保持以队承包的联合体形式。其它各队的大家庭农场承包土地面积都在70%左右。这些大家庭农场虽然不及原来的大机械化家庭农场规模大,但也都有自己种、管、收配套机械,保持了大机械生产的优势。在以后的几年里,家庭农场形式和规模也不断发生变化,除一队、三队、五队、工副业队、十一队、十队外,家庭农场开始向小型发展。从1993年十四队搞的两自试验区看,由于职工抢包土地等原因,家庭农场规模开始缩小,十四队8595亩耕地成立家庭农场38户,最大的家庭农场承包土地840 亩,最小的15亩,家庭农场平均占有土地面积224 亩。
1994年全部承包到户后,大家庭农场的户数减少,全场承包1500亩以上土地的家庭农场仅有13户,占总承包户数的1.4%,承包土地面积31635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5.9%,户均占耕地2433亩。这类家庭农场大都有配套的农机具,种植作物种类比较多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承包750 ~1 500亩的家庭农场有26户,占总户数的2.8%,承包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15.3%。承包土地在150 ~7 50亩的家庭农场有325 户,承包的土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41.8%,这类家庭农场是占有耕地面积最多的。土地到户后出现这种小规模家庭农场的增多,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一是职工的资金有限,不能更多地承包土地;二是观念守旧,怕担经济风险,看不到规模效益的潜力;三是职工还有强烈的对土地的依赖性,单纯以承包土地为生。
经过几年的经营以后,大规模家庭农场充分显示出了它的优越性,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抗卸自然风险能力不断提高。小规模的家庭农场只能简单维持,不能向大发展。在1994~1998年这个承包期中,五队的4 个大家庭农场和一队的2 个大家庭农场五年总利润每户达到70~100万元。同时承包土地在千亩以上,并有机械力量的家庭农场也不断扩大自己的规模,有的几个家庭农场联合起来,扩地购机械逐渐向大的规模发展。
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畜牧业和第三产业的战略后,有25~30%的职工从土地中分离出来,为土地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1999年第二个租赁承包期开始,农场就大力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提出“推进科学合理适度规模经营,土地租赁承包向有机户和种地能手转化的原则”。农场制定了《试办规模经营示范家庭农场方案》,把建立规模家庭农场作为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性措施来抓。规模家庭农场的基本条件是:承包土地规模在150 公顷以上;具备种、管、收全部配套机械和农具;有一定的生产流动资金,资金不足可以用抵押贷款解决;有懂经营、会管理的场长。在1999年的承包中,承包1000亩土地以上的家庭农场已发展到了27户,比1994年多出14户,平均占耕地面积2250亩,承包耕地占总耕地面积的18%。2000年农场树立了4 个规模经营示范家庭农场典型,向全场推开。并要求在3 ~5 年内全场逐步实现60个规模家庭农场,种全场70%的耕地。1999~2000年经过重组,全场租赁土地在100 公顷以上的家庭农场已有12户,租赁土地3.5万亩,占全场耕地总面积的16%。
工副业队王书仁家庭农场属家庭经营形式。1994年承包80公顷土地,有2 台收获机、1 台拖拉机、1 台胶轮车和全部配套农机具。1999~2000年相继扩包、兼并土地200 公顷,共有土地280 公顷,有收获机两台、胶轮车和纽荷兰胶轮拖拉机3 台,铁牛—65胶轮车1 台,农具齐全,向土地和农机投资100 多万元。
一队王录家庭农场属家庭式经营。1989年开始承包土地,有不完全配套机械,承包土地220公顷。1994年承包土地120 公顷,又购齐了配套机械,1999年扩包土地后承包面积达到176 公顷,有纽荷兰胶轮拖拉机1 台,E514 收获机1 台,并有全部配套农具,共向土地、机械投资70多万元。2000年投资15万元购进奶牛33头,建立了农、机、牧相结合的家庭农场。
一队李云胜家庭农场属家庭式经营。1989年开始承包土地200 公顷,有一台323 A胶轮车,农具不配套。1994年承包20公顷土地,没有机械。1999年与弟弟合伙承包168 公顷土地,购置了200 割晒机1 台、1002拖拉机1 台、1075收获机1 台,并有配套农具,种植经济作物30~40%。1998~2 000 年在农业受灾的情况下,三年平均利润在30元/亩左右。向土地和机械投资50万元。
三队张延林家庭农场属联户家庭农场。1988年承包土地176 公顷,有15名职工。有链轨拖拉机1 台、收获机1 台、运输车1 台。1992年土地扩到360 公顷,家庭农场有职工30名,有配套机械。
1994年土地承包到户以后,承包了57公顷土地,有E512 收获机、运输车各1 台。有13户带地入股的职工与张延林合作组成联户家庭农场,土地面积达到200 公顷。1997年又兼并土地130 公顷,土地总面积共306 公顷。主要种植大豆、小麦、油菜,经济作物占15%。1999年联户发展到15户,三年平均利润50元/亩。2000年又陆续合资或个人筹资购买了纽荷兰胶轮拖拉机1 台、铁牛55胶轮拖拉机1 台,收获机1 台,机械力量全部配套,耕作有余。
上述4 个规模示范家庭农场,凭借规模经营取得了稳定的收入,加大了投资力度,为保持长期经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家庭农场发展方向起到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