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财务管理机构人员
从1980年开始,农场加强了财务管理和会计队伍建设。到1985年财务管理工作已基本完善,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也已得到很大提高,基本适应了改革与核算的要求。改革初期的1986年,农场实行的是场队两级管理,两级核算,家庭农场账目的核算由生产队会计管理。农场计财科为具体实施财务管理机构。全场27个核算单位都设有专职会计、出纳员。计财科设有成本会计、财务会计、固定资产会计和计划统计员。农场设有主管财务的副场长。
1985年计财科成立资金办,负责全场流动资金的管理和调配。农业生产队、工商运建服企业、事业单位实行资金限额制度,年初资金办核定出各单位全年流动资金限额,限制不得超支,如有特殊情况需用资金,由资金办审批。1989~1991年,农场经济有所好转,逐步建立了生产发展基金制度。各单位,包括家庭农场从利润中提一部分资金作为生产资金,缓解了资金不足的矛盾。
1993年计财科按上级要求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办”,负责对全场的国有资产登记造册,制定管理规定,进行系统管理。
1994年计财科开始试行微机记账程序,使用农业部《垦财1.0 财务系统》软件。在试用过程中,微机员李士明不断对软件的适应性进行研究改进,为以后的微机记账打下了基础。
1997年计财科成立电算中心,由总局投资价值10万元的服务器及网络设备,农场投入5 万元对微机室进行装修。电算中心被列为垦区财务网络试点单位,为垦区财务网络建设提供了可靠的数据和成功经验。场直单位及种子公司作为首批报账试点单位实行报账制。1998年计财科制定了报账制工作方案。系统规定了报账制有关规则。1999年全场内部核算单位全部实行报账制,基层单位会计员改为报账员,700 多户家庭农场账目,统一在电算中心进行核算。
2000年农场推行“两级管理,一级核算”体制。计财科电算中心一级对外核算、一级纳税,管理费用统一实行报账制。场直单位所有核算业务也全部纳入计财科电算中心实行一套账核算。
农场由两级核算变为一级核算,会计成为农场派出的报账员,其职能由原来的生产队核算转为为家庭农场报账,执行农场预算,承担农场利费税收缴的任务。一级核算报账体制实施后,逐步探索出新的报账制管理办法及核算办法,使财务核算达到了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使农场的财务管理更符合现代化要求。
计财科负责人任职情况表
(1986~2000年)表2-2
财务核算与财务制度改革
在两级核算时期,农场基本按照农垦系统规定的科目进行核算。1985年建立家庭农场后,农业核算中家庭农场账目未列入一级科目。生产队账目中设置“农业生产”一级科目,家庭农场又设小麦、大豆等二级科目,年终归集到农业生产科目中,因为家庭农场大而少,所以归集起来比较容易。1986年以前实行收入实现制。1987年全部改为销售实现制,以销售出的工农业产品的收入和成本来计算盈亏,当年利润只反映已销售产品的效益。产成品、在产品或以虚拟作价或以成本价计算留在账中。
1989年,家庭农场形式开始多样化,根据农垦系统会计制度改革要求,建立“应收家庭农场款”,“应付家庭农场款”,“待转家庭农场款”三个一级科目,原农业生产科目只核算统营部分。由于家庭农场实行自负盈亏原则,家庭农场利润不进入农场利润,亏损的挂在家庭农场账户。工业企业除设置“工业生产”一级科目外,可以以班组、车间设置二级科目核算,因车间班组也实行了承包,这样核算起来比较方便,年终归集在“工业生产”账户中。销售利润留在企业,再根据车间班组盈亏情况决定奖励或扣罚。畜牧业已经全部取消公营部分,变为家庭养殖,生产队不设“畜禽生产”账户。林业、渔业因还属公营,单位设账核算。
1993年7 月,根据国家要求,实行会计制度改革。这次改革是会计制度和核算体制的重大改革。新会计制度打破了部门所有制的界线,分别按工业、农业、商品流通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13个新的行业制定了相应的会计制度。新制度改变了会计传统的核算模式,突出了经营与投资主体的地位,使会计政策、会计核算方法及会计报告体系与现行国际贯例接轨,更加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1994年,农场实行“两自”以后,生产队一级的核算,主要是为家庭农场分户记账、算账,为农场收缴利费税,主要账户是应收、应付家庭农场款,不设农业成本账目,只反映家庭农场效益,不反映农业中小麦、大豆等单项效益,体现了家庭农场经营主体的地位。农场的核算主要反映企业(农场)利润情况、预算收支情况、企业资产负债情况、所有者权益情况和各业销售利润情况。家庭农场经营情况和成本情况只是在决算时进行归集反映,不作为企业核算内容。1996年以后,原场办工商运建服部分企业转制后,转制企业的核算也不纳入农场核算。1999年全场内部核算单位全部实行报账制以后,基层单位都在电算中心进行核算,形成“两级管理,一级核算”的体制,取消了生产队的利润核算。
财务计划测算分析决算
农场改革初期的1985年,农场还是延续传统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生产财务计划还属于硬指标下达给基层单位,基层单位根据农场下达的经济指标制定本单位的财务计划,上报农场。计划指标主要有:(一)农业利费税上交指标;(二)作物播种面积及产量指标;(三)工业、副业、林业生产计划指标(产品、产量);(四)工商运建服单位上交利润或拨款指标;(五)产值指标;(六)工资基金等8 项计划指标。总之,一切生产经营全部实行计划控制。各基层单位将农场的生产财务计划分解到家庭农场或车间班组逐层落实。年初上报财务计划报表,并说明落实措施。农场的财务计划有些是根据管局下达的计划做出的,所以财务计划起到了宏观调控的作用。1989年以后,财务计划除农业上交利费税和工商运建服企业上交利润指标外,其它计划指标有所松动。农场提倡搞多种经营和调整产业结构,尤其是种植结构的调整,各农业单位在保证主栽作物面积的前提下可以做出发展经杂作物计划。工业企业可以在自己的主产品外搞开发项目,企业雇用临时工、季节工,可以增拨工资额,在编报财务计划时可加入说明。到1994年以后,农场下达的财务计划变为指导性计划,如作物播种面积、产量、产值等计划指标。生产队、家庭农场参照指导性计划自行安排。1997年,农场各基层单位不再向农场上报财务计划,家庭农场或工商运建服企业的生产财务计划都根据自己的实际做出简单的几项预测。根据市场信息决定自己的产品、品种、产量,把握自己在市场竞争中的有利地位。
测算是财务管理中实行比较早的财务成果预计办法,就是在每年的8 月末,各单位对年度经营成果进行预测。主要是根据上半年的经营情况按常理进行推算。这种预测往往与实际不符,测算中没有考虑未知因素对生产的影响,如自然灾害,产品滞销,重大事故或资金短缺等因素造成的财务计划不能如期完成。1990年以后这种测算逐渐退出财务管理项目。
经济活动分析是在每年6 月末或晚一些时期所进行的,在前段财务情况总结的基础上进行同比分析,确定下一步工作方向和目标。农场每年召开一次“经济活动分析会”。在此之前,各单位先行召集财务组人员进行讨论,确定下一步工作目标。会议上,场长通过听取汇报,根据农场情况和各方面信息,全面总结生产财务情况,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具体意见,或做出重大决策以应对实际发生的问题。1993年场长安立枫在经济活动分析会上,根据农业所面临风险的形势提出大力发展养牛业,农场给予资金支持,使养牛业有了较快的发展。农场经济活动分析会后,各单位也召开职工大会,对本单位的经营状况进行分析,让职工客观地认识问题,落实好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和措施。另一种经济分析是在年终决算时的经济分析,包括与上年同比分析,与年度计划对比分析。通过分析确定经济增长速度,找出存在的问题,农场将这些分析数据写进场长工作报告。这种分析的有效性大于年中的分析,它是从结果上看问题,基数是准确的,能够为我们提供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但是会计制度改革以后,家庭农场成为独立核算单位,这种管理形式逐渐淡化或取消。
改革初期的1986年,是按生产实现制进行财务决算,以产品产出的价值作为收入,以生产费用作为成本来计算盈亏。农场全部按统营核算农业(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渔业)、工业等项经营成果。决算表分决算正表、分析表、资料表三大类。决算正表中有“资金平衡表”、“利润表”、“成本表”等。1987年实行销售实现制,利润计算以销售产品的收入和成本来计算盈亏。产成品、在产品以参照市场价格计价留在账户中,不参与当年的盈亏计算。1989年决算的方向有所改变,农场的决算体现农业统营和场办工业部分。这一块主要计算农场的经营利润或亏损。
家庭农场的盈亏自负,不在农场的决算中,决算表中新增“家庭农场经营情况表”和“家庭农场主要作物成本表”,反映家庭农场经营情况。这两个表采用归集的办法填列,体现家庭农场经营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作物成本情况。“家庭农场经营情况表”中列有营业总收入、营业总支出、利润计算、收益分配计算和补充材料等5 项内容,全面反映了家庭农场当年经营状况。
1993年,全垦区实行会计制度改革后。财务决算内容也有了很大变动。全部决算表分为:“农会表”、“农会补充表”、“黑垦会计补表”和“北垦会补表”四大类。原来的“资金平衡表”改为“资产负债表”,将“资金来源=资金占用”改为“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体现了企业所拥用的财产总量。原来的“利润表”改为“损益表”,将企业管理费及财务费用列入主营业利润的应减栏目。将“家庭农场上交利润”列为营业利润的应加栏目,更加全面地反映了企业利润情况。表中增加了“财务状况变动表”,将原来的“销售利润表”改为“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作为主表的附表。会计制度改革后的决算基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企业(农场)决算,包括国营的场办企业;一部分是家庭农场决算。1994年以后,财务决算这两部分的区别更明显了。1996年以后工业企业转制,转制企业的决算列入农场决算以外,农场决算主要体现农场资产情况、利润情况、预算收支情况和基金情况等方面财务数据。农场以预算收支体现利润。家庭农场、股份或私营企业经营情况,在决算报表中只作为调查给予体现。在1995年以后,决算中增加了“农场内部预算收支决算表”,具体核算农场的预算收支情况,由过去的经营财务决算改为预算收支决算,这与过去传统的财务决算有着本质性的区别。
资金管理
1985年改革时,正是农场资金最困难的时期,农场流动资金总额只有1059万元,其中定额流动资金516 万元,对于生产经营来讲真是杯水车薪。1986年农场制定了资金管理规定,资金实行限额使用。一面在银行争取贷款,一面积极提高资金的利用率。1989年以前农业生产虽然是家庭农场经营,但资金全部是农场垫支。1989年开始控制垫支的数额,规定除种子、化肥、农药这些大项支出外,每亩地只给10元的生产资金;另一方面农场规定盈利的家庭农场自提部分生产发展基金,并采取措施回收一些家庭农场挂账。1993年,一队、三队、工副业队3 个队的生产资金基本达到自理。十四队作为改革试点,完全实现自理。农场要求其余生产队每亩地的自理费用要达到35元。这样农场减少垫支资金1500万元,彻底摆脱了资金不足的困境。
1994年,农业实行预留金制度,每亩地预留金必须保证在50元,全场职工交预留金达到1000多万元。农场还采取了压缩材料库存、取消生产队材料库、粮豆产品抢早销售等一系列措施,使资金加快流转。1995年农场又制定了《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在资金管理方面要求:一、继续严格执行生产资金限额制度,保证生产的可持续发展;二、继续执行资金有偿使用制度,使投放的资金增加效益;三、巩固完善生产、生活两费自理承包形式,保证生活费自理率100 %,生产资金自理率达到90%;四、积极回收陈欠,对于长期拖欠公款的职工不长工资、不予调动,促使陈欠尽快回收;五、加大成本控制和节缩力度,通过降低成本取得经济收益。由于严格了资金管理,提高了职工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经营的责任感,同时也使农场的经济实力大大增强,有能力向农机更新、农田水利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奶牛业投放大量资金,促进经济的全面发展。
从1980年起,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建账、设卡。到1986年,全场的固定资产已经管理有序。1987年又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账物相对的清理,将固定资产分为使用的、报废在用的和闲置不用的三大类,对有账无物的及时核销,有物无账的重新作价登账。1988年又将一部分旧农机具作价出售给个人,资金及时回收。1992年,居民住房制度改革,将原农场所有的居民住房的90%转售给个人,收回资金400 万元,超出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对固定资产长期实行责任制管理,各单位主管财务的领导和会计人员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负责。固定资产调出、调入、交换都必须到场计财科办理手续。计财科设有固定资产会计,专门管理固定资产账目、卡片和调配等事宜。1994年全场的农机具全部转售给个人,及时收回了资金,使农机具出售后增值60余万元。
1995年农场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其内容包括:第一,实行专管负责制,建档设卡管理;第二、变卖、转让、联营、租赁时要经有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第三,每年进行一次盘点,按规定提足折旧。到2000年,农场固定资产一直保持完整、无损、增值状态。
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始终坚持专项专用,国家拨入的“小水”和基本建设资金需农场匹配的,农场按规定数额配足。对于文教卫生、公安政法、林业、筑路等专项拨款,均采取包干使用的原则,超支不补,节余留用。1999年全场农业受灾,压缩了机关管理费、事业单位拨款等,筹资100多万元支援农业发展,为种地职工减轻负担。
财务管理规定
1986年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为了适应改革需要,在管理办法中,对财务计划的实施、固定资金管理、流动资金管理、产品管理、现金管理和成本费用管理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共列9章72条。各基层单位成立财务管理机构,以主管财务的领导为主要负责人,会计为副组长,共同管理本单位财务。在计划管理方面,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完成计划指标的各项措施,保证生产计划的完成。在固定资金管理方面,要求账卡健全,一年一清查,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在流动资金管理方面实行限额管理、有偿使用的办法,材料、低值储备只限每亩地0.20元,不得超储。在产品销售方面,实行统购统销政策,保证资金及时回收。在成本管理方面,按成本计算规程建立成本核算制度,完善原始记录,不得乱摊成本,挤占成本。场内销售产品不得乱提价,并及时转付账款。1994年,根据承包形式的变化制定出《财务管理细则》,提出了不再向农业垫付资金。农场拨给的流动资金以每亩地2 元作为管理费,每亩地2 元作为储备物资限额,其它资金农场不再垫付。对工商运建服企业,核定流动资金限额,所开发的第三产业以个人投资为主。生产队开始提取坏账准备金。在固定资产方面,规定固定资产的变卖、转让等所有权转移,必须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评估。计提折旧采取个别折旧率的办法计提,计提的大修理基金由单位管理。农业成本方面采用成本调查的办法,建立家庭农场账户,核算其费用、收益、利润,按责权发生制的要求,划分生产经营成本和期间费用,家庭农场形成独立核算体系。
1995年,农场制定了《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细则确定了资金使用制度:一是有偿利率为银行利率的2 倍;二是确定了超限资金由单位领导签订贷款合同,直接挂入责任者名下。在清欠过程中,一要追究责任者;二要采用招标清欠办法,盘活资金。《细则》中规定对各单位的会计人员实行聘用制,加强会计工作责任感和竞争意识。
1999年,又制定了新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综合了《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农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精神,对企业财务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细则》规定,基层单位要依法计算和缴纳代扣国家和地方税金,负责各项贷款合同的签订,借款回收,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并要求各单位不得为任何单位、团体、个人提供信用担保。要求各单位全面清查积压物资,执行采购责任跟踪制。要求农业实行成本控制,工商运建服企业实行成本倒算法,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达到效益最大化。《细则》还严格禁止乱摊派、乱收费行为,严格控制招待费等非生产支出。全面实行财务公开制度,让职工对自己的账目、公共费用账目有知情权,达到群众监督的实效。财务公开为财务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使财务管理放宽了范围,加强了力度。
家庭农场财务核算管理
1985年试办家庭农场时,全场有28个大机械化家庭农场,各家庭农场都设有1 名专职核算员。生产队会计对家庭农场的核算,借助于核算员上报的有完善手续的资料进行核算。各家庭分别建账。1989年家庭农场开始多样化,大独户和联户家庭农场分别建户核算,以队为单位承包的联合体,还是以传统的核算方式核算。到1994年,家庭农场核算全部按要求分别设户,列为“应收家庭农场款”、“应付家庭农场款”的二级科目,最后的经营成果归集到一个户上,结算盈亏。
这种一户一账的管理方式,使家庭农场的经营更加直观,但也出现了成本不实的问题,所以年终只有采用成本调查的办法,大致确定成本情况。1994年后家庭农场的财务核算管理基本是独立的,体现了家庭农场经营自主的地位。家庭农场除上缴利费税和各项基金以外,财务管理方面完全有其自主权,每个家庭农场都形成一个独立的经营实体。
财务公开与监督
1994年,北安农管局在建设农场召开财务公开现场会,要求各农场开展财务公开活动,可以先搞试点。据此,农场计财科制定了财务公开有关规定,决定在三队、种子公司先搞两个试点。
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将家庭农场的账页上墙,让职工直面自己的账户,随时可以了解到自己的成本费用和收益情况。1995年,计财科、纪委决定将群众对账目意见比较大的十队也列为试点单位。十队的财务公开增加了管理费和一些收费价格的公开内容,群众比较满意。1996年,财务公开在全场普遍推开。1997年,计财科、纪委联合下发文件,对财务公开项目做了具体要求和全面规范,财务公开项目从原来的个人账户,扩大到管理费、共同生产费、义务工使用、各项收费价格等7 个大项,基本上包括全部应公开的项目。生产队会计虽然增加了业务量,但财务公开使他们减少了许多失误。生产队建立了财务公开监督小组,由职工选举产生,定期向生产队反映群众意见,监督生产队的财务管理。1999年,各生产队按要求实行年终结算对账制,让职工对于财务账目给予认可,职工在检查自己的账目以后,确定无误,在本人账户上签属认同意见,免去了“找后账”的麻烦。经调查,职工的满意率在95%以上。
财会队伍建设
财会队伍:农场按照会计核算要求在全场27个核算单位配齐了会计、出纳。大的生产队还配备了记账员。1986年从事财会工作人员为78人,其中,计财科会计人员6 人,基层单位主管会计2 7 人。1986~1987年,从赵光机校毕业的财会中专生回场参加会计工作,共10人,补充因调出、转岗而缺少的会计人员。1986年以前的财会人员大多数没有会计专业学历,只是参加过培训,所以这10名中专生在会计队伍中起到了主力作用。1992年,农场根据财务工作需要决定在场内招收一批财会人员充实会计队伍,重点是学过财会的大中专毕业生,通过考试择优录用了10名。至此,财会队伍实现了年青化、知识化。1994年深化改革以后,基层单位的出纳员、统计员一般都做兼职工作,或者由其它人员兼职。农业生产队由于家庭农场账务增多,大生产队还保留记账员。
全场财会人员保持在70名左右。1999年实行报账制以后,会计改为报账员,取消记账员,由会计负责记家庭农场复账,出纳员、统计员都成为兼职,全场会计人数减少到40人,计财科增加4 名电算会计,全场财务人员比1986年减少35名。
素质建设:1986年时,财务人员中大专生7 名,中专生20名,高中生35名,初中生16名。到1990 年,财务人员中新增本科生2名,大专生12名,大专以上学历的共21名,中专学历的32名,专科人员人数占总会计人数的68%。1995年,通过招收毕业生和在岗就读深造两种形式,使会计人员的学历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到2000年,财务队伍中本科生7 名,大专生24名,中专生8 名。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总数的72%,中专生占18.6 %。
1982年农场开始评定职称,到1986年全场会计队伍中共有会计师2 名(王德敏、黄显福),助理会计师6 名,会计员18名。1988年刘先堂、谢时德、陈万德、郑亚东、宋学文、藤文霞6人被评为会计师,另有16人被评为助理会计师,人被评为会计员。1992年职称改革,会计职称的评定要通过全国统18一考试。1993年以后经全国统一考试被评定会计师的先后有张太兰、李友民、李丽萍、张霞、张基旺、陈桂荣、王洋、李士明等8 人。1997年张太兰经考试被评为高级会计师。1998年李友民经考试被评为高级会计师。到2000年,全场会计人员队伍中有高级职称的2 人,占总数的4.6 %;中级职称的3 人,占总数的6.9 %;初级职称的32人,占总数的74.4%;无职称的6人,占总数的13.9%。
管理与培训:过去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在业务上一直是由计财科负责,行政上由所在单位负责。1985年实行经营承包以后,为加强基层的财务管理,规定了对会计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制度。
会计人员的任免必须通过计财科提出意见。1989年,规定基层单位会计由农场管理。单位会计要为本单位记账、算账、报账,更要为农场做好财务监督工作。1994年农场对会计人员实行聘用制,财会人员上管一级,保证了在财务核算上的监督作用。自1986年起,就制定了会计人员百分考核制度,后经过几次修改,财会人员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化轨道。计财科还制定了财务核查制度,每年对财会人员的工作进行一二次定期检查评比。同时,还制定了严格的责任制度、奖罚制度,从而更加有效地对财务人员队伍进行管理。
农场对财会人员建立了培训制度,基本上每年一次。1990年以前由于业务改动不大,培训时间相应的短些,培训内容基本是会计业务、财务法规等方面。1993年实行新的会计制度,总局和管局分别举办了10天的业务培训班,基层单位会计到赵光党校学习,农场财务主管到哈尔滨学习。农场计财科也举办了短期知识培训班,消化吸收会计制度改革的精神。会计人员通过培训,基本掌握了新会计制度知识和业务处理方法。1994年税制改革时,龙镇税务局派人到农场两次办班培训,让财会人员掌握新税法和税务业务处理基本知识。1997年以后计财科又组织学习微机知识和微机报账业务知识。通过多年来的培训,使财会人员在业务水平上有了很大提高。
利润情况统计表
(1986~1992年)表2-3 单位:万元
损益情况统计表
(1993~2000年)表2-4 单位:万元
注:1、“家庭农场上交利润”中的-14万元为本年的损益调整。
2、2000年由于核算口径的改变,使“主营收入”和营业成本数差异很大。
农业主要产品价格及混合亩成本统计表
(1986~2000年)表2-5 单位:元/公斤
注:1、本表由历年决算表统计;2、甜菜价格为元/吨。
家庭农场历年收益分配情况调查统计表
(1989~2000年)表2-6 单位:万元
续表2-6
历年固定资产变动情况统计表
(1986~2000年)表2-7 单位:万元
历年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统计表
(1986~2000年)表2-8 单位:万元
注:表内空格为数字不详未列。
全场历年专项拨款情况统计表
(1986~2000年)表2-9 单位:万元
全场历年资产负债情况统计表
(1993~2000年)表2-10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