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商业
第六章 商业粮食贸易物资
第一节 商业
机构1986年农场商业还是以公营为主。场部有中心商店一个,另外在工副业队、十二队、十队、十五队设4 个分店。场部商店经理徐连生,副经理孙殿臣,二分店(工副业队)经理孙殿生,三分店(十队)经理王亚琴,四分店(十二队)经理谢德本,五分店(十五队)经理王殿才。各分店承包给个人经营。1996年,在场部商店重建之前,将场部商店经清算后作价转让给潘伟个人经营,6 月份拆除旧商店,在原址上盖起了商宅楼———东方商城。商城内全部摊位、货柜都属个体经营。至此,公营的商业单位全部解体。
商业经营与发展1980年以前,商业一直是国营体制—统天下,1980年以后,私营商业开始发展起来,逐步改变了商业单位所有制的成份。私营商业的发展首先是从小食杂店、小地摊开始,规模都不大。1983年,在场部招待所北侧的小土坯房建立的“老头店”(食杂店)算是规模比较大的。场部商店和它的4 个分店在全场还属商业老大,年营业额占全场商业营业额的80%。到1986年,全场个体商业已有了较快的发展,场部商店的对面分别建起了两个综合性商店,每个店的营业面积近百平方米,与国营商店形成竞争局面。在私人综合商店北侧,由农场筹资建成了30米长的棚式集贸摊床,经营的商品有蔬菜、日用品、鲜鱼、鲜肉、服装等商品,经营户近20家。在全场包括各生产队由私人经营的小食杂店已发展到30余户。1986年以后,分散在各生产队的商店分店也作价转让给私人经营。据统计,1986年全场商业营业额168 万元,其中私营商业的营业额和公营商店营业额各占50%。1989年,由于改革的深化,有一些劳动力从农业、工业行业中分离出来,有一部分人投资经商,开食杂店、搞服装加工、出摊床等。1989年是商业发展比较快的一年,综合商店发展到了5 家,食杂店有44家,个体摊店、摊位达30多个。生产队开始有蔬菜摊、肉摊。1989~1990年,农场的经济状况有了好转,农业职工的收入提高了,所以营业额也同步增长。根据商业部门估算,1989~1990年全场年均商业营业额达到250 万元,其中国营商店的的年均营业额达到110 万元,占到全部年均营业额的44%;私营商家的营业额占56%。国营商店由于资金占优势,大宗商品较多,所以营业额一直保持在100 多万元。1990年以后由于人们对鲜菜、肉、蛋、服装的需求量增加,过去生产队少有的蔬菜、肉、蛋、鱼也能保持日常供应,场部地区保持长年供应。
1993年,在场部商店东则规划了商业一条街,将过去私人建的商业房屋按统一标准建成3栋6 户商业用房,每户为80平方米,个人出资购买,成立4 家饭店,2 家综合商店。农场的公营商店也开始实行个人抵押承包,内部分组核算。到1993年,除国营商店外,有综合性商店6家,食杂店4 6 家,摊床30余个。个体经商人员达到150 多人,经商人员中下岗再就业的职工占76%。全场商业年营业额520 万元,其中私人商业的营业额占到70%。
1996年,场部在原商店址建起了商宅楼,商宅楼建成后北侧成立东方商城,共两层营业大厅,一层为百货、副食、菜类等。原来建在道北的防雨大棚中的摊床全部搬入楼内,大棚拆除后分给工副业队、十队、十二队在队区内建立摊床集中点。商城的二层为服装、鞋帽、布匹、服装加工等营业摊位。
1996~1998年,在场部相继建了3 栋楼房,每栋楼的一层全部为商业门市房,共有18家,每户面积80~100 平方米,经营的商品有百货、服装、建材、五金、电料、农资、水果、食杂、鞋帽、粮油等。由东方商城、商业街和门市房组成了商业集中区,居民购物有了很大选择空间。在生产队也相继建起了商业店铺,由过去的小食杂店发展成为综合性的商铺。到2000年,全场商业店铺发展到30多家,食杂店60余户,商城内摊位30户。有固定场所的商业从业人员达到300多人。全场商业经营额年达到1000~1200万元,而且各种商品齐全,年盈利额在300 万元,居民所需购的商品在场内基本都能得到满足。2000年与1986年相比,商业店铺增加12倍,商业从业人员增加10倍,营业额增加10倍。1986年时,农场进货渠道主要是嫩江、德都,到2000年扩展到从北安、齐齐哈尔、哈尔滨直接进货。冬季南方地区的菜类也通过北安、嫩江批发到场内,而且水果、蔬菜品种齐全,外进蔬菜的年销量达到200 余吨。场部建有小商品批发店2 个,生产队食杂店可以到场部批发商品,场外商家大都根据用户需要送货上门,为场内商家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