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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卫生防疫

第三节 卫生防疫


格球山农场所在地区是碘缺乏地区,以前对此问题不但缺少重视,也缺少补碘的条件,碘缺乏病患者时有发现。1986卫生部下发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各级防疫部门对此都给予了高度重视。1991年开始,农场卫生防疫站对居民食用盐进行了监测,共取样检测1129份,并对居民进行正确的宣传和指导。卫生防疫站经常对食盐销售部门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994~1997年期间,为特需人群服用了碘油。1996~1998年期间,分别为32名8 ~10周岁儿童进行了尿碘监测中位数,结果是:1996年为151.78ug/1 ,1997年为162.5 ug/1 ,1998年为89.5ug/1 ,缺碘情况有所缓解。1998年根据上级要求暂停服碘油,中位数因此下降。经过实施综合防治措施,碘缺乏病患病情况得到了控制。1989年碘缺乏病患病人数为50人,1990年为32人,1992年为20人,到1998年再无新发病例。1998年通过了北安农垦分局和省的碘缺乏病防治工作验收。
             为特殊人群补胶碘油情况统计表
                (1994~1997年)表4-21



  十队是大骨节病的多发区,十二队也有少量的大骨节病例发生。防治大骨节病主要是服硒和改水。1986年以前十队进行过一次改水,主要采用草碳过滤法,收到了初步效果,但没有根治大骨节病的发生。从1989年开始,采用两步并行的办法根治大骨节病:一方面是改水,另一方面加强为儿童补硒。1989~1993年为6 ~16周岁儿童补服亚硒酸钠9353人次。1989年的大骨节病发病人数是84人,到1993年无一例大骨节病例发生。1994年按上级要求停服1 年,新发病10例。1995年开始为6 ~16周岁儿童继续服用亚硒酸钠。2000年为儿童补硒7520人次,无一例大骨节病发生。从1989年开始,农场对饮用水有污染的单位十队、十五队、五队、十二队等进行了改水,仅十队就进行了两次改水。1997年采用锰砂过滤真空反冲技术,使饮用水完全达到农村生活饮用水二级标准。
  1989年以前,防疫工作缺乏有效的强制措施,传染病的发病率也相对较高。1990年以后,从单纯的治疗转向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办法。防疫部门通过广播、电视等手段进行宣传教育,并对传染病、地方病进行不定期的监督监测,从传染病的污染源、传播源开始进行综合治理,从儿童抓起进行深层次的预防。1992年开始,每年购进大量的甲肝、乙肝、出血热等疫苗,对易感人群进行接种。同时,制定了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加强了供应室、手术室、分娩室、外科、处置室等医院重点科室的消毒监测。从此,农场常见的传染病如肝炎、出血热、流脑、肺结核等的发病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在19961997年、两个出血热高发年中,农场的出血热发病率仅为1.18‰,而1988年同期出血热发病率为7.5 ‰。肝炎、肺炎、肺结核的发病率一直保持稳中有降。菌痢的发病率由1988年的1.6 ‰,下降至1998年的0.2 ‰。
  1998年开始,0 ~4 周岁儿童的计划免疫工作,已从单苗接种发展为卡介苗、百白破、麻疹、脊髓灰质炎等多种疫苗接种。防疫站通过广播、电视、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并与妇产科配合,加强对孕、产妇及新生儿的免疫工作。防疫站还为孕、产妇、新生儿建立了卡、证、簿,对各生产队的兼职防疫工作的卫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到1999年四苗接种覆盖率已由1998年的不足70%上升到99%。1993年起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工作坚持宣传到位、登记到位的原则,从场部到生产队,防疫人员都进行入户登记,做到不漏一人。到1999年已完成了五轮强化服苗,脊髓灰质炎的发病率一直为零。1993年开始乙肝疫苗正式列入计免范围,接种率到1999年已达到85%。防治大骨节病的亚硒酸纳2 ~16周岁儿童一直坚持服用。1997年农场计划免疫工作通过了县、省卫生管理部门的三个85%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