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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药品经营与管理

第六节 药品经营与管理


农场的药品保管和经营,基本上都集中在医疗部门。医院设有药库和药局,保管和经营中、西药品。生产队卫生所经营的药品都从医院调拨。药品经营单位除医院还有生产队卫生所和两个私人诊所。场部商店有一个药品柜台,经营一些常用药。1986~1991年,药品采购基本上是计划经济形式,医院有专职采购员,到规定的龙镇医药批发站进药。1991年北安农管局成立医药公司,各农场医疗部门药品大部分从管局医药公司进货。每年卫生局都下给农场医院购药金额指标,必须完成,也允许少量的外进药。1993年医院取消了专职采购员,由领导(院长)管理药品采购。
  1994年以后医院的药品主要由北安农管局医药公司供应。医院的药品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定了药品采购、发放、保管等一系列制度。中、西药库,由两人管理,门诊和病房各设一个药局。
  1997年中、西药库合并,门诊病房药局合并,实行采购、调拨、保管三项分别管理的办法。到20 00 年实行股份制医院时,药库和药局合并。保管和发放形成1 个部门,药品采购完全是市场采购。基层卫生所药品自1986年开始允许自己采购,但主要是医院供应;1997~1999年全都实行调拔,由医院供药;2000年又恢复了自己采购形式。
  在医药管理上,规定卫生所除供应就医患者的口服、针剂药品外,不得经营其它药品。医院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对毒、麻药品进行限制性使用,应用的毒、麻药品必须有医生诊断、院长批准、医务备案。对伪劣药品、过期药品经鉴定后上报,由工商、计财、监察等部门监督进行销毁。仅1997年一次销毁过期药品价值即达3 万多元。随着医学的发展,医院的药品品种也不断增加。1986年中西药品种只有300 种,到1999年,经营的中成药品种类有20多种,西药有520 多种,基本满足了医疗用药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