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小康队建设
第五节 小康队建设
1993年根据省农场总局黑垦办文[1993]2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农场小康队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赵洪振为组长,组织部长李清涧为副组长的“小康带头队指导小组”,指导小康队的建设工作。1994年5 月,场党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小康队建设的意见》,小康队建设具体工作由组织部负责。1994年末,一队、五队通过了小康队验收。
1995年在农场第九次党代会上,党委对1995~1999年5 年的小康队建设工作做出规划。规划中制定了11项总体目标,其中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995年为2500元,到1999年达到3000元;全场人均收入1995年为1800元,到1999年达到2400元;人均家庭财产1995年为3000元,到1999年达到36 00 元;人均住房面积1995年13.2平方米,到1999年达到15.3平方米。在具体目标中,一队、五队为带头队,其它单位在五年内全部达标。在具体措施上,制定了发展两高一优农业,促进农业增收;深化工商运建服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提高干部职工积极性,发挥农牧产品加工优势,促进职工增收;大力发展奶牛为主的畜牧业和双体经济;搞好各项住房、环境等硬件建设,突出解决职工增收问题、住房问题,力争在1999年全部达标。
1996年三队、七队、十五队、种子公司通过了小康队验收。
1997年十队、十二队、十一队、十四队、工副业队通过了小康队验收。到当年底全场11个农业生产队全部通过上级验收,达到小康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