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二章 科学研究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管理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l982年以前是医务处,l982年以后是医务科。1989年6月成立科研科,与医务科合署办公,聘刘松涛为主任。从1991年11月起,科研工作归医教科负责。医教科科长王诚、副科长莽光范。1992年8月,医教科改为科教科。1998年5月起,科教科工作由刘永常副科长负责。
1978年5月,医院成立科技委员会,由14人组成,主任刘润南、副主任何国斌、秘书鲍宇。1986年8月,改设技术委员会,由14人组成,主任林伯杰、副主任刘松涛、回健人。委员会在科研方面的任务是:在院长领导下,指导职能部门制定全院技术建设的远景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制度;审查各科的科研计划,讨论重大科研项目和课题;组织审议、鉴定院内科研成果,提出科研成果推广的推荐意见;负责全院科研论文评审和院刊、医学资料的审查工作等。
1992年8月,撤消技术委员会,成立由院长王久章任主任共l7人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其任务是在党委领导下,推动医院科学技术的发展,开展对学术论著、科研成果、新技术、新项目、新疗法的评审、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