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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公费医疗管理

第四节 公费医疗管理



  1983年,医院在新院址全面展开工作以后,对职工公费医疗加强管理。根据上级有关公费医疗改革的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本着保证医疗、杜绝浪费、节约开支的原则,制订了《职工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对医疗费用标准、开支范围、使用方法等内容做了具体的规定,并行文贯彻执行。由于公费医疗费用支出连年增加,以及随着医院改革的不断深入,公费医疗制度也不断地进行了改革修订。改革的总趋势是本着国家、单位、个人都要负担一部分的精神进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医疗费用标准和个人承担部分也相应地作了调整。以参加工作不满10年者为例,每人每月的医疗费标准由l984年2元、l992年的3元增加到l997 年的5元;个人承担部分也由l984年的20%增加到l997年的40%,同时严格了就医办法及用药制度,使医疗费用的管理得到加强,费用开支明显减少,保证了职工公费医疗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