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环境保护
第七节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工作由总务科负责。关于废水处理,l980年新院址建设时就建立了污水净化站,配备专人管理。l989年由于设备老化,于当年9月15日更新了设备,由深圳益民环保设备公司负责施工并安装了YW—V型无动力污水处理设备。1990年l2月27日,由环保局、防疫站验收合格,开始运行。由于原污水站的设计欠合理,常出现故障,故又于1996年5月,通过市环保局请人对设备进行了大修和技术改造,保证了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污水处理的达标。自1980年以来,平均年处理污水335000吨,日处理9.7吨,累计处理6030000吨。
关于燃煤废渣,1980—1995年每年用煤量5000吨,炉渣产量l500吨。1995年通过对锅炉的更新改造,新装一台l吨炉代替一台5吨气炉,关停了部分开水房。年用煤量由5000吨减少到3800吨,炉渣产量也降至1140吨。l980年以来,累计燃煤86400吨,产渣25920吨,按管理办法对煤渣进行了废渣利用。
关于废气,通过对除尘消烟设备进行多次维修和技术改造,自1994年以来烟尘的排放量,浓度和林格曼里度都有所下降。对每年产生的140吨医用废弃物,按规定进行了焚烧堆埋,基本做到了无害化处理。l980年以来,累计处理废弃物2500吨。
在原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l995年重新制定了《医院环境保护管理细则》,1998年又作了修改,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正式颁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