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农垦公安局直属派出所第一节 宝泉岭农垦公安局 一、机构沿革
1966年前,东北农垦总局时期,各农场分别设公安分局或派出所,业务归所在市、县公安机关领导。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农场公安机关被砸烂,由“军管会”接管或“人民保卫组”或“群众专政”替代。
1968年,沈阳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二师(师部设在宝泉岭)组建后,政治部设保卫科并兼军事法院。内设治安组、审判组、政保组、内勤组,编制15人。所属各团(农场)政治处设保卫股,业务归二师保卫科领导,农垦公安业务从此与地方脱勾。
1976年,兵团改制,原二师改为宝泉岭农场管理局,所属各农场恢复了公安分局建制,业务重归所在市、县公安机关领导。
1979年,管理局增设保卫科,负责局直单位的户口、边境通行证件管理签发与内保业务。
1980年7 月,成立宝泉岭农垦公安局,隶属管局党委和总局公安处双重领导,下设15个公安分局(含局直公安分局),组建了看守所和9 个拘留所,24个派出所,9 个消防队,局直8个保卫科。农垦公安局机关编制50个,内设六科一室(办公室、政工科、治安科、刑侦科、政保科、预审科、边防科);看守所一个(编制4 人);消防队一个(编制20人);合计编制74人。所辖15个分局编制263 个,内设治安股、刑侦股。刑事案件仍由原渠道诉讼,由所在市县受理。
1981年正式受理业务。案件仍由原渠道诉讼,由所在市、县受理。
1983年,宝泉岭农垦检察院与法院成立。从此,垦区公检法业务自成体系。
1984年成立宝泉岭农垦公安局党组。
1989年6 月23日,公安局党组改为公安局党委。机关增设交警大队、法制科、技术科、装备科,总编制106 人(含局直分局)。
1997年,公安局第一次实行人事制度改革,先后通过竞争、竞聘上岗66人,落聘3 人。各公安分局随后进行了改革。
2001年3 月,局机关实行了第二次人事制度改革,共有61人参加了竞争上岗,先后有45名民警提职为副科级以上干部,3 人轮换岗位,因学历等原因待岗9 人。
1998年机构:宝泉岭农垦公安局编制429 人,局机关编制81人(不包括农场交警编制),内设15个机构,即:局领导、政治处、办公室、计划装备科、经济案件侦察科、消防大队、治安科、法控科、政经保科、督察队、纪检委、计算机通讯科、看守所、交警大队、刑警大队。所辖14个分局,编制为348 人,分局内设治安股、刑侦股、户籍股。
1999年,宝泉岭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所的机构及4 名人员编制一并划归宝泉岭农垦公安局,同时,增编4 人,局机关2 人,军川分局2 人,公安局现编制87人,分局除军川增编外,其他均不变。
2001年,管局实行机构改革,局机关减编11人,现有编制76人;同年,局直分局撤消,人员编制划归机关,原局直分局业务归宝泉岭公安分局办理;所辖13个分局,编制未变。
2002年1 月,基层11名分局长进行了异地交流,退长还原3 人。同年6 月,各公安分局(派出所)副职以下民警进行了第二次人事制度改革,通过岗位填报、述职演讲、民主评议、量化考核等方式,量化折分、择优竞聘上岗,共319 人参加了竞岗,竞聘上副局长职务13人,股所队长职务98人,其中提职62人,落聘15人。
宝泉岭农垦公安局历届领导班子
第一届:局 长:张广显
副局长:杜洪高
第二届:局 长:郭守印
政 委:曹凤斌陈永会
副局长:杜洪高李三发冯立学康玉民高革忠吴凤军张维秋
第三届:局 长:陈永会
政 委:冯立学
副局长:栗 军 刘国锋
基层分局(公安派出所)
1981年,根据宝局党(1981)11号文件精神,各分局编制及派出所设置为二九○公安分局:34人,设派出所7 个;绥滨公安分局:24人,设派出所2 个;江滨公安分局:22人,设派出所1 个;军川公安分局:24人,设派出所2 个;名山公安分局:15人,设派出所1 个;延军公安分局:15人,设派出所2 个;向阳公安分局:20人,设派出所1 个;宝泉岭公安分局:25人,设派出所2 个,宝泉岭派出所10人(其中管局例编5 人);新华公安分局:30人,设派出所2个;普阳公安分局:12人;梧桐河公安分局:15人;莲江口公安分局:24人,设派出所1 个;依兰公安分局:6 人;依收公安分局:10人。
1985年,根据农总公字(1985)34号文件批准建立下列23个派出所:二九○分局设军民、军城、北镇、联合、古城派出所;绥滨分局设东方红、光辉、重阳派出所;江滨分局设江滨、朝阳、临江派出所;军川分局设军川镇、太平派出所;名山分局设红旗派出所;延军分局设延兴派出所;向阳分局设凤鸣派出所;新华分局设新华、鹤立、东华、西华派出所;宝泉岭分局设尚志、场部、河西派出所;同年,又下发了宝公(1985)34号文件,各分局调整编制为二九○分局:33人;绥滨分局:23人;江滨分局:23人;军川分局:24人;名山分局:14人;延军分局:14人;向阳分局:19人;宝泉岭分局:25人;新华分局:30人;普阳分局:11人;汤原分局:10人;依兰分局:6 人;局直:10人。其中增设二九○分局前城派出所。1998年,根据黑垦编字(1998)15号文件精神,汤原分局、梧桐河分局、依兰分局改为汤原派出所、梧桐河派出所、依兰派出所,编制未变。原局直分局撤消,改为局机关内设机构治安大队。
宝泉岭农垦公安局所辖公安分局(派出所)基本情况一览表
(2003年)表2-1
二、综述
建局24年来,宝泉岭农垦公安局在分局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继承和发扬了大庆、铁人、北大荒、抗洪等革命精神,他们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向管理要活力,优化班子和队伍结构;向科学要警力,提高公安科技含量;向服务要效力,陆续推出疑难案件审核例会、落户、罚没、办证、评议、处理五项16条办事公开化制度,13条、30条向社会服务承诺制,爱民月、党风警风责任制,为警清廉规定和户籍、交警办证“一条龙”服务及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搞活市场的10项措施,为开辟经济发展第二战场服务的13条意见,为支持非国有经济发展的6 项措施、确保中小学生安全等一系列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新举措,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最高出发点,全面开展创建文明单位、“两学两创”、人民满意年和为经济建设服务,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树行业新风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民心工程、双学双评双考、“远学两东,近学交警大队”和“远学邱娥国,近学王利伟”等典型样板活动,在省内外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全局先后与54个企事业单位结成警民警企警校共建单位,结扶贫包队助学对子67个,为困难户垫付生产资金39万元,保赊物资25万元,民警向洪水灾区捐款18万余元,向贫困煤矿捐款9.2 万元,全局民警向特困生、特困户、教育业捐资助学款达21.5万余元。社区警务和110 建设不断发展,共接处警8400余次,为民服务4500余次,收到表扬信600 封,锦旗镜匾400 面块,群众点歌致谢700 余首,民警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初步形成了具有宝泉岭特色的“从严治警,建一流队伍;公正执法,创一流业绩;勤政为民,保一方平安”公安精神。全局重点要害部位技防199处,物防1893个,安全社区49个,综合防范能力每年增加5 个百分点。开展了10多项公安业务,共破获刑事案件5000余起,打掉犯罪团伙7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500余名,查处治安案件870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7600余万元,打掉“法轮功”窝点7 个,查破“法轮功”案件10起,实现了“法轮功”人员进京上省为“零”的控制目标,还确保了温家宝、六国农业生态会议和濮存昕回访等数十次大型保卫活动的安全、顺利,确保了辖区的政治稳定。
守业、创业、立功建业,是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公安局发展的真实写照,他们努力弘扬宝泉岭公安团队精神,积极实践“三个代表”思想,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职责,为维护辖区稳定贡献了力量,得到了人民群众和上级的肯定。
1996年7 月8 日,宝泉岭公安机关举行人民警察授衔仪式,有109 人被授予一、二、三级警督,211 人被授予一、二、三级警司,22人被授予警员。此前郭守印在佳木斯市参加了黑龙江省农垦公安局的授衔仪式,被授予三级警监。
1995年后,公安局按照《人民警察条例》和《人民警察警衔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及时报请警衔首授、晋升工作。先后报请8 次,有368 名民警按照批准权限首授、晋升了警衔。1999年,完成了民警警衔首授和晋升工作并先后参加省厅举办的为期一个月的警衔晋升培训班5 次206 人。
随着垦区公安机构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的召开,宝泉岭垦区公安进入了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阶段。管局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孙庚伟为组长,人事局、公安局、组织部、纪检委领导为成员的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领导小组,1998年12月8 日召开专项会议,学习领会上级工作会议精神;同年12月10日,管局组织召开了由各农场主管政法的场领导、人事科长、公安分局长参加的关于企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中录用人民警察工作部署大会,全面开展了工作。局机关于12月11日进行了录警工作动员和民主测评。12月16日前完成全局民警的录警资格审查、体检工作,12月21日前完成了民主测评和考核工作。共参加资格审查人员427 人,其中:已授衔人员368 人,未授衔干部10人,以工代干49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415 人,其中:已授衔366人,未授衔人员7 人,以工代干42人。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12人,其中已授衔2 人,未授衔干部3 人,以工代干7 人。1999年5 月9 日,参加录警考试人员415 人,其中包括国家副处级职务免考22人。因考试不及格和超编,实际录警391 人。
宝泉岭农垦公安局现有警力634 人(含消防、巡警),在编民警386 人,其中:处级干部27人,科级206 人;党员293 人,团员39人;研究生22人,本科生101 人,专科生224 人。
宝泉岭农垦公安局办公总建筑面积6337平方米,占地19878 平方米。其中:东交警办公楼五层50间,2124平方米;南消防办公大楼二层1023平方米,车库11间421 平方米,占地7878平方米;位于延军路北段东一区的看守所,共有平房53间,1314平方米,占地12000 平方米;位于宝泉大街中段北侧的自行车管理所,平房5 间110 平方米。局机关办公楼共四层,建筑面积1345平方米。一楼为法制、司机值班室、局值班室、治安、计算机通讯、边防;二楼为刑技、经侦、消防大队、国保;三楼为局领导办公室(4 间)、办公室、文秘室、财务室;四楼大会议室、枪库、仓库、政治处、纪检、督察、打字室。
自1995年以来,先后7 次被授予为全国优秀公安局(1 次)和全省优秀公安局(6 次),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和授予严打整治先进集体,三项教育、学创、控告申诉文明窗口、文档、治安、治爆缉枪、交通、庭院绿化、消防达标、110 、禁毒、法制、严打、追逃等工作均进入省级先进行列,拥有省级“人民满意派出所和科所队”单位8 个。被鹤岗市委、宝泉岭分局党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被授予为黑龙江垦区标兵公安局、学东莱树新风、学创、破大案等先进集体。1999年10月,在代表垦区公安局参加全省防暴民警大比武中,以过硬的实力荣获团体总分第三名。2002年还分别被总局党委、政法委授予厂务(警务)公开、垦区文化建设、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单位;被省垦区公安局授予落实“52211 ”规划优秀公安局。在宝泉岭第一、第二届体育节上,荣获团体总分第一名。还在垦区公安系统成立二十周年文艺汇演中,荣获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有14个分局和基层单位被命名为地市级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标兵及标准化党支部。
局党委班子被誉为有正气、干正事、出政绩的“三正(政)”领导班子和“一本正”公安局。年年是目标管理超标单位和双评活动前三名。交警大队被授予为全国优秀基层单位。多年来民警受表彰的不计其数。仅“严打整治”以来,就有300 多人次分别获省、总局、分局先进个人。有56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6 人次荣立个人二等功,2 人次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7 人次荣获全省优秀领导干部和优秀人民警察称号,3 人次荣获总局劳模和特等劳模称号;有5 个部门荣获集体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