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概述
宝清县位于黑龙江省东部,佳木斯东南,归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管辖。四周为邻的有双鸭山、七台河等市,富锦、密山、友谊、饶河、虎林、勃利等县。全县总面积为10 001.27平方公里,辖3个镇,13个乡,197个行政村;境内含五九七、八五二、八五三、龙头等国营农场;含国家森工企业的迎春林业局、东方红林业局、双鸭山林业局,以及桦南林业局所属的共11个林场,6个森林经营所、队、站;还有省、地、市企业6处和部分外驻县事企业。
宝清镇是中共宝清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机关所在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的中心。
全县人口1985年统计总户数为92 570户,总人口为391 630人(含农场),其中男200 855人、女190 775人,汉族占95%,满、朝鲜、蒙古等10多个少数民族占5%。全县人口密度平均每平方公里为35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1‰。宝清县是黑龙江省资源丰富的县份,是本省著名的麦豆产区和商品粮基地县之一,多年来财政收支平衡,人民生活稳定。
(一)
宝清县地处祖国东北边陲,开发设县虽然较晚,但历史比较悠久。据考古资料证实,宝清属于太古层地质,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古人类生息繁衍在这里。据古籍记载,商周时期为肃慎居地,汉晋时期易称挹娄,南北朝时期为勿吉,隋时属于靺鞨黑水部,唐初为黑水都督府所辖,后为渤海国怀远府辖境,辽为东京道五国部地,金属上京胡里改路,元代宝清为辽阳行省水达达路胡尔哈万户府管辖。明初,宝清县地划归辽东都指挥使司.永乐年间属奴儿干都司管辖。清初,宝清属诺罗路窝集部,为盛京将军和宁古塔昂邦章京及其所属副都统管辖。清康熙元年(1662年)改宁古塔昂邦章京为镇守宁古塔等处将军;雍正九年(1731年),宝清归三姓副都统管辖;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宁古塔将军改称为吉林将军,三姓副都统遂属之。然而,进入清代以来,从1736年至1858年,在122年的漫长岁月里,清廷对白山黑水之间实行封禁政策,致使这里长期人烟稀少,荒原得不到开发。进入19世纪以来,沙俄帝国主义侵略我国,贪得无厌,造成东北边疆危急,迫使清廷放弃封禁政策,提倡兴垦实边,注意边疆设治。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设临江州(今同江市),宝清隶于其下。宣统元年(1909年)临江州改为府治,宝清亦为其辖。民国元年(1912年)于宝清设分防经历,民国3年(1914)改为分治员,隶属临江县,这时才发放街基,始立市井。民国5年(1916年)宝清升为县治,隶属于吉林省依兰道。民国18年(1929年),废道制,宝清县归吉林省直辖。
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伪大同元年(1932年),伪满政府颁布省公署官制,确立东北为5省,宝清仍为吉林省管辖。1933年1月9日,宝清县沦陷,同年2月,伪宝清县公署成立。1934年l0月,宝清县划归伪三江省,1939年6月又划归伪东安省,1943年10月归东满总省管辖。
1945年“八·一五”光复后,宝清县曾一度被日伪残余势力所控制。1946年7月2日,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宝清,成立县民主政府,宝清县归合江省东安地区行署管辖。1947年l0月,宝清划归牡丹江省,至1948年又划归合江省所属。1949年合江省制撤销,宝清县划归松江省。1954年8月,黑龙江、松江两省合并,宝清县划归黑龙江省合江地区行政专员公署管辖。1985年1月合江地区专员公署撤销,宝清县直属于佳木斯市。
(二)
宝清人民勤劳勇敢,富有革命斗争传统。开发设治以来,宝清人民历经了艰苦的战斗历程。
随着“兴垦实边”政策的推行,清光绪三十一年开始放荒招垦,移入者蜂拥而至。移来的人民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深受日中、日俄战争两次战火摧残的辽南灾民;二是山东、河北等省的大量破产农民;三是日本帝国主义并吞朝鲜以后,大批朝鲜难民和爱国者,纷纷逃至海参崴和我国东北延吉地区,又几经辗转迁徙来到宝清地区开荒占草,定居落户。帝国主义的野蛮侵略,军阀和封建势力的残酷统治,国家民族的危亡和人民的苦难,在这里孕育了反抗斗争的风暴。民国4年(1915年)至民国13年(1924年)间,在宝清县第四区青山堡爆发的陈东山农民起义,其势如燎原之火,很快蔓延宝(清)、饶(河)、虎(林)、密(山)4县,最盛时拥有2 500余众,一度占领方正、依兰以东三江地区的数百里之间的村落,曾数次占领宝清、虎林、密山等县县城。官军曾多次“讨伐”,均被义军击退,东北军阀政府为此伤透了脑筋。
宝清是中国共产党满洲省委早期开展活动的县份之一,是东北抗日战争时期重要的抗日游击根据地。早在1929年,中共党员干部崔石泉(崔庸健)、黄兴、朴振宇、李一平等都曾先后到宝清开展革命活动。“九·一八”事变爆发不久,中共饶河中心县委领导人即亲临宝清县第三区小城子沟开办抗日救亡军政训练班,着手组建抗日救亡军政训练班,组建抗日武装工作。随之,宝清大地便掀起了群众性的抗日浪潮。
1934年至1935年,宝清县的东部、西南部和西北部,先后出现了三个由共产党武装游击队开辟的游击区。1936年7月以后,东北抗日联军的第四、五、六、七、八、九、十一各军都先后聚集宝清,依靠这里人民群众的全力支持,利用这里优越的自然条件,开展了反抗入侵者的英勇斗争。1937年以后,随着宝清和下江地区抗日斗争形势的发展,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部和中共吉东省委机关(省委秘书处)都先后从牡丹江流域的依东地区移至宝清县西部三岔河地区;吉东省委和抗联第二路军领导人周保中等,以这里为中轴,西出依东、牡丹江,东下虎林、饶河,指挥了吉东地区的抗日斗争。中共北满省委领导人,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的主要将领李兆麟、金策等同志,也都亲临过宝清完达山区指挥战斗。东北抗日联军史上著名的“十二烈士山战斗”,就发生在宝清西部山区——大尖山子脚下的小孤山。一大批抗日烈士的鲜血洒在宝清这片土地上。英雄的宝清人民为国家的独立、民族的解放,为新中国的诞生,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三)
宝清县自然条件优越,气候适宜,物产富饶,是黑龙江省资源丰富优势较大的县份之一。
宝清地处三江平原的南缘,完达山脉横亘于西、南、东部,三面环山,三江平原从这里向北展开。全县海拔平均高程100米左右。最高地是南部山区的老秃顶子海拔854米,最低海拔高程雁窝岛东部54.2米。地形自西南向东北倾斜,从地形图上俯瞰,状似马蹄,也似簸箕,挠力河水系由西南向东北贯穿全境。全县地貌结构复杂,各种地形俱备,大体上是四山、一岗、三平、二低,称为“四山半水三分田,半分芦苇二荒原”的自然景貌。境内有山地、丘陵、平原、沼泽、河川等5种地形。山地面积4 527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41.6%;丘陵面积2 380平方公里,占21.7%;平原1 646平方公里,占15.2%。沼泽、河川地2 377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21.3%。山区坡陡谷深,林木茂密,资源丰富,丘陵区坡谷平缓,溪水常流,是天然牧鹿、养蜂及栽培人参的良好场地;平原地带土地肥沃,水源充足,适宜种植各种农作物。
宝清县属寒温带季风气候,适宜各种植物的生长。冬季严寒干燥,年平均气温为2.3~3.4℃,由西向东递减。最冷月为1月,平均气温为零下18.6~20.2℃;极端最低气温为一37.2℃;最热月为7月,月平均温度为21.O℃~22.0℃,极端最高气温为零上37.2℃,均由西向东递降。因受地形的影响,降水量从平原到山区逐渐递增,年降水量为400~600毫米,平均降水量为533毫米。全年日照时数达2 509小时,无霜期为143.3天,光能充足。
宝清县有中、小河流32条,均属挠力河水系,其中较大的支流有七星河、宝石河、蛤蟆通河、七里沁河,大小色金别拉河等,在七里沁河口处出境,最后均流入挠力河而注入乌苏里江。
由于宝清县优越的自然和地理条件,形成了宝清县的资源优势,概括说来有如下6个方面:一是耕地面积大,共有121.7万亩,农业人口平均占有耕地6.9亩,而且土质肥沃,一、二类肥沃土壤占78.6%;二是矿藏丰富,主要品种有煤、铁、金、铬、石墨、石灰石等多种矿藏,其中煤炭埋藏量最大,据国家有关部门勘探预测,储量高达50亿吨以上,宝清煤田已被列为全国14个煤炭重点矿区之一;三是境内山地多,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适于多种经营生产的发展;四是林木茂盛,总面积为125 084公顷,木材总蓄积量为7 426 590立方米;五是水源充足,境内除中、小河流32条之外,尚有泡沼52个,水面达12万亩,其中宜渔水面达7万亩;六是苇草丰盛,七星河苇塘面积45万亩,是黑龙江省三大苇塘之一,全县可牧草原达20万亩。
(四)
宝清县是黑龙江省重要的农业县份之一,是三江平原上著名的麦豆产区,省商品粮基地县。清光绪三十年开始放垦,民国5年(1916年)建县后,移入垦荒者日增,荒原开垦速度加快。但在解放前,开发进展艰难,特别是遭到日伪14年的严重破坏的掠夺,致使宝清大地田园荒芜,民不聊生。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全县只有耕地49万亩,粮食总产4 662万斤,平均亩产仅95斤。
1946年解放后至1956年末,宝清县农村实行了两项具有深远意义的社会改革。首先是在全县范围内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废除了封建剥削制。接着,在此基础上对小农经济实行了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合作化道路实现了基本生产资料集体化,建立起社会主义农业合作经济。由于农业实现了社会改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至1956年,全县粮食总产量17 575万斤,是1949年的3.77倍。这是宝清解放后农业顺利发展的时期。
1958年开始,本县农村发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发生了一些“左”的错误,导致了“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和高指标、高征购的浮夸风,以及瞎指挥风一时泛滥起来,使农村经济受到挫折。1961年以后,由于贯彻执行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使全县农业迅速恢复和发展。1965年,全县粮食总产达到19 815万斤,是建国后第一个高峰。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使已经发展的农业再次受挫。由于广大群众干部对“左”的错误的抵制,才使宝清农业保持一定程度的发展,1975年粮食总产28 014万斤,比1965年平均每年增长819万斤。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认真贯彻“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提出了“主攻养殖业,发展种植业,突破加工业,扩大采集业”的口号,使全县农业开始走上了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的道路。1980年粮食总产首次突破3亿斤大关,达31 961万斤。1983年,宝清农业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由过去的统一的经营方式,改为统一经营与农户分散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使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和社员个人的积极性都得到了发挥,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经济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1984年粮食总产量突破历史最高水平,达44 274万斤,是1956年的2.23倍,是1949年的9.5倍。1985年,全县推广新技术15项,试验示范项目160项,增产幅度达5%。在抓好粮食生产的同时,注重经济作物的发展,特别是白瓜籽,已成为宝清出口创汇的拳头产品。
宝清县的林业发展迅速,由1959年的1个龙头森林经营所发展到1985年的8个国营林场。全局共有职工l 631人,其中工人1 318人,干部313人,(科技人员34人)。年生产能力造林4万亩,育苗450亩,天然林抚育、改造、采伐面积3万亩左右,出材在4万立方米上下,年加工能力在6 000立方米以上,年产值550万元,上缴国家税利80万元。1957年开始的国营林场造林至1985年累计已达22万亩,开始间伐利用。1952年开始的社队植树造林,已完成累计27万亩。全县有202个村屯基本实现绿化。
宝清全县畜牧业发展势头良好。1949年大牲畜数为11 454头,1985年初为24 318头,是1949年的2.12倍。
宝清农业机械化速度发展较快。1958年开始第一次使用机械翻地,1964年机翻面积达到36%,小麦机播面积超过50%,1970年首次实现小麦播种全部机械化。1979年在东升乡搞机械化试点,显示出机械化的威力。1980年,面对历史上罕见的涝灾,县委提出林、田、路、水综合治理的方针,推进农业机械化的进程。1983年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小四轮拖拉机这一年就增加379台。至1985年,全县拥有拖拉机3 792混合台(其中小型拖拉机2 364台),拖拉机动力达100 199马力,平均每千亩耕地有拖拉机2.25混合台。
宝清县的自然环境给发展多种经营、搞好副业生产提供了优越的条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认真贯彻了农、林、牧、副、渔并举,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政策,尤其自1983年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多种经营生产大幅度增长。1983年年末统计全县副业产品收购额突破千万元大关,县每一农业人口平均收入增加59元。1984年副业采购总额增长到1 200万元,1985年增长到l 700万元,全县每一农业人口平均增长收入95元。
1985年,全县养鱼水面发展到54处,4 380亩,鱼产量为254吨,平均亩产115.98斤,渔业生产发展前景大有可观。
1949以来,宝清人民曾开展了大量的水利建设工作。建国初至1950年的治水方针以灌溉为主,发展自流灌区,同时修筑堤防,收到明显效果。1957年至1965年,继续以灌溉为主,大搞蓄水工程。1958年大跃进,提出了“有沟就修库,实现百库县”的口号,工程盲目上马,由于违背了大自然的规律,结果事与愿违,修建的1l座水库有8座报废。1966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脱离实际学大寨,新建的8处抽水站,123座水库和塘坝,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资材,最后被迫下马。
1982年,中共宝清县委、县政府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旱涝兼治,以防洪除涝为主攻方向,”的治水方针,指导全县水利建设走上科学健康发展的道路。至1985年全县共挖排水干渠123条,长495公里,修筑堤防282.6公里。1985年有水库3座,库容40万立方米,全县有效灌溉面积为13.76万亩,实灌12.26万亩,在全县洪涝面积121.7万亩中,除涝面积已达57.7万亩。
总之,宝清县的农业建设(包括林、牧、副、渔、农机、水利)成绩很大,经验教训也不少,其中主要一条是按科学规律办事不够。表现在土地利用结构不够合理,北部平原缺林少木,盲目开荒挤了牧业用地,耕地水蚀风蚀严重,土层变薄,地力减退,影响农业生产的后劲。然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依靠党的好政策,依靠科学种田,宝清的农业已经进入了一个健康发展的新时期。
(五)
宝清资源丰富,农业生产得天独厚,但是地处边陲,山川阻隔,交通闭塞,文化落后,历史上形成的工业落后局面,一直是宝清县经济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解放前,宝清县工业属于原始性手工业的铁匠铺、木匠铺、油坊、烧锅和粉坊,主要日用工业品全靠商业外进。
1946年宝清解放后,民主政府将官僚资本、汉奸财产收归国有,对手工业者实行扶植政策,将县城内的几家铁匠炉合并集资成立“宝清县铁工厂”,由公家派去了厂长,开始有了皮带车床,生产方式也由过去的纯手工生产逐渐增加机械操作,而产品仍然是过去铁匠炉所生产的为当时农业服务的犁、铧、锄板、镰刀、马掌等。
1956年宝清县实现了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成立了全县第一个公私合营企业“向农铁工厂”,设有金属切削机床,能修理农机具,加工小木农具,成为宝清县第一个使用机械生产的工厂。进入60年代,全县工业基本形成手工业、轻工、机械等三个体系。县设手工业管理局负责管理,其门类有木材加工、小木农具、皮革服装、鞋帽、薄铁、丝绸、陶瓷、农具修造、自行车、钟表修理等。同时,政府还设置工业局,管理轻工、机械等全民所有制的企业,主要有机械制酒、制油和印刷业以及地方小型电力工业。
进入70年代,宝清县工业在基础薄弱技术落后的情况下,进入了“大上”时期。原有的工厂大都扩建和改建。机械厂(老铁工厂)成为当时全省第一个微电机厂,产品纳入国家计划;原“红旗农具厂”成为全省少有的喷灌机厂。并新建了果酒酿造厂、糖厂、纸板厂、糠醛厂、纤维板厂。这些厂的产品,有的是国家包销,有的是冷门缺货,在单一计划经济年代,基本上没有亏损企业,上缴的利润和税金是可观的。但是1979年以来,打破国家包销的铁饭碗之后,宝清县工业的弱点完全暴露。产品质量不过硬,成本高,竞争能力差,有些产品如大型喷灌机、纤维板、纸板等销路不畅,以致部分工厂亏损。
进入80年代后,由于工业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横向经济联合不断扩大,新产品的开发也取得一些可喜的成果,引进新技术收到成效,1985年全县工业产值首次突破4 000万元,预算内企业实现利润76万元,全县财政收支平衡,并有结余。
(六)
昔日的宝清,交通不便,文化落后。建国以来,在几十年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宝清人民为改变历史落后面貌进行了艰苦的努力。
首先,全县地方公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至1985年底,全县有地方公路116条,总长1 390公里,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以干线为骨架的四通八达的公路网,公路建设上养护工作在全省评比中连续多年夺魁,受到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多次嘉奖。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县地方道路总投资达2 662万元,其中地方自筹和群众投资2 140万元,占总投资的80.4%。截至1985年末,全县100%的乡(镇),96%的村屯铺了沙石路,通了客车。乡级以上公路均达三级公路标准,好路率平均达93%。地方道路建设的发展,大大地改变了历史上交通闭塞的状况,促进了地方工农业的发展。
邮电事业有了巨大的发展。全县有邮电局所34处,县邮路总长度832公里,邮电业务总量75万元,订销报纸期发份数3.7万份,杂志期发份数l0.9万份。载波电报机2部,电传打字机4部,供电式长途交换机l0席,电话交换机总容量600门,自动纵横制600门,已通电话的乡镇15个,村145个。
解放前,教育十分落后,1945年全县仅有小学37所,学生2 649人,教师104人。40多年来县内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至1985年,全县共有学校204所,1 451个班级,学生总数54 346人,是解放前夕的20倍,教师增加2 821人,是1945年时的28倍。但由于历史上的原因,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十年受到的破坏,宝清县的教育走过一段曲折的道路,培养人才工作受到一些损失。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教育进行了大力整顿和改革,迅速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建国以来,县卫生事业有了巨大的发展,至1985年,全县有卫生医疗单位221处,病床396张,卫生技术人员821人,其中医生508人,每千人有病床1.62张,卫生技术人员3.35人,医生2.07人。随着人民生活的提高和医疗条件的改善,人口平均寿命已由解放前的35岁增长到70.04岁,其中男性为69.31岁,女性为72.29岁。
1985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4 885.6万元,财政总收入3 186.4万元,收支平衡。
在城镇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效也很喜人。1983年以来对县城道路进行了彻底改造。新修了3条柏油路,总面积79 292平方米。万金山烈士陵园、马鞍山公园、幸福游乐园的建设已初具规模。
经济建设的发展带来了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和提高。农民人均收入由1965年的99元,增长到1984年的563元,1985年的403元。全县职工每百户拥有电视机79台,收音机30台,摩托车10台,洗衣机56台。
(七)
综观宝清,历史悠久,人民勤劳勇敢,富有光荣的革命斗争传统。这里自然条件优越,气候适宜,资源丰富,土地肥沃,是我国东北三江平原上的“一颗明珠”。
通过劳动人民辛勤努力,特别是建国37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宝清人民建设宝清,改造这里的山山水水,使昔日荒凉贫穷的土地、成为农业丰收、工业初具基础、人民生活富裕的新宝清。通过多年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提高了人们的认识,特别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正确路线指引下,实行改革开放,集中精力搞好经济建设,努力贯彻党中央关于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和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的战略决策;贯彻省委、省政府南联北开、深化改革和科技兴省的方针,使宝清的各项建设事业正在经历着根本性的转变。尽管这种转变还才开始,任务还很艰巨,但它标志着宝清县的开发建设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丰富的资源优势必将转化为强大的经济优势,宝清建设的前景,大有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