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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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评议】 2000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评议领导小组,抽调委员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及机关工作人员20余名,划分三个评议小组。在分别听取了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广播电视局的工作汇报后,深入到被评议单位,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调查情况,全面了解被评议单位和述职人员的工作情况。经过代表们认真讨论,形成了评议发言材料,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进行了述职评议。评议中,充分肯定三个职能部门及述职人员的工作,也客观地指出了他们在执法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等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有力地促进了三个部门的工作,增强了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的自觉性。
【执法检查】 2000年,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重点检查了义务教育法、食品卫生法、房地产管理法、环保法、消防法、建筑法、刑事诉讼法、矿产资源法、税收征管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民族乡条例、民族教育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等二十几部法律、法规、决定的执行情况。在检查时,注重抓住关键问题,跟踪检查监督,注重实效。如在检查消防法时,针对有的企业重生产、轻防火,有的公共娱乐场所存在严重的火险隐患的实际,提出监督意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进行了大规模的检查,积极整改,使我市火灾明显减少,有力地推动了消防法的实施。市人大常委会还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的决议、决定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如在11月份,对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七台河市依法治市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推动了依法治市的深入开展。
【信访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把接待处理人民群众申诉、控告,当作维护稳定大局、强化监督工作的大事来抓,建立了主任信访接待日制度,由各位主任、秘书长亲自接待上访人员,解决了一批久拖不决和有影响的案件。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访 495件,预防了多起集体上访案件,纠正了 6起错案,化解了矛盾,稳定了社会,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同时也支持了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为了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制定了七台河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使信访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市出席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王志敏 艾 和 刘玉林 刘茂恺 刘墨林
李兴隆 李宝宇 李焱春 杨永茂 宋桂枝
吴静宜 邱长华 张 弛 张 群 张双进
林善庆 周文华 姜仁伦 徐衍民 徐景璋
陶夏新 滕喜魁 潘永文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七台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0年 1月24日至26日在七台河市总工会会议室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市政府关于199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以上报告作出了决议。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接受孟广文辞去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兴利、张捍东、戴邦新辞去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补选吴殿元为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林宝昌、曹汉东为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十五至二十次会议】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0年 1月19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时间的决定,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 秘书长名单(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2000年工作要点,补选宋桂枝为省九届人大代表;会议听取了关于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和有关议程(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情况的通报;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0年 4月18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黑龙江省义务兵征集、优待、退役安置条例》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还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同时听取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和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检查市政府以上两项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0年6月7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黑龙江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市政府贯彻《黑龙江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法纪检察工作的报告,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检查市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工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和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形成、交办、督办、反馈办法。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 7月21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0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199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同时听取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上述议题的视察报告。还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实施监督的办法(草案)》及说明。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0年 9月29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七台河市1999年度市直财政决算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调整七台河市2000年市直财政预算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实施监督的办法》。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国有工业企业改制情况的报告,关于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情况的报告,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同时听取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人事选举办关于检查市政府以上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0年11月30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依法治市方案》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小城镇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市发展非国有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市招商引资、发展非国有经济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时听取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视察市政府以上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广播电视局局长的述职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各评议组的评议报告,通过测评,对三位被评议局长的工作表示基本满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干部任免】 2000年 1月1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任免名单,决定免去吴殿元市财政局局长职务;补选宋桂枝为省九届人大代表。
2000年 4月1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任免名单,任命高志杰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代理市长;接受徐衍民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2000年6月7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免名单,决定任命纪万斌为市建设局局长,翟春玉为市财政局局长;决定免去肖德龙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刘相春市建设局局长职务。任命肖德龙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江涉、邢利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韩玉岩、王春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2000年 7月2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任免名单,任命吕春和为市七届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晓冬为市七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星为市七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免去岳成有市七届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于学信市七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周玉琢市七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决定任命张升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董文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决定免去邹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免去赵恒太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2000年 9月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任免名单,任命王兴余、张国波、姜世兴、郭峰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郭洪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免去才同方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2000年11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任名名单,决定任命陈亚平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王启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刘玉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孙燮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邹向群、王继忠、高国辉、姜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张志敏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庭长职务,石玉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庭长职务,葛维升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李振国 王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