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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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成果】 2000年,市审计局共审计11个项目,63个被审计单位;查出违纪违规资金8 597万元,应上交违纪资金及罚款26万元,已入库22万元; 追回被侵占挪用资金77万元;减少财政拨款和补贴114万元;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107条,采用97条;编发审计信息45篇,有关部门采用6篇。
【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以财政收支、税收计划、行政事业性收费、科技三项费用、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费等专项资金为审计重点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32万元;专项资金拨付不到位335万元;虚列预算支出 257万元;提高标准支付地税部门赠量经费 160万元;混淆地方税收入库级次21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取和解缴中存在少征管理费、欠缴各级财政收入问题;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主管部门滞留,挪用的问题。审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分别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落实和整改。
【经济责任审计】 市局经济责任审计实行“一把手”负全责,分管局长具体管理,业务科室分管审计范围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经济责任审计科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同时与组织、人事、纪检、经贸委等部门协调工作,推动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不断发展和完善。2000年市局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5户,发现违纪资金300万元,主要是:帐外资产、隐瞒收入、坐支现金、招待费超支等问题。
(丁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