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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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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引资工作】 2000年,为深入实施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部署,市地质矿产局继续落实“三优”承诺制度,进一步明确投资矿产勘探和开发的优惠政策,并在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为经济发展创优质服务活动。开展了以公开化办公为标志的一系列优质服务工作,简化了办公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派出专人参加市非国有办开创的“一站式”办公。创造了地矿行政宽松服务环境。对本市引资开办的沙石场、砖瓦厂在征费上给予了优惠。同时,动员全局干部职工,广辟引资渠道,投入资金和人力,积极引进资金,发展非国有经济。到年末已引进项目3个,到位资金306万元,超额33万元完成市政府确定的2000年度引资任务。
  【企业改制】 市地质勘探队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靠国家拨款开展地勘生产活动。原隶属市煤炭局,1994年划归本局。多年来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资产负债达40.7万元,职工思想混乱,内部矛盾尖锐,职工生活极度困难,劳动保险及失业保险资金没有落实,职工经济上访告状,局里全力扶持也无济于事。局党组按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将地质勘探队改制列为年内必须完成的重大工作项目之一。成立了局长挂帅、主管领导出征、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的地勘队改制推进领导小组。从 5月份开始,着手各项改制工作。一是依法进行资产评估;二是为全员职工办理劳动保险和失业保险;三是广泛、深入、细致地进行了群众意见调查,多次召开骨干及职工大会征求改制意见;四是按大多数群众意见确定采取内部职工入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改制模式;五是依法制发改制的各种文件。通过上述工作,加之深入细致的群众思想转化工作,使地勘队大部分职工思想统一到改制上来,对改制后谋求新发展充满希望,也解决了职工的后顾之忧。由于工作细致,准备充分,群策群力,于10月18日地勘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股东49名,董事长、总经理已经产生,招募股金50万元。有15名职工下岗纳入再就业中心。现在新的地勘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办理改制后的一些善后工作,积极谋划新的发展思路、上新的项目。
  【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随着《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深入实施,特别是国家成立国土资源部后,对地质环境的治理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市局抓住这个契机,针对本市因长期开采造成地面塌陷、大小矸石山遍地、宏伟、岚峰地区泥石流屡屡发生等灾害日益严重的情况,市局在无经费的情况下,把此项工作纳入2000年工作重点,挤出人力、物力,对全市地质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并聘请省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专家帮助科学考察,共同编制了《七台河市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综合报告》,制定了地质环境治理十年规划。在此基础上,按照全面规划,重点治理、因地制宜,以点带面,治理一片、改善一片、管好一片的原则,重点向省和国土资源部申报了 5个项目。经过多次请示汇报,争取立项,《落燕湖公园建设》项目,资金为350.5万元;《万宝河镇塌陷地治理》项目,资金为100万元,被列为第一批申报项目,并获省和国家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现已报财政部审核。《宏伟地区泥石流灾害治理》项目,资金为1 026万元已正式被列为第二批上报国土资源部的项目。
  【整顿市区南北山体采石场】 按照市委五届第一百次常委会议和市政府七届十六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意见及市委“三讲”整改方案的要求,为迅速改善桃山水库水质污染、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状况,在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制定了《关于控制桃山区南北山体采石保护水库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共整顿砂石场27家,并联合电力、公安、七煤(集团)公司等部门重点对北山体的 8家采石场实施关停。
  【年检换证】 为完成省厅规定2000年年底前完成换发新的采矿许可证任务,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把人员分成 5个组,分别负责桃山区、新兴区、茄子河区、七煤集团公司、勃利县五个大块,结合年检工作同步进行。逐矿区、逐矿井下通知。对符合初审条件的矿山帮助其编制开发利用方案、填写各种图表。对有问题的矿山及时给予纠正或依法查处,严把初审关,使初审合格率达到90%以上。到年末已换证325个,占应换证的75%。
  【监督管理】 为坚决打击各种违法采矿活动,促进矿业秩序持续好转,与年检换证同步,对多次通知不来年检换证的以及已被列入关井压产范围的矿山加大了巡回检查力度。截至年末,共查处非法采矿68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1个,取缔关闭井口 3对。矿产储量登记和统计工作稳步开展,已颁发储量登记证 548个,并配合换证工作对颁发的储量登记证进行了年检,对储量变动情况进行增减上图,从而使储量管理由静态转向动态的科学管理模式。同时,加强了勘探的管理和投入,增加了全市矿产的后备储量,除力争国家投资项目外,对全市所有勘探项目依法进行了监督检查、验收,确保勘查市场依法运作。并投入人力物力对泥鳅河、花岗岩饰面石材矿产进行了详查,完成了该项勘探报告的初审。
  【地质环境保护】 加强了地质灾害的宣传和预防工作。从 5月份开始,对全市地质灾害重点区域特别是茄子河区宏伟镇泥石流易发区进行多次检查,并在汛期到来前,会同市防汛办联合下发了2号和9号文件,要求各级政府把防汛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有机结合,综合治理。落实了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健全了指挥办事机构及预警系统,划定了避灾转移路线,把任务落到人头。仅宏伟镇就组建了 300多人的测防网,建立起汛期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坚守,使灾害信息得到及时上报。2000年汛期没有发生大的地质灾害及人身伤亡事故。同时,大力开展了“4.22”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在矿井较集中的龙湖矿区召开了由矿山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参加的世界地球日纪念大会,在市主要街道设立宣传台,散发传单 1 000多份,悬挂标语32幅。在宏伟镇鹿山村现场介绍了溶洞形成的历史和地质构造变迁等科学知识。此项活动情况分别在市电视台、矿区有线电视台、黑龙江电视台播出,黑龙江《生活报》也做了报道,增强了全市人民对保护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重大意义的认识。为深化地质环境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率”管理】 加强“三率”(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管理,积极推广荆条煤矸渣混凝土扩巷新技术新工艺,取得显著效果。为保护巷道,维护持续生产,历来开采设计中都留有不同尺寸的护巷煤柱。这种煤柱造成工业可采储量大量损失,矿产资源不能充分回收,经济效益减少5—10%。几年来,通过“三率”考核管理,帮助企业探索改进出路和科学开采工艺。七煤集团公司铁东矿一采区五号层工作面采用了荆条煤矸渣混凝土护巷技术,即利用废弃煤矸石加水泥和间隔木荆条,砌筑成封闭条带状平行于巷道的支护柱。这种新技术的优点是:节约煤炭资源,提高回采率;防止漏风,保证安全生产;增大了支护强度,防止片帮,促进文明生产;充分利用煤矸石,减少环境污染。同时起到减弱地面塌陷程度,有利于地质环境的保护。提高了开采中的科技含量,已在七煤集团公司10个矿井29个回采工作面推广。实践结果表明,其经济效益、安全效益、环境效益都较为明显。这项工作得到省国土资源厅领导及专家的高度重视和肯定,评价为全省首创、全国先进,具有推广价值。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 2000年补偿费征收形势严峻,突出表现在:煤炭销售市场不旺、煤炭售价偏低、回款不畅;大型矿山转制后经济困难,拖欠严重;国家关井压产、安全整顿,使小型矿山数量锐减,且大部分开工不足,减少了费源;优惠招商引资的采矿项目,又让出了一部分补偿费。这种形势给征费工作增加了难度和压力。市局变压力为动力,强化了征费工作力度,严格依法征收,抓大不放小,抓易不放难,抓近不放远,力争做到应收尽收。领导亲自深入一线攻难关,采取多种灵活办法取得可喜效果,到10月25日已征收补偿费96.8万元。
  【法制建设】 2000年重点贯彻实施国家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规,并注重与地矿工作的衔接、贯通和规范。一是结合实际制订实施了《七台河市地矿局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政处罚程序》、《七台河市地矿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和《七台河市地矿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程序的规定》等执行文件。二是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对39件按一般程序处罚的案件严格进行了依法审查,对 5件重大处罚案件进行调查汇审,举办三次听证会。并落实跟踪检查责任制,严把处罚质量关,促进了公平、公正执法的开展,取得较为满意的效果。三是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受理并调查处理了勃利镇郊四矿和桃山水库管理处不服勃利县地矿局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案件,严格依法进行了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给申请人—个满意的答复。进行了3起行政诉讼工作,其中 2起胜诉,1起经省高院协调取得较合理的结果。四是加强了地矿行政法规的宣传和学习,通过向市及有关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干部赠送矿法汇编、向矿山送矿法布告、举办两期矿山法人培训班等多种活动,深入宣传矿法,增强了全社会依照矿法进行采矿活动的自觉性。举办一期地矿执法人员培训班,系统地学习领会相关法律,提高了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规范了本局依法行政工作。
  【队伍建设】 2000年在全局上下普遍开展了学习领会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的要求,开展了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内容的思想教育活动,把党的建设,党员教育、干部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与理论学习、思想教育有机结合,同步开展。以周末学习为主要形式的政治业务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以及经济发展创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以目标考核管理为内容的机关管理工作,焕发了干部职工的奉献精神,促进了计生、综合、档案等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工作效率。
                                     (潘瑞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