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企业登记 乾隆四十七年(1782),黑龙江将军衙门将城内铺户编为十二排。道光元年(1821),从山西招来商户24家,由将军衙门登记后开业。光绪三十一年(1905)起,开放商埠,大批外商涌入,由黑龙江行省公署劝业司负责登记核准。日商义泰洋行、兄弟公司、东亚药房、富山堂药店、济生堂药店,俄商安切列维茨钟表洋行等相继开业。由于中东铁路通车和嫩江水运通航,齐齐哈尔经济日渐繁荣。至宣统年间,商户由黑龙江行省农工商科负责登记管理。齐齐哈尔有较大商户近百家,外商6家,个体商贩180人左右。
中华民国初期,由省会警察厅办理工商业户登记。1931年,齐齐哈尔有工商业户1964户。其中,日商40户、俄商35户、朝商104户。1936年4月,伪满齐齐哈尔市公署行政科主管工商事宜,强化了日本侵略者殖民经济统制。1939年6月,实行生产、配给、消费三方面统制规定。指定瑞庆和、福昌公司、黑龙商会等6家商号和日商大东洋行、昭和祥为粮食专卖店。同年9月,实行“棉系制品通帐配给”,指定瑞庆和、昭和祥、大来公等78家商号为棉系品贩卖商店。至此,生活必须品全部控制在日商和奸商手中。1940年7月25日,日伪当局开始对各厂商的原料与商品一律实行定量配给,限价出售,即所谓“七二五”限价经济统制。造成民族厂商年年亏损,纷纷倒闭。1944年,有工商业户293l户。其中日商359户、朝商13户、其他外商5户。至1945年“八一五”东北光复前,全市工商户总数下降到1311户。
1946年6月,市政府颁布《齐齐哈尔市施政纲领》,规定保护私营工商业,废除日伪当局的经济统制制度,实行买卖自由,工商业户增加到2046户。1947年6月,全市工商业增至3157户,共有56个行业,其中百户以上的行业有9个。至1949年9月,私营工商业户发展到3927户,共有47个行业,从业人员19781人。
1949年齐齐哈尔市私营工商业户一览表
单位:户、人
1949年,市人民政府先后颁布《工商业保护和管理暂行条例》、《关于工商业开业、歇业及各种变更暂行办法》,私营工商业有很大发展。年末,全市工商业户达4411户。其中,私营工业和手工业1937户,有资金3400亿元(东北流通券,下同),占全部工业资金的70%;国营工业资金约800亿元,公私合营资金约480亿元,合作社营工业资金约34亿元,共占全部工业资金的30%。私营商业有2474户,总资金3620亿元,占全部商业资金的95.3%;国营、公营、合作社营商业资金占4.7%。有职工合作社11个,社员25103人,资金29亿元;群众合作社11个,社员2946人,拥有资金59亿元。到1951年,全市工商业户达494l户,其中私营工商业4637户。
1952年1月,开展“五反”(反偷税、反漏税、反行贿、反受贿、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后,一部分私营工商业者产生消极思想,要求废业者较多。1953年初,废业的私营工商业790户。年末,全市共有私营工商业户4076户,从业人员10592人,资金总额859亿元(旧人民币)。1954年,私营工商业户数减至310户。
1954年8月,市人民委员会成立齐齐哈尔市国家资本主义改造办公室。1956年1月,市人民委员会和市政协常委会举行第一次联席会议,讨论“关于加强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并作出《关于齐齐哈尔市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全面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决议》。全市私营工商业者积极响应,纷纷申请公私合营。从1月19日至21日,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全市私营工商业39lO户实行公私合营。其中,粮米加工、印染、汽车修配、棉纺织、制药、衡器制造等6个工业行业和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手工业有铁、木、皮、服装、鞋帽等46个行业建立72个合作社。医药、棉布、煤炭、石油、木材、文具等11个行业成为国营商业的经销店和代销店,烟酒商贩成为国营公司的代销员。至此,私营工商业全部实现公私合营。
1958年“大跃进”时期,公私合营及合作商店全部改为国营企业。工商企业按行业归口,形成按“行政计划”管理的体制。对企业的登记管理随之停止。1963年,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通知精神,对工商企业开始登记和发照工作。全市核发工商企业执照3549个。其中,工业27个,手工业829个,粮食业125个,供销社213个,服务业88个,商业2202个,卫生业16个,文化49个。这次普查、登记,扭转了1958年以来工商企业自行开业、歇业、转业和不执行规章的行为,取缔了黑厂、黑店和非法经营的工商业户。
1964年,对市郊16个农村人民公社(6个牧业社),10个农、林、牧、渔场的工商企业进行登记、发照工作。全市共登记农村工商企业410户,核准发照359户。其中,农村公社、生产队办企业335户,国营农、林、牧、渔场办企业10户,供销社办企业停止。
1980年起,按照国家经委、农委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工业企业普查登记的通知》,对全市企业进行普查登记。除国防、铁路和农村社队工业外,共有913户工业企业进行登记。同时,对特种行业也进行了普查登记。有325户特种企业进行登记,其中国营148户,集体177户。
1980年齐齐哈尔市工业普查一览表
单位:户、%
1981年6月,全市建筑企业普查登记工作结束。共核发建筑企业营业执照158户,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8户,集体企业140户。注册资金17539万元,职工人数59196人。
同年,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有商业、供销、服务、交通、集体企业等单位参加,进行全市商业企业普查和换发营业执照,共换发营业执照的商业企业1889户,饮食业355户,服务业262户,交通运输业110户。
1981年齐齐哈尔市商业及服务等行业普查一览表
单位:户、万元
1982年11月至1983年3月,对全市的工商企业进行年检。全市受检企业4577户,注册资金255286万元,职工人数438002人。其中,全民企业1021户,集体企业3553户,合营企业3户。
1984年9月,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部署,对市区全民、集体、合营工商企业换发全国统一营业执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执照从1985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至年底,共换发全国统一营业执照12094户。其中,全民企业6603户,集体企业5487户,合营企业4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