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述
第二篇 工业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概述
康熙三十年(1691),齐齐哈尔建城之初,街市上即有生产粮、油、酱、醋、豆腐等产品的手工作坊。之后,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经济的发展,各种手工作坊逐渐增多。至光绪三十年(1904),陆续出现服装加工、工艺美术制品、木器家具生产及造纸和印刷等作坊。随着各种作坊生产规模的扩大,还出现了官办及官、商合办的企业。光绪三十至三十四年(1904~1908),有黑龙江将军衙门兴办的黑龙江修械所、官办的火磨(面粉厂)和由官、商合办的电灯公司等,形成齐齐哈尔近代工业的雏形。
中华民国时期,齐齐哈尔的工业进一步发展。1931年,齐齐哈尔有木器、砖瓦、印刷、粮油加工、纺织、酿酒、造纸、汽车修理等工业企业80户,从业人员近2000人。
齐齐哈尔沦陷时期,民族工业的发展受到限制。日伪当局的《重要产业统治法》出笼后,一些工业企业被强行成立各种“组合”,使企业失去了生产和销售的自主权。为控制和垄断经济命脉,日伪当局还相继办起一批官方和日资经营的工厂。1942年,在205户工业企业中,由官方和日本人经营的企业就有49户,规模较大的有南满铁道株式会社齐齐哈尔铁道工厂、日满火磨、满铁炼瓦厂、天来公司(制砖)、入江会社(制砖)等企业。民族工业受到摧残,生产萎缩,一些企业被迫关闭。1945年8月侵华日军投降时,工业企业仅有170户,且多为油、酒、米、面、铁、木、皮之类的小手工业。
1946年,齐齐哈尔解放,日伪时期遗留下来的工业企业改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新中国成立后,市人民政府以建立国营企业为主,大力发展地方工业。1949年,投资新建和扩建嫩江纺织厂、新华玻璃厂、新民陶瓷厂、麻袋厂、制材厂、市政铁工业等20多户国营企业。同时,扶植和发展私营企业,使一些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行业迅速发展,粮油加工业达70户,被服业202户,制革业128户。至年底,全市工业企业达到l98l户(其中全民35户、集体1户、私营551户、个体1394户),共有职工17485人,年工业总产值3143万元(其中全民企业产值占68.7%)。
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国家将5户工业企业陆续从沈阳迁至齐齐哈尔。这次大规模的“南厂北迁”,使机械工业得以迅速壮大。195l~1952年,地方投资兴建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制造厂、黑龙江省肥皂厂、省一、二砖厂、齐齐哈尔制酒厂、针织厂、陶瓷锅炉厂、猎枪厂、变压器厂、木器家具厂、北方无线电厂等企业。这批企业的建成投产,为地方工业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至1956年末,全市私营工业除28户5人以下的小厂纳入合作社外,其余84户全部实行公私合营。同时,组织个体手工业者走合作化道路,成立161个各类生产合作社。在社会主义建设高潮中,由齐齐哈尔建华机械厂、华安机械厂和北安庆华机械厂共同创造的“两参一改三结合”经验,被毛泽东主席纳入《鞍钢宪法》,并在全国推广。富拉尔基第一重型机器厂全面竣工投产后,成为具有生产大型成套设备能力的重型工业企业,被国家领导人誉为“国宝”;能冶炼特种钢的北满钢厂,被誉为“塞北明珠”。1962年“二五”结束时,全市年工业总产值60668万元,比“一五”后期增长7.5%。
1963~1965年,对工业进行调整,将一批在“大跃进”时期盲目上马并造成严重亏损的企业关、停、并、转,全市工业企业由398户减至298户。
“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业发展缓慢,仅新建了富拉尔基纺织厂等几户企业。由于企业领导班子瘫痪,规章制度废弛,工业生产受到很大冲击。这一时期,按照“全国一盘棋”的方针,限电保大庆,许多企业“停三开四”(每周停产三天,开工四天),影响了生产进度。1968年,市区工业总产值仅完成83954万元,比1965年下降20%。1971、1972、1974年的生产继续下滑,年产值均低于1970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时,年产值137982万元,全民企业纯利润2760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改革开放的总方针指导下,市委、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了工业发展的速度。首先,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在农牧车辆总厂、灯泡厂、油漆化工总厂,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之后,随着改革的深入,各经济管理部门逐步转换职能,简政放权,先后向企业下放294项权力。推行厂长负责制,确立厂长在企业中的法人地位;改革企业的人事、劳动、分配、核算、销售等管理制度;取消“铁饭碗”、“大锅饭”,全面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以经济手段调动经营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其次,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市委制定“大打工业翻身仗”的方针,并组织140余人的调查团,对工业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在此基础上,采取“三上一转”(上轻纺、建材、电力,转变机械工业的服务方向)的措施,加快工业的发展速度。将第二机械厂、仪表厂、富拉尔基造纸厂等企业转产,分别改建成毛纺、人造毛皮、经编针织厂和北大仓酒厂分厂。调整后,一些轻纺企业的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大幅度提高,与改革前相比,冰刀年产量增长2.3倍,啤酒年产量增长2.7倍,棉纱、棉布、砂糖、新闻纸的产量都有较大增长。第三,大力发展乡办、厂办、区办、校办工业。至1985年,乡镇企业有2152户,厂办企业有296户,区街工业有258户,校办工业有116户。这些工业企业总产值达36500万元,已成为齐齐哈尔工业的重要补充力量。
1985年,工业生产又登新台阶。市区工业总产值达到316800万元,比1980年增长80%,创历史最高水平。产品质量有新的提高,荻奖产品达440种。其中,特殊厚壁钢管、高级速滑冰刀、RD2铁路车辆车轴获国家金质奖;冷、热铝板轧机、重型五铧犁、12号猎枪竞赛弹、黑加仑子卷糖等lO种产品获国家银质奖;精装北大仓酒等59种产品获部优奖;全脂淡奶粉、飞蝶牌香皂等368种产品获省优奖。经济效益上升,市区独立核算企业纯盈利18935万元,上缴税金17323万元。此外,多年来,累计有铁路货车、金属切削机床、冰刀、猎枪、中成药、棉纱、棉布、木器家具、工艺品等数百种工业产品进入外贸领域并销往美国、英国、日本、苏联、德国、加拿大、罗马尼亚、越南等国家和东南亚以及中东、近东地区。
1985年,市区共有工业企业1115户。其中,大型企业13户,中型企业22户,小型企业1080户;全民企业211户,集体企业904户;重工业占68.7%,轻工业占31.3%。工业系统共有职工307376人。重工业在全省乃至国家经济比重中占有重要地位:铁路货车产量占全国的1/3;机械和锻压设备产量占全省的1/2;钢产量占全省的4/5;钢材产量占全省的1/2。齐齐哈尔市已经建成以机械、电力工业为主体,以石化、纺织、轻工、电子、建材、医药工业为支柱,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