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印刷业 宣统三年(1911),齐齐哈尔有宝聚、大昌、吉庆、兰延、文巨、文长山房等印刷作坊,承印帐册、表报。
1912年,黑龙江省公安局第三区公安分局在其被服厂内成立印刷科,地址恩被胡同3号(铝制品厂址)。有职工39人,主要印制表格、名片、烟盒等。1913年,牛得山在官银胡同创办民生报社,承印报纸及他印刷品。1914年,韩洪筹等创办黑龙江省报馆印刷所龙江工艺厂。1917年,由郝鉴临主持开办旗民工艺厂,专印《龙沙日报》。
1920年,张子新开办子新山房(山房,旧时印刷所的统称)。同年,由官方开办龙江监狱印刷厂。1924年,兰捷开办兴元山房。1925年,林桂岑开办大文山房,王华甫开办华阳活版所。1928年,李成文开办龙江印刷局。1930年,李惠民开办惠民印刷局。至此,齐齐哈尔先后开办印刷企业20余家,但规模较小,多为三五人的手工作坊。
沦陷时期,先后开办12家印刷企业,其中日本人开办6家。
1931~1941年齐齐哈尔市印刷企业一览表
1946年齐齐哈尔解放初期,有手工印刷业户18家,从业人员126人。1947年,为发展公营印刷企业,市政府将经书印刷厂改为齐齐哈尔工会合作社印刷厂。翌年,又将其改为齐齐哈尔新闻印刷厂。1949年,改为齐齐哈尔印刷厂。
1950~1951年,省政府、省税务局、省商业厅、二七步校、医士学校等单位,相继创办印刷厂。1952年,又将这几个厂合并,成立黑龙江印刷厂。1954年,齐齐哈尔印刷厂并入黑龙江印刷厂(1960年改称胶版印刷厂)。1955年,黑龙江印刷厂设在富拉尔基区兴隆街的三车间改建为富拉尔基印刷厂。
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将大文山房、龙盛印刷局、润星印刷局3户私营企业及魁盛、二友、华阳、兴业、富丰、合兴等8家个体手工印刷业户合并,成立齐齐哈尔市新华印刷生产合作社。同年,省公安系统在第一监狱成立新生印刷厂。
1958年,市民政局在兵役局院内成立齐齐哈尔社会福利八一印刷厂。同年,二轻局将纸制品厂与誊写社合并,成立誊写印刷生产合作社。1959年,新华印刷生产合作社改为新华印刷厂。1977年又改为人民印刷厂,厂址卜奎南大街11号。
“文化大革命”时期,印刷业呈逐步发展趋势。1967年,在市人民委员会铅印室成立红色书刊印刷厂。同年8月,齐齐哈尔胶版印刷厂、新生印刷厂、红色书刊印刷厂合并,成立齐齐哈尔红书印刷厂,时为市区最大的综合性印刷厂,厂址新城路11号。厂区占地30925平方米,建筑面积9798平方米,职工618人。专业设备94台,固定资产原值159.3万元,净值101.1万元。同年,印刷《毛泽东著作》(乙种本)20万册,印刷总产量达78082千印,总产值228万元,实现利润13万元。1968年,富拉尔基印刷厂完成印制《毛主席语录》10万册、“老三篇”(《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10万册。1973年,红书印刷厂改称齐齐哈尔第一印刷厂。1975年,社会福利八一印刷厂改称齐齐哈尔第二印刷厂,富拉尔基印刷厂改称齐齐哈尔第三印刷厂。同年,5户印刷厂完成总产值613万元,比1970年增长70%。实现利润48.4万元,比1970年增长3%。1979年5月,成立齐齐哈尔市印刷工业公司,对印刷企业实行行业管理。
1980年,5户印刷厂(一、二、三英解放、人民)完成产值820万元,比1975年增长33.7%,创历史最高水平。实现利润82.5万元,比1975年增长70%。同年,一印的檀香皂系列包装、精装北大仓酒商标、特酿北大仓酒商标、双管猎枪商标、速滑冰刀盒、25W装饰灯盒等,均获省轻工业厅优秀设计奖。1981年,一印的嫩源香酒脖标获省轻工业厅行评优质第一名。二印的原浆酒标、芪茸参酒脖标、脆松糖盒等获省包装协会最佳产品奖。1982年,一印的《激战大门岛》书内页、《龙沙文艺》第2期封面获省书刊单项优质奖。二印的《全国青年足球联赛秩序册》封面、《丹顶鹤产品样本》封面、大仓陈曲酒商标、红梅标签、芪茸参酒商标等获省包装协会最佳产品奖。
1985年,市区各机关、企业、学校相继办起一批铅印室、印刷厂,使印刷企业增至71家,职工4000余人。产品品种,一印以印刷书刊和商标为主;二印以印刷商品商标和装璜物为主;第三印刷厂、人民、解放印刷厂以印制帐册、表报等为主。5户企业共有职工1500人,年产值715万元,实现利润82.5万元。
1967~1985年齐齐哈尔市印刷业总产值、利润一览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