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猎枪制造业 1956年8月,齐齐哈尔市机械铁业生产合作社(地址龙沙区永定街30号)为产品定型,组成以社员王义同为首的4人猎枪试制小组。凭借1支旧16样平式双管猎枪(比利时产)为样品,进行仿制。11月,WR45—1A型号猎枪仿制成功。1957年3月,成立猎枪生产车间,以手工操作为主,人均月产枪1支,年产260支。1958年8月,猎枪车间全体职工调至富拉尔基猎枪厂。
1960年11月,市轻化工设备制造一厂、市锅炉厂、富拉尔基猎枪厂合并,成立齐齐哈尔市猎枪厂。厂址建华区车辆社旧址(啤酒厂东侧,木材二营北侧),时有职工900余人。1962年3月,市手工业管理局按照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规定》精神,将猎枪厂关闭。调出108名职工,在原址组建齐齐哈尔市猎枪生产合作社。1963年6月,研制出新品种L65—4型“鹰”牌16#半板机平式双管猎枪,投入试生产。经国家第五机械工业部民用司鉴定,符合部级标准,准予生产,年产枪706支。同年,向朝鲜出口40支。8月,工厂迁至龙沙区永定街303号,厂区占地面积6248平方米,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固定资产22万元,流动资金16万元,时有职工185人。1964年,将原产品“黑龙”牌全板机平式双管猎枪淘汰。5月,企业改称齐齐哈尔市猎枪厂。1965年7月,产品纳入国家计划,归第五机械工业部民品计划司管理。年产枪2515支,工业总产值18万元,实现利润3万元。
“文化大革命”中,生产管理系统遭到严重破坏,技术室被撤销,文件资料大部分被销毁,技术人员下放劳动,工厂先后6次更换厂长,产品产量、质量严重下降。1966年,产枪1156支。1967年,产枪1068支。至1971年,年产量仅600余支。1972年降至431支,产品出现粗制滥造的现象。1975年,试制的新品种“双齐”牌下开关12#、16#平式双管猎枪,被用户称为“掰不开打不响”的产品而被迫停产。1967~1976年,企业连年亏损,亏损额累计103万元。其中1972年亏损额高达31.5万元,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靠卖设备过日子。1974~1975年,先后向伊朗、丹麦、荷兰、英国出口猎枪300支。
1977~1978年,开始恢复生产“鹰”牌16#全板机平式双管猎枪,质量达到部级标准,年产量在2600~2700支左右。1979年,产枪3927支,完成工业总产值80.3万元,实现利润2万余元。1980年,设计试制新品种“鹰”牌PN12#一1型、PN16#一1型单管猎枪,年生产样品枪5支。4月,国家林业部在齐齐哈尔召开猎枪生产定点和技术标准会议,齐齐哈尔市猎枪厂被定为林业部猎枪生产定点厂。
1982年,“鹰”牌SPA16-4型双管猎枪获省优质产品称号。11月,国家林业部在辽宁省宽甸县召开全国猎枪技术鉴定会议,会议认定“鹰”牌单管猎枪为国内较高水平,双管猎枪为国内较好水平。年产枪4717支,产值105.1万元,利润15.1万元。
齐齐哈尔的猎枪制造业,从产品仿制到产品定型直至专业化生产,先后进行6次较大的技术改造。1959~1965年,先后购进国内外通用、专用设备5台,自制专用设备30台。刘玉峰等人利用旧设备改制1台自动进给、排屑深孔钻床,提高工作效率1倍。1966年,自制1套100公斤电弧炉。1972年,自筹资金17500元,扩建仓库一栋,面积409平方米。1976年,自筹资金98520元,建600平方米两层楼房一座,作为热处理、精铸和总装车间。1980年,自筹资金202650元,建540平方米机匣、枪管加工车间和90平方米锅炉房。同年,钟喜德等人自制2台粗、精仿型车床,使产品达到部级标准并获省二轻系统优秀成果奖。198l~1984年,自筹资金87380元,新建114平方米变电所,容量560KVA。新建、扩建加工车间165平方米。改革45台设备,7项工艺,55套式装,解决了弹膛同轴度低的问题,消除了枪管内挤光波纹,提高生产效率2倍。
“鹰”牌SPA16—4型、DMl2—1型、DMl6—1型猎枪,枪体造型科学,自动保险,安全性能好。枪管均采用优质合金钢40
1985年,“鹰”牌DMl2—1型、DMl6-1型单管猎枪获省优称号。猎枪厂年产枪5024支,时有职工41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5人。固定资产131.1万元。产品畅销国内25个盛市、自治区,成为国家猎枪专业定点生产厂家之一。
1966~1985年齐齐哈尔市猎枪制造业经济指标一览表
单位:万元、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