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屠宰、肉类加工业 1912年,齐齐哈尔成立公营屠宰常至1931年,屠宰场占地面积发展到964平方米,日屠宰牛100头、羊200只、猪400口。另有私营屠宰和肉类加工业户20户。1936年,公营屠宰场改称齐齐尔市屠宰常1942年,屠宰场停业。
1949年初,齐齐哈尔有公营腊肉厂1户,厂址三百间房平民街。有私营屠宰及肉类加工手工业户96户,从业者360人,其中,屠宰加工牛、羊肉手工业户36户;屠宰和加工猪肉业户41户;肉制品加工业户19户。
1951年11月,省商业厅批准齐齐哈尔市腊肉厂易地扩建(南市郊6公里处的富联街8号),改称齐齐哈尔市畜产加工厂(1978年12月,改称齐齐哈尔市肉类联合加工厂),主要经营和屠宰猪、牛、羊等肉类产品,对鲜肉进行冷冻、冷藏和再加工。根据市食品公司下达的计划,进行货源采购和调运,对调入的猪、牛、羊畜产品组织接收、饲养、屠宰加工、检疫、检验和保管。对加工后的副产品、废弃物进行再加工和综合利用。根据货源和市场需求,组织肉类商品的销售。产品主要有猪、牛、羊肉及熟食制品、罐制品、腌腊制品、油炸制品、酱制品等50多个品种,年加工能力3300吨。其中,鲜肉2700吨,熟食制品600吨。
1956年4月,由于畜产品货源紧缺,开始对猪、牛、羊肉实行定量供应,直至1978年。
在“改革、开放、搞活”政策感召下,畜产品货源增加,促进了肉类加工产量的提高。1982年5月,在市肉类联合加工厂进行企业整顿的试点。翌年7月,落实搞活企业经营的改革措施,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对肉制品实行精加工、小包装;鲜肉分部位定价。同年,调入生猪92032口,自购9531口。加工生猪100343口,出肉5570吨,比设计能力提高1.06倍。加工牛肉150.7吨、羊肉266吨、熟食33821毡、猪皮34720张、肠衣102716根。销售收入1978.7万元,利税36万元。1984年,销售收入2141.9万元,利税187万元。
1985年4月,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取消生猪派购任务,全市放开收购价格,对猪、牛、羊肉及其制品实行敞开供应。至年底共调入生猪35940口,自购2676口,加工生猪37643口,出肉2372.4吨,加工牛肉56吨、羊肉2.7吨、熟食1911.2吨,猪皮38605张。销售收入1263.7万元,利税83.9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0887元。同年,企业有职工1154人(工程技术人员15人);固定资产1428万元;建筑面积209831平方米,生猪圈容量6500口,冷藏肉容量8100吨。市肉类联合加工厂已成为黑龙江省西部地区最大的肉类综合加工企业。1983年,肉枣、腊肠、儿童小红肠被评为省优质产品。1959~1983年,向苏联、意大利等国家出口“地球”牌肠衣318余万根。
1981~1985年齐齐哈尔市肉类加工业产品、产量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