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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玻璃制品业

第七节 玻璃制品业


  1942年,曲志远在站前中央马路11号开办东跃工场,手工生产日用玻璃器皿。后转由日本人经营,更名为西北硝子株式会社。1945年,齐齐哈尔市政府接收该社,迁入斜阳街6号。1948年,市政府组建嫩江玻璃工厂,属省营企业。主要生产酒瓶、茶杯、糖瓶、墨水瓶等,时有职工37人,固定资产12.5万元。
  1950年12月,东北军区卫生部105名职工及部分专用设备从沈阳迁来,与嫩江玻璃工厂合并,改称齐齐哈尔新华玻璃器械厂。主要生产注射器、烧瓶、磨口瓶、吊球、灯器等。产品销往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在抗美援朝期间,“五一”牌注射器深受部队医院欢迎。1953年,生产各种规格的安瓶管36.8吨及各种规格的医用投药瓶70.3万个。其生产能力、规模及品种均列黑龙江省玻璃行业首位。同年,“五一”牌注射器因成本过高而停产。1954年9月,企业划归地方工业局管理。
  1957年,市工业局投资20.5万元对工厂进行扩建,厂区面积由8354平方米扩大到9571平方米,生产玻璃制品706种。1958年,有职工688人,主要产品是1000cc和5000CC玻璃瓶、乳粉瓶,年总产值371.6万元,盈利95.2万元。同时,开始试制中级玻璃丝、K8型光学玻璃、结晶玻璃、高硅氧等新产品。中级玻璃丝于1959年试制成功,年产12吨。1960年,齐齐哈尔新华玻璃器械厂分为三个厂。齐齐哈尔第一玻璃厂在原址,主要生产注射器和细工仪器;齐齐哈尔第二玻璃厂地址南浦路159号,有职工269人,生产酒瓶、酒壶、水具、灯具等日用玻璃器皿;齐齐哈尔第三玻璃厂试制光学玻璃未能成功,1961年,并入第二玻璃厂。1965年,齐齐哈尔地方工业局进行产品调查,将玻璃仪器产品转让给第二玻璃厂生产,第一玻璃厂成为注射器专业生产厂。1966年,根据国家对外贸易的需求,第二玻璃厂开始生产出口玻璃口杯、水具、酒杯、鱼花瓶、自然景杯等产品。年玻璃制品总产量503.25吨,总产值177.4万元。1969年,第一玻璃厂开始为军工生产水准泡,注射器停产。
  1970年,第二玻璃厂调出50余名职工,在民航路12号第三玻璃厂旧址复建第三玻璃厂,主要生产玻璃仪器。1971年,第一玻璃厂采用机械拉制生产安瓶管,因质量问题而使产品滞销,于1973年停产。1974年,第一玻璃厂开始生产吊瓶。1976年,第一玻璃厂由每班生产5毫升注射器外套管、内芯管l000支,分别提高到3600和2600支。改刻线工艺为印线工艺,通过印线机印线,烘烧渗透,然后在碱溶液中连续煮沸15小时,玻璃表面不被破坏,线条清晰可见。同年,玻璃制品总产量3631.97吨(其中平板玻璃37516标箱)。1977年,第二玻璃厂生产的口杯和自然景杯被省轻工业局命名为省优质名牌产品。产品制作精巧,美观大方,出口新加坡、新西兰、澳大利亚、丹麦等国家,深受国外客商好评。后因成本高、效益低等原因,于1979年停产。同年,第二玻璃厂转产平板玻璃和白酒瓶。
  1981年,国家投资第二玻璃厂152万元,扩建年产1800万件白酒瓶生产线。同年,第三玻璃厂盲目上马1条啤酒瓶生产线,因产品质量差、成本高,造成产品滞硝。(1983年第三玻璃厂关闭)。1974一1982年,第一玻璃厂累计亏损146万元。1983年,第一玻璃厂与市一轻局签订3年承包合同,在企业实行分配制度改革等有效措施,解决了损失大、效率低、成本高的问题。同时对2毫升、5毫升注射器外套管、内芯管进行真空整形和机械生产,企业突破年产百万支大关,盈利12.5万元。1984年,将20毫升、50毫升规格产品的封底、卷口、接头等三道工序,改为三联机批量生产,摆脱了手工操作,实现生产机械化。
  1985年,齐齐哈尔玻璃制品业有职工1252人,其中技术人员47名。玻璃制品年总产量9971吨,完成产值589万元,利润12.7万元,税金61.2万元,有固定资产原值2016万元,净值1643万元。

  1949~1985年齐齐哈尔市玻璃制品业经济指标一览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