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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开垦

第一节 开垦


  咸丰十一年(1861)以后,齐齐哈尔开始招民开垦,至光绪三十六年(1910),共开垦毛荒1300垧。1931~1945年,从辽西、冀东等地大量移民,并建立开拓团,垦殖面积迅速增加,荒原面积大量减少。到1948年,熟地面积达100861亩。
  1950年初,市人民政府根据东北人民政府农林部《关于土改后土地开垦问题》文件精神,对开荒者给予优惠条件,鼓励开垦荒地。凡集体或个人新开的荒地,三年免交农业税。1950~1972年,累计开荒面积127.1万亩。
  1972年,农村建立开荒网点,扩大开荒数量,以增加耕地面积。同时规定,开荒要上报开荒计划(包括数量、位置),待审批后,按计划开荒;新开垦的耕地三年免交农业税,并给予一定数量开荒补助费。1973~1979年,开荒面积6.9万亩。
  1980年,卧牛吐公社新村大队、莽格吐公社东岗子大队和水师营公社小阿拉街大队建立三处机械化开荒点,并投资150万元补助开荒。新垦荒地每亩补助费15~25元。1980~1985年,累计开荒面积4万亩。
  
   1949~1985年齐齐哈尔市农业耕地面积、开荒数量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