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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蔬菜作物

第二节 蔬菜作物


  嘉庆年间,城郊辟圃种菜,垄作直播多,畦田较少。管理粗放,产量较低。光绪三十四年(1908)以后,农事试验场设暖室一栋,冬季可收获新鲜蔬菜。
  中华民国时期,早春蔬菜已采用风障栽培法。温床育苗技术普遍应用,夏菜的部分品种定植面积扩大,蔬菜产量、商品量增加。1938年,生产商品菜(含马铃薯)127万公斤。
  新中国成立后,蔬菜种植面积不断扩大。1954年,城市建设发展,人口猛增,蔬菜需要量增加,蔬菜面积(含马铃薯)增至155068亩,平均亩产814公斤。其中春、夏、秋菜平均亩产947.5公斤。1955年以后,蔬菜供不应求。1957年,涝灾严重,平均亩产降至353.5公斤,商品量不足城市需要的30%。1958年,本着种足种够、以销定产、产大于销的原则,菜田面积扩大到27万亩,蔬菜总产量达30098万公斤,商品率为73.3%,改变了“南菜北运”的局面,实现市区居民吃菜自给有余,并首次支援林区和其他城市蔬菜200万公斤。
  1959~1961年,城乡口粮和副食品紧缺,实行“低标准,瓜菜代”,蔬菜播种面积逐年增加,到1961年增到558248亩,占市郊播种面积的44.9%,比1958年翻一番多。其中春、夏、秋菜面积441800亩,春、夏、秋菜和马铃薯平均亩产分别为577公斤和261公斤,商品菜供不应求。市委、市人民委员会经过调查研究,确 定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应以提高单产为核心,以近郊为主,分区包干,确保自给。1962年以后,经调整种植业内部结构,适当减少蔬菜面积,到1965年,建成以建华、龙沙、铁锋、富拉尔基、昂昂溪、华安等6个农业分社为主体的近郊蔬菜商品生产基地。蔬菜面积稳定下来,产量、商品量均恢复并接近1958年水平。
  “文化大革命”期间,通过平地整渠,扩大灌溉面积,增施粪肥,蔬菜生产有很大发展。1966~1970年,春、夏、秋菜年平均亩产1208公斤,马铃薯483公斤,比1963~1965年年均亩产分别增长54.3%和12.3%。1971~1976年,春、夏、秋菜平均亩产1542公斤,马铃薯l171公斤,比前五年年均亩产增长27.7%和142.4%。蔬菜生产的基础建设也有发展,新建成日光照温室7680平方米,立壕9450平方米,塑料大、中、小棚459.5亩,温室面积扩大到5万平方米,冬春淡季的鲜菜生产与供应有所加强。
  1980年后,近郊春、夏、秋菜实现水利化和园田化。1985年,市郊蔬菜播种面积15.3万亩,平均亩产1639公斤,比1949年提高202%。其中春、夏、秋菜103348亩,平均亩产2085公斤,商品率达80%以上,自给有余,支援外地夏、秋菜655万公斤。

  1975~1985年齐齐哈尔市春菜主要种类、面积、产量一览表
                       单位:亩、万公斤、公斤












  1975~1985年齐齐哈尔市夏菜主要种类、面积、产量一览表
                       单位:亩、万公斤、公斤














   
  1975~1985年齐齐哈尔市秋菜主要种类、面积、产量一览表
                       单位:亩、万公斤、公斤












  1949~1985年齐齐哈尔市马铃薯种植面积、产量一览表
                       单位:亩、万公斤、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