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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渡口

第一节 渡口


  顺治十年(1652),达斡尔人从黑龙江上游迁居齐齐哈尔,在嫩江两岸辟建屯落,以捕鱼为生,无固定渡口。咸丰五年(1855),在嫩江北岸哈拉屯附近设渡口,时称哈拉摆渡(朱尔金北江渡口)。光绪十一年(1885),齐齐哈尔水师营衙门在城西北嫩江两岸设渡,名为官渡口,俗称官摆渡,位于中心城区西北处新江村附近,有东、西江两道摆渡。两江间是3公里多的江套土路,渡江需乘船两次。西江渡口设于老青岗附近,是通往西北部地区主要水上要道。光绪三十一年(1905),水师营裁撤后由原水师营领催经营,有渡船两只,船房两间。光绪三十三年(1907),新辟敖保、齐齐哈尔(齐齐哈)、五家子三处商船渡口。先后隶属省公署度支司、旗务处,由私人经营。
  1915年,有朱尔津(原哈拉摆渡)、敖保、官渡口、桦木、船套子五处渡口,由黑龙江省会警察厅水上警察队管辖。1920年,只有朱尔津、官渡口、桦木三处。1921年,敖保和齐齐哈尔渡口恢复摆渡。5月18日齐齐哈尔渡口开航,有对子船2只,水手13人。运载旅客、牲畜和七套以上马车,靠人力登杆子拉纤方式渡运。1922年6月,水上警察队邀各渡口执事人商订省城《西江沿渡口收费规则》,经省会警察厅审定,省长公署批准,于8月公布实施。规则规定:军警、学生、邮差、15岁以下男女免费;遇灾时商民折收半费;开、封江期间,按原渡价40%以下比例增收渡费。
  1924年,万善会会员在官渡口设义渡。1928年秋,发大水,善船移距官渡口北一里许的老道口施渡,官渡口复由私人经营。1929年8月,黑龙江省会公安局颁布实施《管理渡口章程》,规定省会区内各渡口均归省会公安局水上分局管理,渡口摆渡者须于每年开江前由公安局核发执照,只允许一人摆渡营业,摆渡期内按月纳捐。1930年,有官渡口、朱尔津和齐齐哈三处渡口。因“江钱毛荒”,7月,公布执行《修正西江沿渡口价目规则》,规定行人渡江每人收江钱5吊;牛、羊每头5吊;7套以上重车100吊;空车70吊。1931年8月12日,省会公安局将官渡口收归官办。置对子船2只,雇佣舵工2人,船夫lO人,厨役1人。由水上分局直接管理并开始增渡汽车过江。
  1932年7月,渡口改由黑龙江省城市政局工务科管辖。1933年,朱尔津南江渡口建成(距新江村东江渡口北3公里处)。1935年,与北江渡口合并,改称朱尔金渡口。南北两江之间是3公里的江套土路,经朱尔金村达雅尔塞,通齐查公路,是通往市区西部地区水上枢纽之一。时由私人合股经营,有22吨和30吨位对子船各一只。同年,嫩江公路大桥建成通车,渡口仅余朱尔金、官渡口,均由私人合股经营。
  1940年,官渡口私人船主发展到7人,28个船股,有30吨位船2只,22吨位1只。
  1946年4月24日,市政府接管官渡口。朱尔金渡口划归龙江县。1947年3月,为恢复官渡口的正常渡运,市政府贷款30万元扶助修船。4月21日,由新江村副村长阎庆金等合股经营。执行市政府颁发的渡运规则和渡价。成人过江每人50元;儿童、10人以上旅行团、文工团、下乡工作队等25元;负重要公务的团级以上干部,运送公粮的车辆免费。1948年5月,朱尔金渡口划归齐齐哈尔市一区辖属,由朱尔金村农民合股集体经营,有对子船3只(南江1只、北江2只)计30个股份,18名船工。同年8月,官渡口改称新江村渡口。
  1949年10月以后,朱尔金、新江村渡口共有对子船6只,船工36名。1950年,重新制定渡口运输价格。1951年修改。
  1954年2月,《齐齐哈尔市营业船只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渡口及船只均由市人民政府建设局管理。1956年4月,渡口收费执行黑龙江省交通厅渡口客货运价格。旅客整票O.10元,半票0.05元;普通大车、胶轮车每辆0.30元;斗车、摩托车0.15元;手推车、三轮车O.10元;自重3吨以下汽车1.50元;3~5吨汽车2元;木材每吨O.80元;砂石每吨0.50元;砖瓦每吨O.40元。同年,经过社会主义改造,朱尔金和新江村两个渡口由渡口管理所统一经营。朱尔金渡口3只对子船作价3000元归国家所有;新江村渡口3只渡船作价7000元被国家赎买,付给船主定息。两处渡口35名船工转为全民所有制工人。1957年,两渡口采用钢丝绳渡运,缩短时间40分钟。
  1958年,朱尔金、新江村两渡口有舵工6名,水手21人,售票员2人。1959年,改装对子船舵架,运输效率提高35%,顺利完成了运输雅尔塞地产西瓜进京为国庆献礼的任务。1960年,调整渡口运价,客票每人O.12元、自行车每台0.10元、牲畜每头(匹)0.18元、车辆每台0.35元、货物每吨O.50元。1961年,两处渡口四个船组共23名船工。正常水位平均每天渡运40次,最高日均56次。洪水期实行通江运输,平均每天渡运10~22次,常水期执行正常运价,洪水期间通江运输执行变动价格。

  1961年齐齐哈尔渡口运价一览表
              单位:元



  1962年,每吨货物渡价提高到l元,常水期和洪水期价格相同。其他项目均按常水期运价的3倍收费。1964年春,用发动机作牵引动力的渡船改造试验在新江村渡口获得成功。革新后的机动木质对子船,正常水位横渡一次只用六七分钟,抗风能力从4级提高到6级,节省船工2人。年末,完成客运量97443人,货运量39196吨,收入47339元,利润8483元。1965年,朱尔金渡口亦使用机动对子船。1966年,两个渡口实现渡船机械化,结束了长尾舵和人力登杆子的历史。4月,按省交通厅的要求,渡口客运和货运价格下调40%。
  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9月,新江村、朱尔金两个渡口分别改称东风渡口和红卫渡口。1969年8月25日至10月2日特大洪水期间,两个渡口的四个船组全力投入通江抢险抗灾运输,全年完成客运量172704人,货运量44043吨,年收入81795.17元。1970年3月,投资5000元修建被洪水毁坏的红卫渡口南江码头,长110米,宽8.5米,为砂石混凝土结构。同年,投资13223元建东风渡口。1971年,统一渡船机型,东北两道大江渡船换装80马力4135型发动机,西南两道小江换装60马力6110型发动机。4只渡船280马力130吨位,年完成客运量186660人次,货运量65070吨,收入93732.87元。1974年5月,恢复新江村、朱尔金渡口名称。全年完成客运量195946人次,货运量69533吨,收入102990.68元。1976年5月始,渡江实行免费。11月,两个渡口4只在用机动木质船再次更换机型。大江船更换为120马力6135型发动机,小江船更换为80马力4135型发动机,共145吨位,每只渡船10名船工,实行两班轮流作业,年末客运量比1975年增长1倍,达39万人次,货运量增长60%,达1l万余吨。
  1978年8月20日,富拉尔基渡口试渡成功。1979年7月,省交通厅投资170280.65元,建造一艘双体钢质方头全甲板机动轮船(齐渡605#),120马力60吨位,船组8人。投放到富拉尔基渡口使用。
  1979~1980年,先后投资9950元和27699.56元大修朱尔金渡口北江和南江渡船,大修后的渡船可渡运自重2吨以下机动车。1980年,由于实行改革、开放、搞活政策,运量猛增。朱尔金、新江村、富拉尔基三个渡口年客运量达632961人次,货运量240800.23吨,为历年横渡指标最高水平。1982~1983年,国家先后两次投资25000元和258457.12元,建造两艘120马力60吨位双体钢质方头全甲板机动轮船(607#、606#)和与之相匹配的造价12万元的两只铁体码头趸船,投放到新江村渡口使用。1983年,因洪水期较长,朱尔金渡口码头被冲毁,只能渡人,车辆、货物由新江村渡口渡运。同年,新江村渡口由两道横江渡运改为一次通江直渡。1984年6月,渡口全面恢复收费。




  1984年齐齐哈尔市渡口运输收费标准一览表
                   单位:元


注:1、已交养路费的车辆免收渡运费。
  2、驾驶机动货车、拖拉机、手扶、摩托车、轻骑的驾驶员免费。驾驶客车的司乘人员免费。各种畜力车夫、手扶车车工1人免费。各种车辆的其余人员按行人购票。
  3、大牲畜指马、驴、骡牛等。小牲畜指羊、猪。
  4、10吨以上的车辆每增重1吨,增收5元。
  5、链轨车自带铺板。

  1985年,朱尔金、新江村、富拉尔基三处渡口,5个船组有船工48人,渡船10艘,在用8艘。其中,双体钢质方头全甲板机动轮渡船3艘,机动木质对子船2艘,铁体码头趸船2艘,单体钢质拖轮l艘。计900马力219.76吨位。至年末,完成客运量140801人次,货运量75207.9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