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照相 光绪三十四年(1908),齐齐哈尔有1户俄商经营的照相馆。其规模小,设备简陋,备有简单的绘画布景和少量道具,可拍生活照、家庭照、团体照和室外照。中华民国时期,照相业开始推广灯光摄影技术,相应地增加多种背景和适于集体照、生活照、结婚照的道具。1912年4月,泰兴昌照相馆在酒楼胡同开业。1919年,私营照相馆发展到4户。1931年,日本侵略者占领齐齐哈尔后,大量倾销照相器材,因照相的价格高,利润大,从业户数成倍增长。1938年,已增加到24户,其中有日商经营的6户。设备上增加了多种适合于集体照、生活照和结婚照的背景和道具。照相价格主要由几家大户按照当时照相材料的价格共同议定,小户随着执行。40年代初,开始采用转机拍照大型集体照片。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侵略者在齐齐哈尔加紧对物资的掠夺,照相器材实行“配给制”,照相所需材料日益短缺。至1945年“八一五”前夕,仅余11户维持营业。
齐齐哈尔解放后,市政府贯彻执行恢复和发展工商业政策,照相业也得以恢复和发展。1948年,网点已增加到15个。1949年10月,施泉音等三人在南大街合资开办了大光明摄影场。1955年,富拉尔基、昂昂溪划归市属后,照相业户增加到43个,从业人员169人,另外有11个拍照快相的摊贩。
1956年,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照相业中有两户实现公私合营,余者走上合作化道路。年末,有照相网点21个,从业人员212人,隶属商业局福利公司。同年,各照相馆全部采用灯光摄影技术。暗室印放工艺使用电话盘拨号计时曝光,取代口数计时曝光。1957年2月,由服务局主管照相业。同年10月,国营富拉尔基综合服务楼照相部开业,形成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3种经济并存的新局面。当时,一般照相网点设1—2个专用拍照室,大网点设3个拍照室。添置景物、道具。此时,国产座机已取代旧式木制座机,并先后购进由德国、捷克斯洛伐克生产的120型相机。灯光设施普遍使用聚光灯和发光灯。在大型照相馆内设化妆室,出租男女礼服、各式服装和各种妆饰品。一般网点根据设备和技术条件增加艺术人相照、特技洗印等80多个项目。1958年,服务局根据中心城区摄影合作社的经济条件、技术力量等方面因素,经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全部过渡为国营经济。1961年,国营百花园松竹梅照相摄影场开业。同年,服务局组织照相业有关人员去上海、北京等地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改进技术工艺,建立质量检查制度;组织流动服务队(组)下厂、下乡和去部队登门服务;并开展邮寄业务。由于城市人口增加,消费水平上升,照相需求量增大,取相时间过长。
“文化大革命”期间,照相业受到冲击。一些丰富多彩的服务项目被视为“封、资、修”而取消;流动服务、邮寄便民项目相继停止。男女老幼照相都是一个姿态,不注重技术工艺,照片质量低劣,出片日期延长。1967年,照相网点减少到14个。
70年代后期,照相业开始使用日本生产的带有曝光指示装置的“亚西卡”双镜头120型相机。主管部门先后派出照相技师(技工)去天津、北京、上海等地学习。恢复、增加服务项目,添置布景、道具,改进橱窗陈列,开展多人合影、艺术拍摄。
80年代初,照相业实现彩色摄影。购进日本生产的理光5、理光10、美能达等135型和勃朗尼卡120型相机,以适应各种规格摄影的需要。同时,影室灯和同步闪光设施相继使用。较大的照相网点增设彩照、结婚照、儿童专照等摄影室。从多方面改进服务设施,增加具有立体感、格调不同的宫廷装饰、古代风光、江南山水、雪山树挂、欧式建筑、城市远景等背景和模型、道具。1982年,齐齐哈尔照相业总店购进全套彩色扩印设备。翌年,建大光明彩色扩印中心,发挥设备优势,开展横向经济联合。随之,国营百花园松竹梅摄影场、富拉尔基综合服务楼照相部以及“群艺”、“松鹤”、“源丰”等较大的集体照相馆(部)先后购进彩色扩印设备,服务领域延至毗邻县、镇。
改革开放后,市区工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相继办起照相馆。至1985年末,共有照相网点107个,从业人员780人,其中经省、市主管部门考试合格的三级以上技师210人。有扩印机36台,大型洗纸机36台。彩色摄影工艺流程全部实现自动化,胶卷冲洗用电脑控制,黑白片逐渐减少。同年,国营照相业实现利润35.3万元。
1959~1985年齐齐哈尔市国营照相业部分年份经济效益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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