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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民用建筑

第四节 民用建筑


  1950~1960年,建造民用住宅395栋,建筑面积359600平方米,2~3层混合结构楼房占30%。其中,1953年和平机器制造厂在龙华路中段路南建砖结构三层住宅楼9栋,面积27800平方米;第一、二机床厂在文化大街路西建砖混结构三层住宅楼14栋,建筑面积31000平方米;齐齐哈尔钢厂在富拉尔基甲乙区建三层住宅楼32栋。1956年,重型机器制造厂在富拉尔基铁西建二、三层住宅楼236541平方米,还建了80多栋砖木结构平房住宅。196l~1970年,建民用住宅628栋,建筑面积255300平方米。1971~1980年,建民用建筑562栋。其中3~5层楼房占70%,建筑面积282400平方米。1981~1985年,建民用建筑189栋。其中5~7层楼房占90%,建筑面积293500平方米。1950~1985年,共建造民用住宅1774栋,建筑面积457.95万平方米。同时,在中心城区相继建成胜利、新民、建工、红星等6个住宅小区,其布局合理,造型美观,设施比较完备。
  三百间房民宅
  光绪二十九年(1903),齐齐哈尔有土木结构民宅300间,得名“三百间房”,当时有居民200户。1924年,居民又建造砖木结构的坡屋面和平屋面住宅30多栋。1936年,建60多栋砖木结构住宅,用水泥瓦和铁皮屋面防水,有居民150余户。
  1952年开始,由市房产部门组织陆续建造砖木结构坡屋面住宅264栋,有居民2184户。至1985年末,住户在房山头、院内空闲地建造砖木结构坡屋面和平屋面房屋1100余间,解决了700多户居民的居住问题。
  昂昂溪铁路俄式住宅
  光绪二十九年(1903),昂昂溪区兴建第一批俄式住宅平房87栋,建筑总面积14975平方米。毛石基础,木屋架,木卡楞,外包24砖墙,屋顶为铁皮和水泥瓦两种。每栋转角突出6公分,两头开门,木制门窗,木板地面,火炉取暖。门外设有木制门斗,砖木结构门亭,室内有上下水、卫生间。每户设有砖制地窖,室内墙面为木板条抹白灰砂浆。
  建工小区
  1985年6月,新建住宅楼14栋,面积7万平方米。由齐齐哈尔市设计院设计,齐齐哈尔市房屋开发公司组织施工。住宅小区设计合理,阳光充足,一梯三户。二室户占60%,三室户占30%,一室户占10%。平均每户面积58平方米。户户设有方厅、封闭阳台、煤气灶台、坐便、浴盆等。配套设备有11000平方米道路网,ll887米排水管道网,3068米供热管道。并设有商业网点,银行储蓄所,托儿所等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