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援外建筑
第九节 援外建筑
1955年5月,齐齐哈尔市派出建筑工程人员210人援助蒙古人民共和国建筑火车库、火柴厂、制粉厂、肥皂厂、住宅楼等40多项工程,建筑面积80000多平方米。
1965年12月,选派建筑工程公司9名干部参加援建缅甸斯瓦胶合板厂厂房的施工任务,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1966年11月交工。
1975年4月,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17人组成技术组援建缅甸人民共和国瑞洞纺织厂,包括厂区道路在内共计10个单项工程。厂房为混合结构,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单层多跨钢结构,屋架跨度为24米,铜吊棚,石棉板天棚,石棉瓦屋面。
1981年1月,由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11名干部组成的土建技术组援建缅甸勃生堂碾米厂碾米车间、米糠车间、检斤房、成品库、机修间等lO项工程,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1982年8月竣工,土建工期比计划提前两个月。
1981年5月,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从日本承包的伊拉克650万吨贝吉炼油厂中分包劳务任务。公司派出木工、瓦工、抹灰工、架子工、管道工、混凝土工等30人。7月出国,翌年8月完成任务回国。
1955~1985年,齐齐哈尔市建筑安装企业先后出国647人援建蒙古、缅甸、伊拉克、约旦等5个国家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等50多项,18万多平方米。创外汇85.24万美元,获利润135.5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