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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六章 城市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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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民国时期,定清明节为植树日,当时植树少,成活率低。
  沦陷时期,齐齐哈尔有8个苗圃,主要承担隐敝军事基地,绿化日伪机关、住宅、街道以及开拓团营造防风林的树苗培育。至齐齐哈尔解放前夕,城区植树面积80公顷,树木4万株。
  齐齐哈尔解放后,开展群众性的植树造林、绿化家园活动。1946~1948年,植树2.9万株。1949~1953年,先后成立市第一苗圃和第二苗圃。1953一1957年,植树造林312公顷。1962年,成立齐齐哈尔市园林事业管理处。为美化环境,积极开展街道、工厂、居民庭院的绿化活动。至1966年,绿化树木119种,387万株;绿地面积l292公顷。公共绿地面积240公顷,城区绿地覆盖率由1949年的O.14%,提高到10.9%。
  “文化大革命”期间,园林绿化事业受到严重干扰,砍伐树木、挤占园林绿地无人过问。绿地覆盖率仅占4.7%。
  1976年后,园林绿化工作得到恢复和发展,至1979年,城区有苗圃4个,面积180.5公顷,新增造林面积16.2公顷,绿化面积达513公顷。
  1980年,许多企业、机关、部队、学校将创优美环境当作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1982~1985年,共义务植树248.8万株,栽花、铺草坪184万平方米。
  1985年,共有绿地面积2085公顷,人均绿地2.8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为10.1%。有苗圃30个,苗木自给率50%。绿化街道131条152公里。植行道树21种8.7万株,建花街5l条。开辟多功能的小游园、小街景、小绿地27处,面积24.5公顷。年末,达到普遍绿化的单位339个,被评为省级绿化先进单位的19个,被评为国家先进单位的2个。在1983年、1985年,全省园林绿化检查中,齐齐哈尔市被评为省绿化先进城市和省街道绿化先进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