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街道、庭院绿化
第二节 街道、庭院绿化
1930年,植路树4621棵。在北大街、北斗胡同、中学胡同、商埠大街等20多条主要街道每隔2丈植树1棵。在永安里及城南公墓各街道每隔l丈植树l棵。在天合、广信等17条胡同每户门口植树2棵。
齐齐哈尔解放后,主要街道(含新辟道路)都栽植路树。至1963年,已完成19条市管街道绿化。1966年,全市重点绿化的企事业单位有26个,绿地面积267公顷。“文化大革命”期间,绿化工作受到干扰破坏。
1978年以后,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开展庭院绿化。一些工厂在厂区内建花园、游园、小型育苗地,栽植树木、花卉。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的方针,在居民区坚持建设与绿化美化同步进行,许多居民庭院种植了花草和树木。
1985年,市区具备绿化条件的单位有490个,基本实现绿化的单位339个,达到市级绿化的先进单位有92个。达到省级绿化美化先进单位的居民区有富拉尔基区兴隆办事处三光委、铁锋区龙华办事处新民小区、龙沙区五龙办事处芙蓉委。至年末,龙沙区绿化街道36条,有路树3780株;建华区绿化街道7条,有路树2303株;铁锋区绿化街道1l条,有路树4215株;富拉尔基区绿化街道47条;昂昂溪绿化街道9条,有路树6088株;碾子山区绿化街道13条,有路树5500株;梅里斯区绿化街道8条,有路树6800株。市区共绿化街道131条,街道有路树8.7万株,巷道有路树9.3万株。中心城区的龙华路、和平路、市府路、劳卫路、安顺路等51条街道,入夏后街道两旁已是绿树成荫,可供行人乘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