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述
第九篇 财政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概述
齐齐哈尔的财政活动是随着军队驻防、行政建置和生产开发、事业兴办而逐步发展起来的。
康熙二十一年(1682),清政府为抵御沙俄入侵,在齐齐哈尔增派驻军、设置驿站。其军费开支是齐齐哈尔最早的财政活动。财政收支均由将军衙门和省财政部门统管。
中华民国初期,军阀混战,为筹集军费,大量征收新税,财政收入增加,人民负担加重。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齐齐哈尔的财政沦为殖民地财政。1939年,伪满当局连续进行四次战时大征税,使地方财政收入急剧增长。1943年,财政收入591.5万元,支出465.5万元,比1932年分别增长34.6倍和27倍。
齐齐哈尔解放后,市政府设置财政科管理地方财政。解放战争时期,实行预算管理,统收统支,严格控制支出。1949年,财政收入达404亿元(东北流通券),支出372亿元,做到收支有余,基本上保证了齐齐哈尔市政权建设和经济建设资金的需要,为支援全国解放战争做出了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地方财政工作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统一了预算管理办法,建立了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地方财政由供给型逐步转向生产建设型。至1952年,财政收支分别为662亿元(旧版人民币)和554亿元,比1949年分别增长349.2%和49%。财政收支结构也发生很大变化,1957年,地方财政收入l270万元,其中来自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利税占94.5%;财政支出l292万元,其中用于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等项支出占71.8%。
1958~1960年“大跃进”期间,中央和省将部分企事业单位下放给地方管理,地方财政收入增加。但同时也提出了“多收入、多支出、多建设”等不切实际的口号,使财政收入出现虚假现象。搞了一些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生产建设和公益事业,特别是用平调、借债的办法筹集资金,上项目,办事业,使财政背上包袱。在管理上废除一些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并将建设银行、税务局并入财政局,影响了财政管理职能的发挥,使财政管理失去控制。
1961年起,国家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上收“大跃进”期间下放的中、省直企业和财政收支的权力。
1962年,财政局、建设银行、税务局重新分设,在财政支出上重点用于支援农业,尽力压缩其他开支。经过调整,使国民经济恢复了生机,经济效益达到历史较好水平,结束了财政收支大起大落的不正常局面。
“文化大革命”时期,财政、税务、银行机构合并为财政金融局。十年财政收入平均年递增O.8%,是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最为缓慢的时期。在经济建设上,只追求速度、忽视效益。对文教、科学、卫生等支出挤占过多,导致国民经济比例再度失调,给以后各项事业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理财积极性,齐齐哈尔实行财务包干的财政体制,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和财政收入逐年稳步增长。
市财政在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同时,调整了支出结构,有步骤地解决了多年来在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方面的欠帐。1979~1985年的财政支出中,文教、科学、卫生等事业费支出为2.35亿元,占地方总支出的34.1%,平均每年支出3360万元,比1978年增长70.5%。尤其是教育和城市建设支出的增长幅度高于其他各项支出。在此期间,市财政对国家调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以及调整工资和增加各种补贴、资金都给予必要保证,使人民生活得到明显改善。
从1963年到1985年的23年中,财政收支18年有结余,2年收支平衡,3年发生赤字。23年财政净结余6027.6万元。地方财政支出除用于党政机关正常行政管理费和其他支出外,其余集中财力用于经济建设和发展文教、社会福利事业。其中,经济建设支出6.93亿元,占地方支出的43.2%;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4.87亿元,占30.3%;抚恤和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支出0.43亿元,占2.7%,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文教卫生福利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