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划管理
第二节 计划管理
1948年6月,齐齐哈尔税务部门,执行东北税务总局会计、统计制度,开始建立旬和月份等10种税收统计报表。
1950年lO月,齐齐哈尔执行税务总局《全国各级税务机关计划工作规则》,建立税收计划机构计划科,开展税收计划、统计工作。地方年度税收计划分税种、项目、重点税目,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编制程序进行编制。市税务局对税收计划的完成情况,实行按月份、季度、年度编报税收分析简报,检查分析各税超、短收的原因。总结本期税收计划执行中的特点,分析各税淡旺季节变化和在执行中遇到的特殊因素,结合经济税源发展的变化,对下期税收可能完成情况做出估测。
1958年,因受高指标和浮夸风的影响,特别是1966年后受“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和破坏,税收计划的编制,也曾一度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相脱节,影响了税收计划的执行与财政预算的平衡状态。
1978~1985年,齐齐哈尔市结合经济税源发展变化,除定期通报税收进度外,还设置《税收收入进度图》,严格控制征期,防止税收新欠,清查偷、漏、欠税,搞好组织收入。使税收计划的编制与执行正确运行。在此期间,年年超额完成税收计划,财政预算得到全部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