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供热
第五节 供热
矿区供热1937年,鹤岗煤矿在西山建成两座锅炉房,供煤矿事务所及住宅区暖气。新中国成立后矿区供热发展很快,西山地区锅炉房达到30余处,拥有各种型号锅炉61台。1983年新建一处集中供热暖房。安装了6台SHL10—13—A型锅炉,进煤出灰均为机械化。西山暖房烟囱高80米,是目前鹤岗市最高的烟囱建筑。到1985年,鹤岗矿区供热面积18.6万平方米。
市政系统集中供热市政系统集中供热形成于50年代。在西山区红军街部分市政平房有集中供热,为数甚少。自80年代开始,随着城市改造和建设的迅速进行,先后在工农区站前住宅楼、解放路西段四号楼(今紫霞小区)、红旗路北段群楼、红旗路中段群楼,兴建起集中供热设施,开始向各住宅楼、办公楼等用户供气。1985年市政集中供热面积70347平方米,其中职工住宅63950平方米,商店3262平方米,学校3175平方米。
城市煤气鹤岗矿务局1980年在向阳区建设煤气厂,供应居民生活和部分公共事业的燃料用煤气。煤气厂投资概算为545.51万元。其中建筑费用372.06万元;安装费用6.23万元;设备费用75.02万元;其他费用92.2万元。
西山煤气厂居民生活用气总供气人口为27147人,总气率为50.47%。其中红军路一道街至八道街为80%;和平街、民主街、新华街、光明街及公园街区域为54~58%;煤建、变电及煤城街区域为38~45%;进步街、自卫街区域为15%与13%。
公用事业与工业用气主要供应饭店、职工食堂、理发馆(所)、招待所等饮食服务业,幼儿园、医院等公用事业及食品加工、日用化工等单位。煤气厂的供气范围划为6个供气区。第一供气区包括红军一道街、二道街、三道街和四道街及矿务局职工食堂、幼儿园、招待所。第二供气区包括红军五道街、六道街、七道街、八道街和九道街及矿务局医院。第三供气区包括新华街、和平街、民主街、光明街和煤建街,市中医院、矿区浴池等。第四供气区包括胜利街及日用化工厂等。第五供气区包括进步街、自卫街、振兴街、发电街及食品加工厂。第六供气区包括公园街及兴山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