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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经营管理

第四节 经营管理


  “一五”计划期间,贯彻执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行国营、合作社营、公私合营等多种商品流通渠道,在部分商品紧缺的情况下实现了购销两旺。1956年,全市国营商业采购额完成3600万元,销售额完成3900万元,零售额比1955年提高了92%。一些商品销量显著上升。棉布比1951年增长1.1倍,胶鞋增长2倍,肥皂增长4.4倍。经营品种达到9965种,比1955年增加1800种。城乡购买力达到3750万元,比1955年绝对值上升800万元,提高27.1%,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营商业发展最快、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
  “二五”计划期间,由于“大购大销”和片面追求高指标、放卫星,给商业购销业务带来很大困难。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由于实行以国营商业为主导,集体商业为助手,集市贸易为补充的三条商品流通渠道,使全市商品购销工作全面好转。1963年全市商品零售总额由1957年的4519万元上升到8380万元,增长85%。
  “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堵不住资本主义路,迈不开社会主义步”“割资本主义尾巴”的极“左”思想影响下,全市合作商店普遍执行国营商业的管理制度。合作商店在流通领域的助手作用被削弱,集市贸易被取消,使商品流通的补充渠道被堵死,形成国营商业独家经营的局面,普遍出现商品脱销断档,经营品种下降。1966年全市专业公司共经营9966种商品,1968年下降到7600种。
  1979年以后商业部门广开商品流通渠道,在“把住二级站,省内常年转,省外不断线”的方针指导下,采购员深入产地,开辟新渠道,大抓货源,组织适销对路商品2600多种,金额达1700多万元。猪肉年平均每人供应21市斤,比1978年增长11市斤;蔬菜供应每日平均有15种以上,做到平日大路菜不断,节日细菜丰满。
  1980年全市商业系统普遍实行了经营责任制。市商业局同各专业公司、各专业公司同商店层层签定了经济合同,完成合同规定的计划指标得奖,完不成受罚。并坚持定额加奖,推行“百分算奖”法和大店实行两级核算、毛利到组等办法。把经济效果同干部、职工的物质利益结合起来,增强干部的责任心,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当年完成销售额12756万元,比1979年增长11.9%,盈利217万元,费用水平8.5%。比1979年下降0.48%。1981年,在总结推行定额加奖和实行“财政包干”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的实际,进一步落实经济责任制,采取了六种形式;①对盈利企业(百货、烟酒、五金、石油公司)实行利润“定额包干,超利分成”;②对亏损企业(食品、蔬菜公司)实行“亏损定额包干,超亏不补,减亏分成”;③商办工业对生产有定额,原料有保证,产品有销路的工厂、车间,实行计件工资;④对小型微亏企业实行“三不变、四定一包”,工资浮动,盈亏自理,超利归企业;⑤企业对部组,如对经营蔬菜的小组实行“毛利包干、超毛利归组”;⑥其他班组分别实行指标到组、“三定到人”、“联销联利”或“联质”提奖,百分算奖到人。豆制品加工厂1981年实行经营承包制后,联产联质计酬,产量节节上升,质量步步提高,“干豆腐厚,水豆腐薄”的老大难问题得到解决,全年盈利23300元。处于亏损边缘的岭北百货商店,1981年上半年亏损21000元,7月份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下半年就完成销售512000元,上缴利润3000元。对企业实行责、权、利挂钩,把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结合起来,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对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计划,改善企业管理起了很大促进作用。
  1985年全市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品国内纯购进额为173059万元,国内纯销售总额为302622万元,购销均创历史最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