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税收队伍
第二节 税收队伍
1946年12月,兴山市人民政府税务局配备税务干部3人,勤杂工1人,合计4人。1947年7月,增加会计1人。到1948年9月,全所实有干部13人。
1950年2月21日正式组建鹤岗市税务局,配备税务干部30余人。1958年7月,政企合一。原税收干部有的调出大炼钢铁;有的下放农村劳动;有的调到其他部门工作。全市仅留用20余人从事税收工作。1961年7月,恢复税务局机构。1963年,有77名税收干部,并聘用25名税收助征员。同年7月,市税务局增设中央企业财政驻厂组。驻厂员省批编制8人。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机关陷于瘫痪状态。1972年7月,再次恢复税务局机构,并充实了人员,增加到78人。1982年增加105人,1984年增加60人,到1985年全局税收干部为3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