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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工商贷款

第二节 工商贷款


  工业贷款的种类有超定期贷款、国营工业贷款、集体工业贷款、大修理贷款、中短期设备贷款、个体工业贷款。商业贷款的种类有商品流转贷款、农副产品预购定金贷款、大修理贷款、中短期设备贷款。商业贷款包括国营商业贷款、集体商业贷款和对个体商业、饮食、服务、修理等行业的贷款。
  1949年开始发放工商贷款。当时公营企业少,规模小,贷款对象不多。11月末放款余额为43180万元(东北流通券),其中:公营企业13400万元、私营企业15610万元,合作社14170万元。当时鹤岗矿务局没有同银行发生贷款关系。同银行发生贷款关系中较大的企业有:裕兴制粉厂、兴茂工厂(酿造)、工人建筑合作社、职工合作社等。放款最高月份(9月)达123000万元。1952年银行贷款从1949年的4万元增加为1023万元,其中工业贷款435万元、商业贷款451万元、粮食贷款137万元。在工业贷款中主要对象是鹤岗矿务局,占全部工业贷款98.2%,商业贷款重点是支持国营、合作商业充实商品供应,占领市场阵地,而国营商业是贷款重点,占全部商业贷款的91.4%。
  国营企业自1951年实行独立会计制度,由供给制经营方式转变为企业经营方式。银行信贷对发展生产、壮大国营经济、监督企业加速资金周转起到了重要作用。
  从1958年到1960年全市工商贷款总额增加10940万元,其中:工业增加8335万元、商业增加2458万元、粮食增加147万元。贷款增加超过了产值的增长。1960年工业总产值比1957年增长2.5倍,而流动资金增长4.5倍。由于流动资金的增长幅度超过了产值增长的幅度,致使每百元产值所需要的流动资金也随着增加。1957年创造每百元产值需要流动资金19.1元,而到1960年则上升为27.7元。
  1962年鹤岗支行根据中央有关规定要求,实行“限额采购”、“本票制度”和贷款按计划,追加按程序的原则,管紧了贷款,控制了货币投放。计划内的积极支持,计划外的坚决堵住,使经济情况迅速好转,贷款下降。到1966年工商贷款从1960年的实际占有额12429万元下降到2492万元,减少贷款占用额9937万元。
  在调整中对煤矿、林业、地方工业、商业、供销合作、手工业6个系统的20个单位的贷款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贷款总额为1699万元。
  1980年银行开办中短期设备贷款,主要用于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轻工、纺织工业企业进行老厂挖潜、革新、改造和与此有关联的小量扩建、改建工程。到1983年末累计共发放贷款3618万元,在同一时期累计收回贷款1601万元,1983年末尚有贷款余额2017万元。先后支持大小项目195个,其中已投产项目191个,投产后普遍取得较好的经济效果。累计新增产值5700万元、新增利润546万元、新增税金251万元。在1983年贷款余额中,黄金设备贷款1082万元,占余额的53.6%;中短期设备贷款281万元,占余额的13.9%;专项设备贷款490万元,占余额的24.3%;集体工业设备贷款164万元,占余额的8.2%。
  鹤岗支行从1963年执行派驻信贷员制度,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时被迫撤回。1981年初银行派出信贷员参与鹤岗矿务局经济业务联审办公室工作,配合企业加强计划、物资、资金管理,取得较好效果。在生产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流动资金占用水平逐年有所下降。1981年到1982年生产原煤2630.4万吨,较国家计划增产130.4万吨,增产幅度之大列全国第一位。定额流动资金平均占用1982年末为8231万元,较1980年减少149万元;吨煤平均占用流动资金由1980年7.2元下降为6.46元。流动资金周转1980年80.04天加快为57.82天,节约大量流动资金。银行贷款2年减少650万元。同时协助企业积极处理积压物资1097万元。1982年储备资金占用从1980年7500万元减少7152万元,库存日趋合理。

  鹤岗市银行1950至1985年贷款余额统计表
  表13—5
                  单位:千元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