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储蓄第一节 储蓄存款及网点 鹤岗市储蓄事业是从1949年组建鹤岗银行初期发展起来的,除“大跃进”年代和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储蓄存款出现大起大落外,基本保持了稳定增长的趋势。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了储蓄存款连年大幅度地上升。截止1985年底,城镇储蓄存款余额达到14496万元,是1949年5万元储蓄存款余额的2899倍。1979年至1985年7年间,以每年递增23.4%的速度发展,储蓄存款共增加12047万元,超过1949年至1984年36年存款余额。
到1985年底,全市共有储蓄机构45个,比1982年底增加27个,占总数的60%。其中:工商银行有储蓄所26个,储蓄专柜7个;农业银行有储蓄专柜6个,农村信用社有储蓄所5个;城市信用社有储蓄专柜1个。这些网点遍布市、矿地区各主要街道和乡镇村落,基本做到了方便储户存取款。
储蓄事业的迅速发展,不仅为国家经济建设积累了大量资金,壮大了四化资金力量,而且对缓解市场供求矛看,稳定物价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1949年至1985年全市城乡储蓄余额
表13—9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