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机构概况
龙江省情
党史研究
党史知识
志鉴研究
宣传教育
机关党建
馆藏资源
预决算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馆藏资源
>
数字方志
馆藏资源
数字方志
数字年鉴
数字农垦志
史志龙江展馆
第四节 义务兵
第四节 义务兵
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草案)》公布后,实行义务兵役制。市组成征兵工作小组,由市人民武装部具体负责,对被征青年进行品德、文化、体格等方面的初检,最后由接收部队进行严格的检查接收。
1968年到1985年共有5374人参军。其中,特种兵4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