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敬老院 1957年,兴山矿筹建敬老院1所。兼收养社会上无依无靠的孤独老人。1959年至1963年,东山矿、南山矿、大陆矿、鹤岗矿务局机关和市郊鹤立公社、裕德公社、吉祥公社也办起敬老院。入院老人共有86人。敬老院组织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老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主要种植瓜、菜改善生活。政府每年拨款补助。
1963年以后,由于老人相继去世,各敬老院相继合并或停办,对社会上的孤寡老人,根据自愿,有的送省内汤原敬老院,有的留鹤岗由民政部门负责其生活。每逢佳节,市党政领导和民政部门都到敬老院慰问老人。
1977—1983年送往汤原敬老院人数表
表19—1
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