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灾害救济
第二章 救济
第一节 灾害救济
1949年至1982年市郊各乡遭受10数次自然灾害。灾情较重年份是:
1960年的虫灾。入夏后,天气持续高温少雨,发生大面积虫害。鹤立、永发、裕德、振兴、新华、团结等乡的严重地块,一日之内地里庄稼和野草被吃的净光。党和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发动社员进行人工捕捉、打药、壕堑堵截等办法进行防治。减轻了虫害。
1963年8月的大涝灾和风雹灾。受灾面积达203642亩。占郊区总播种面积的20.8%,其中涝灾面积154294亩,占受灾面积的75.3%;风灾面积2125亩,占受灾面积的1.4%,雹灾面积9955亩,占受灾面积的5%,其他受灾面积37268亩,占受灾面积的18.3%。受灾的生产队有67个。占郊区生产队总数的25%。其中重灾队5个,人口为1305人。轻灾队34个,人口为7985人。灾情发生后,市委、市人委及时组织灾区社队生产自救。从67个灾队中抽出1170人割草、打草帘子,搞编织;抽出65台大车搞运输,进行生产自救,共收入12万元。市民政部门向灾区社队下拨2万尺棉布,4000斤棉花、2640件秋衣、500双胶鞋。共救济灾民2241人,救济面占灾区人口的20%。
1979年秋季的大雹灾。8月1日凌晨3时30分,团结、东方红、红旗、蔬园和新华各乡的部分地区,风雨交加,七、八级东北风,卷着鹅蛋大的冰雹铺天盖地持续下了15分钟,平地雹深半尺。雹灾造成绝产的有24个生产队,2745户。绝产面积34184亩,经济损失达225万余元。8月3日上午市委、市政府组成两个慰问团到灾区视察慰问。民政局下拨13.4万元救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