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节 重大决策与重要活动
第十三节 重大决策与重要活动
一、50年代
“三反”运动 伊春林区“三反”(指在党和国家机关内部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1952年1月,首先在森工管理局机关进行,1月25日由机关深入到基层。到1956年6月基本结束。据东北局、省委、伊春森工党委联合调查组于1952年12月4日对伊春森工管理局“三反”定案问题的复查报告称:伊春森工管理局及所属分局原定案计5000万元(指东北币)以上10人,1000万元以上的234人,100万元以上的337人,100万元以下的459人,总计1040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者5人,劳教改造80人,机关管制103人,受各种不同行政处分者292人。上诉的,100万元以下13人,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134人,1000万元以上到5000万元的186人,5000万元以上8人。上诉人员中,判刑不服3人,劳教改造67人,机关管制80人。总计受刑事处分上诉180人占80%,受行政处分上诉135人占46%。联合检查组共检查了236起案件。5000万元以上的检查5件,确定贪污在100万元以上2个。1000万元以上的检查了132件,确定贪污1000万元以上的只有3人,贪污1000万元以下39人,有轻微贪污或无贪污的90人。100万元以上的检查了95起,确有贪污100万元以上的有13人,有轻微或基本无贪污的82人。100万元以下的检查了4件,确有贪污的1人,根本无贪污的3人。
1952年整党 中共伊春森林工业委员会根据省委关于结合“三反”运动做好整、建党工作的指示精神,从8月下旬~10月上旬,利用1个多月的时间开展了以划清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思想路线,树立爱护国家财产,遵守劳动纪律,积极提高生产效率的劳动态度,清除混入党内的“八种坏份子”为内容的整党工作。通过这次整党,批判了非无产阶级思想,教育了党员,提高了党员素质,纯洁了党的组织。
肃反运动 遵照中央“关于开展肃清暗藏的反革命份子的指示”精神,1955年8月~1959年11月,伊春林区进行了肃反运动。全市共分4批进行,参加肃反运动总人数98012人,共清查出反、坏份子766人。运动中还清算出普通反革命份子512人,刑事犯罪份子21人,其他反动份子6人。此外,还弄清了9197人的政治历史问题,并作了结论。
城镇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1956年1月,中共伊春林业工作委员会根据中央和省委指示精神,并经过工委第二次(扩大)会议确定在1956年内对全市私营商业通过公私合营,其余个体户和摊贩通过合作商店(组)或经销代销等形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对个体手工业通过生产合作社(组)形式全部进行改造。工委成立了“私改领导小组”,训练了一大批干部组成“私改”工作队。伊春林区共有私营商业、饮食业、服务业、摊贩业475户,从业人员948人,改造396户,占总户数的83.4%;手工业348户,从业人员844人,参加合作社的户数占总户数的99.23%,组成了34个合作社。
整风运动 1957年6月,中共伊春林业委员会根据中央和省委指示,制定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央、省委整风指示与计划的规划》。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风运动。从1957年7月开始,1958年10月以前分三批完成。整风要在提高全党马列主义思想水平的基础上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为主题,深入地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运动。每个单位整风过程都要坚持学习文件、检查思想、总结3个阶段进行。为了加强对整风运动的领导,林委决定成立以王钊、赵树森、刘杏厚、宫殿臣等7名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整风办公室,领导整风工作。1957年10月5日,市委下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在企业中进行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的指示》。整风运动开展步骤为:准备阶段,开好支委会,弄清整风意义、目的和做法。大鸣大放和整改(继续鸣放)。凡参加整风人员要遵守整风在生产以外的时间进行,不得影响生产;在生产时间内,必须服从领导,遵守纪律;一切整风活动只能在会场内进行,不准在会场外进行,只准动口,不准动手。企业中的党组织,必须抓紧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密切注意运动的开展,既要使运动搞深搞透,又要注意掌握政策,防止扩大打击面。
人民公社化运动 1958年8月20日,伊春市进行建社试点。8月26日,在全市铺开,到9月4日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全市在原有8个行政区、42个农业高级社的基础上,以区为单位建成8个大型的综合性人民公社,即带岭、南岔、浩良河、美溪、伊新、翠峦、双子河、五营人民公社。参加人民公社的农业社员6062户,单干农民756户。平均每社1200户(最大的2124户、中等的1359户、最小的284户)。另外还有手工业社545户,运输业社762户,合作商店62户,分散猎民139户和街道居民1075户也参加了人民公社。全市形成了一区多社一区一社的局面。1958年10月13日,市委召开一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对建立城市人民公社问题进行了讨论。结合伊春市特点,确定建立以林业局为主体一局一区一社组成工农商兵(农包括农牧副渔)相结合的政社合一、政企合一的人民公社(原区建立的人民公社纳入城市人民公社,作为一个组成部分)。同时,规定了上下一起搭架子,基层不动,思想先行,机构后变,在进行中搞好生产,保证国家计划的完成,先搞筹委会,制定方案等措施。至1958年11月2日,搭起了以林业局为主体的14个人民公社的架子。同时,各林业局党政和地方区委、人委开始了不同形式的合署办公。在此基础上,1958年11月6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员会批复,原则同意了《关于建立伊春市人民公社联社的意见》。联社实行政林合一、政社合一,联社和市人委、林管局一套机构一套人马3个牌子。市长兼联社主任,市人民代表大会就是联社委员会,并组织了常务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就是联社社员代表大会。市委书记兼联社党委书记,市委即联社党委,市委常委会即联社委员会的常委会。1959年6~7月,又将以林业局为主体的政企合一、政社合一的14个人民公社整顿为林业局除外的一区一社、政社合一的8个人民公社。1962年12月17日,经省人委批准,将人民公社改为行政区。
大炼钢铁运动 1958年7月,市委发出《关于发动全党全民办工业、全市大搞钢铁油的指示》。随后市委、各党委成立了以党委第一书记挂帅的钢铁机械生产指挥部。“好人好马上前线”的大搞钢铁运动展开。先召开城市干部向钢铁大进军誓师大会,接着在双子河林业局召开建炉炼铁现场会,并推广了乌敏河林业局党委“全党动员、全民突击、全线增兵、全面跃进”大搞钢铁群众运动的经验。而后,市委又发出《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废钢铁及所有废品收购突击运动的指示》,批转团市委《关于开展百名勇士十面红旗的大搞钢铁竞赛活动》的决定。11月19日,市委召开首次钢铁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表彰了先进个人,总结了经验教训。在全市大炼钢铁运动中,共评选出钢铁勇士和先进个人7802人,先进单位192个。历经5个月的时间,全市共建钢铁厂12处。到12月18日,提前13天完成3300吨生铁任务,全年完成4574吨,超产38.6%。
整风 1959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八届八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第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决议,市委制定整风运动《规划》。确定以批判和克服右倾机会主义思想和右倾情绪作为整风的主题。总的要求是,提高思想,统一认识,增强团结,改进工作,坚决保卫和贯彻执行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加速社会主义建设,实现继续跃进。《规划》指出,运动侧重解决统一大跃进以来的贯彻执行党的总路线中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坚定贯彻执行总路线的立场;深刻认识领袖的威信,党的威信,阶级的威信的一致性,维护各种威信就是维护人民的革命与建设事业的利益,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维护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威信,维护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的威信,与各种损害党的团结威信的言行斗争;深刻认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正确对待革命的群众运动和学习马列主义,改造非无产阶级世界观和思想方法的重大意义;批判和克服资产阶级与小资产阶级的影响,提高共产主义觉悟,党性锻炼和马列主义水平;在各级党的领导机关树立起坚强、团结,能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政策的领导核心,以便进一步加强党的战斗力,更好地团结党员和群众为社会主义事业胜利而斗争。《规划》确定运动的步骤为:先党内后党外,先领导干部后一般干部。方法为:学文件、鸣放、辩论和思想检查相结合。
二、60年代
开展整风整社运动 1961年1月,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12条)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农村整风整社运动。1月24日,市委制定了《关于开展农村整风整社工作规划》(草案),提出要以中央“12条指示”为纲,以解决“五风”(共产风、命令风、浮夸风、特殊化风、瞎指挥生产风)为中心,全面贯彻政策,彻底纠正和克服“一平二调”(在人民公社范围内以平均分配取代按劳分配制度,生产生活资料无偿调拨)。进一步巩固提高人民公社,保护生产力,实现全年农业大丰收。方法是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先点后面、点面结合。经过试点、摸底、排队、经济退赔、集中整顿及组织和思想建设,全市共整顿8个公社、3个国营农场、27个生产大队、89个生产队。通过运动,清除了坏人,纯洁了党组织和干部队伍,狠批了“五股风”。全市平调财物总值达429314元,退赔418306元,占97.5%。
开展整风运动 1961年3月28日,市委制定《关于在林业工业企业中开展整风运动的初步规划》。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左反左、有右反右、有什么反什么、有多少反多少,要以整作风、整制度、整队伍为中心,在整顿中以思想作风整顿为主”的指示开展运动。指出,整风的主要方法是认真学习有关整风文件,提高认识;领导和群众结合;整风与生产、生活结合;整风应分期分批交错进行;贯彻边整边改的原则,分摸底准备、大鸣大放、大整大改、组织思想建设4个阶段进行。截至1962年6月,共定案处理147起,处分党员231人。
召开“骡马大会” 1961年5月1~3日,在伊新区召开全市性的“骡马大会”(日用小商品交流大会)。这是伊春市历史上第一次尝试,赶会单位有地方国营工业、社营工业、商办工业、街道办工业等19个单位,200多个企业;赶会群众达13万多人次,品种达280多种13.2万件,交易额达到10.6万元。出现了头天展(览),群众选(货),二天售,群众购,三天散,群众恋(留恋不走)的景象。特点是,新(形式新颖,具有民族风格“庙会”色彩,群众喜闻乐见)、活(传统手工业技术复活、社会传统产品复活、以木代铁的产品复活)、好(效果好、产品配套好)、快(产品生产快、登市快)。为了促进日用小商品生产的发展,使其经常化,会议强调今后要侧重搞好“五定”(一定产品方向和生产规划;二定人员机构;三定原料、材料、燃料、动力工具消耗的定额和供应来源;四定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五定协作关系),以巩固日用小商品的阵地。会议决定于6月1日专为儿童开一次“骡马大会”。
贯彻中央工作会议(“七千人大会”)精神 1962年3月18~20日,市委召开贯彻中央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报告会。市直的部、局、处、院长和林业局、厂、矿、公社党委书记及17级以上党员干部166人参加了会议。21~29日,又召开了二届九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对全市过去的工作,特别是1958年以来工作中的成绩和主要缺点错误做了初步的检查和判断。会上,市委第一书记王钊代表市委对几年来工作中的主要缺点和错误作了自我批评,主动承担了责任。会议一致认为,全市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有缺点、有错误,有些是相当严重的。即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遭到破坏,犯了比较严重的分散主义错误;在贯彻执行某些政策上不够严肃认真,存在左右摇摆现象;在作风上,实事求是,调查研究不够,犯了主观片面瞎指挥、乱干涉、浮夸不实的错误。
甄别党员、干部工作 1962年,市委根据中央《关于加速进行党员、干部甄别工作的通知》,对几年来受批判、处分的干部、党员进行了甄别。截至1962年11月末,全部完成了1958年以来在反右倾、整风整社“拔白旗”和“几个大办”运动中受批判、处分的干部、党员311人的甄别任务。甄别的结果是,原批判、处分正确的74人,占23.4%;部分正确的61人,占19.3%;全错的和基本错了的176人,占57.3%。本着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精神,对原批判、处分正确的予以肯定,部分错了的改变了结论,全错和基本错了的平反。还对近几年来受批判、处分的2730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全面排队,对141起案件进行了复查,做了结论。
压缩城镇人口、精简职工 1962年4月12日,市委召开各林业局、市直各单位人事、劳动科长会议,部署压缩城镇人口,精简职工工作。5月5日,召开了电话会议,作了进一步部署。截至10月末,全市压缩城镇人口62435人,完成了全市减员51700人任务的120.7%。其中,精简职工30241人,完成任务的137.3%。
开展增产节约与“五反”运动 1963年4月2日,市委下发《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动的初步规划》。指出,运动开展范围为所有林、工、商企业和各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及事业单位。运动分3批进行,第一批主要是试点单位和市直机关;第二批是各林业局,南岔、友好等5个木材加工厂、伊春林业机械厂及其所属单位和市一级工业企业、商业、粮食、银行等单位;第三批主要是区(公社)一级和所属单位。内容为:
关于增产节约运动 在林业企业中,在保证全面均衡地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努力增产,节约木材;努力提高质量,保证品种齐全,保证全面地完成国家规定的材种计划;充分挖掘劳动力潜力,节约劳动力,非生产人员的比重一定要压缩到国家规定的指标以内;加强技术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森铁机车、拖拉机、汽车等主要机械设备的利用率,要在原来基础上提高15%;加强物资管理,严格制度、降低消耗;加强经济核算,降低生产成本,扭转亏损,增加盈利。在地方工业企业,主要是努力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不断增加品种,同时进一步加强经济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商业部门,要全面加强经营管理和商品流通,减少商品流通环节,努力降低商品损耗和流转费用,增加盈利。其他战线和部门都要制定具体的奋斗目标。
关于反对铺张浪费和整顿制度 机关、企业的自给性生产和计划外的小工厂等有的已变为本单位的“小家底”,成为铺张浪费,违法乱纪,投机倒把的基地,必须认真的加以整顿;职工私拿公物,占国家小便宜,要严格禁止。
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 主要是打击贪污受贿、盗窃国家财物的行为和内外勾结,里应外合,投机倒把,倒卖票证,私设地下工厂等违法活动。
关于反对分散主义和官僚主义 主要是反对采取各种手段,借口本部门、本地区、本单位的特殊性,强调本部门、本地区、本单位的利益,破坏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反官僚主义主要是反对有的忽视党和国家的利益和群众疾苦,高高在上,不了解下情,不深入下层,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利用形式主义的不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等。
本次运动4月上旬试点,5月全面铺开。参加运动的企业机关单位202个,职工89440人。其中,林业企业18个,参加的职工78044人。运动开始,普遍地进行了以阶级教育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教育。在提高觉悟的基础上,组织群众以反浪费为中心开展大鸣大放,揭企业现状盖子。领导带头“下楼”(党员领导干部放下架子,到群众当中去)、“洗手洗澡”(领导干部检查自己的缺点错误,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同时,采取领导、管理人员与群众三结合,对存在问题边整边改。据统计,提出有关损失浪费的意见192243条,其中林业系统172971条。各企业建立各种制度1306项。到8月,掌握犯贪污盗窃、投机倒把、严重铺张浪费、官僚主义和分散主义错误的有1377人。
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四清”)运动 1964年8月6日,市委作出了《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规划》。9月,抽调520名干部组成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工作队,进驻红星林业局、友好木材加工厂开展“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试点工作。伊春的“四清”运动共进行了2批,有9个林业局、厂参加。到1966年4月11日,特委下发“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通知”不久,因“文化大革命”的到来,“四清”运动逐渐终止。
建立特区实行政企合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1963年12月7日关于调整市政建制,缩小城市郊区的指示及周总理关于在伊春试行政企合一的指示精神,市委提出《伊春林区政权建设实施方案》。1964年3月31日,林业部党组、中共黑龙江省委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关于黑龙江省伊春林区体制调整问题的报告”。1964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了“关于设立伊春特区人民委员会的批复”的文件,设立伊春特区。特区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实行以林业部党组领导为主,省委为辅的双重领导制度;政府工作中有关企业工作以林业部领导为主,有关地方工作以省人民委员会领导为主。从此,伊春林区实行了政企合一体制。
推广东风新青经验 1964年6月25日,市委在东风林业局召开三届五次全委会议。与会委员参观了东风林业局长青林场皆伐迹地、采育兼顾伐迹地、油锯采伐、机械装车、解放牌汽车运材等。会议认为东风经验比较系统,要求各单位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加以推广。此后,在总结东风经验的基础上,市委又总结了新青经验。并定名为东风新青经验。认为,其走的中国式林业发展道路,是个“大革命”。
同年9月24日,中共东北林业总局委员会做出《关于学习推广东风新青林业企业革命化经验的决定》。
10月13~23日,东北林业总局在东风召开“东北、内蒙古林业企业革命化东风、新青现场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林管局、林业局(厂)党委书记、局(厂)长和林场党总支书记、主任共350余人。国家林业部、伊春特委的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将东风、新青林业局的“机关革命化”、“采育双包制”、“采、集、装、运一条龙综合小工队”等经验定为《东风、新青经验》。
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关于伊春特区当前“文化大革命”运动和生产问题的决定》
1966年10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关于伊春特区当前“文化大革命”运动和生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号召特区全体职工,在党中央和毛主席的领导下,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加强革命团结,努力工作,一手抓革命,一手抓生产,为完成和超额完成木材生产计划而奋斗。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1968年4月6日,市革命委员会召开第八十二次常委(扩大)会议,研究讨论全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会议确定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去向,以企办农场为重点,兼顾营林和农业。截至6月5日,全市中学毕业生和社会知识青年有8150人上山下乡。
特委第一书记曲常川被定为“顽固不化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1969年4月25日~5月6日,市革委会召开第33次常委会议。会议讨论决定,将特委第一书记曲常川定为“顽固不化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直到粉碎“四人帮”后才得到平反昭雪。
三、70年代
全面开展“一打三反”运动 1970年9月,地区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决定,在全地区各条战线深入开展“一打三反”(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运动。此次运动到1973年基本结束,共破获政治刑事案件1808起,揭发出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案件8812起,金额338.05万元,揭发铺张浪费问题60638件,金额3592.3万元。运动中解决“老大难”单位186个。
地直机关开展“批清”运动 根据中央和省委指示,地区从1972年4月28日~7月29日,在地直机关开展了批判极“左”思潮,清查“五·一六”反革命分子的群众运动。整个运动分为4个阶段,即学习文件,进行思想动员;批判极“左”思潮;发动群众,深挖敌人;重点审查,定案处理。
召开追悼毛泽东主席大会 1976年9月18日下午3时,地委在地区体育场举行伊春地区暨伊春区党政军民追悼伟大领袖和导师毛泽东主席大会。参加追悼会的有地区及伊春区党政军各界领导,伊春区几万群众参加了大会。大会由地委副书记宫殿臣主持,地委书记、地革委主任、军分区政委和子明致悼词。会议在哀乐声中开始,在《国际歌》声中结束,参加追悼会的全体军民沉浸在无比的悲痛之中。
召开热烈庆祝华国锋任中共中央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庆祝粉碎“四人帮”反党集团大会 1976年10月22日,地委举行军民庆祝大会,热烈庆祝华国锋任中共中央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热烈庆祝粉碎“四人帮”(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的伟大胜利。会上由地委副书记宫殿臣宣读了中共中央(1976)15号文件、地委书记和子明讲了话,军分区副司令员张立文也讲了话,之后,各界群众代表发言。会后,举行了盛大的庆祝游行。
地委开展清经济工作 1977年,地委在揭批“四人帮”斗争中,结合企业、社队的整顿,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经济工作。3月,在西林区召开第一次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分子会议,部署清经济。6月,在友好区召开第二次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分子会议,交流了经验,讨论了案例。12月,在城区召开第三次会议,根据中央和省委指示精神,部署了“两打一反”(打击贪污盗窃、打击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此后,清经济由点到面,逐步深入开展。全地区共揭发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等715件,金额达52.9万元。其中,千元以下的523人,1000~5000元的85人,5000~10000元的5人,万元以上的10人,收缴19.84万元。
地委提出“主体挺进,两翼齐飞”的战略目标 1977年7月,开始调整林区经济结构,提出“主体挺进,两翼齐飞,林、农、工业全面发展”的战略目标。具体内容是,主体(林业)挺进,两翼(农副业和地方工业)齐飞,解决一个永续(森林永续利用),加速两个大上(综合利用、多种经营),赶超3个水平(赶超本企业历史最好水平,赶超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赶超世界先进水平)。
开展“揭批查”运动 1977年1月14日,地区揭批查“四人帮”的运动开始。并成立了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了专门班子。各县、区、局、厂、矿党委也抽掉了专人抓清查工作。7月7日,地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部署揭批查运动。7月11~14日,地委召开由各县、区、局、厂、矿党委主管运动的书记、宣传部长参加的会议,具体部署清查工作。之后,普遍开展“三大讲”(学习大庆经验,大讲党受其害、国受其害、身受其害)活动。一些与“四人帮”及其在黑龙江的黑爪牙的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与“四人帮”的黑干将丁德进潜藏本区有关人和事被揭露。清查出与“四人帮”黑干将丁德进有牵连的重点人14人;与“四人帮”在我省的黑爪牙有牵连的5人;给“四人帮”及其当时控制的《红旗》杂志社写反动诬告信的3人。他们中,拘留审查的3人,隔离审查的9人,办揭批“四人帮”学习班的3人,少抓工作集中时间考虑问题的2人。此外,查清了“批林批孔”以来伊春地区发生的一些大事原委。
为“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的干部平反 1979年1月13日,地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讨论全地区“文化大革命”以来发生的一些比较重大的问题,即关于“8·17”事件;关于“9·14”罢官;关于“8·28”大会;所谓平息伊春反革命暴乱;关于把群众组织定为“反革命组织”和“保守组织”问题;“关于南山学习班”;关于阶级教育展览馆;关于1976年“反击右倾翻案风”问题。对上述事件、行为,均作了实事求是的结论,对受迫害的干部,组织决定予以平反,推倒一切不实之词。此后,开展落实政策工作。
四、80年代
进行全面扩权试点 1980年3月,市委根据省委关于在伊春进行全面扩权试点的决定,确定在林业、工交、财贸、农业、基建5条战线70个企业分2批进行扩权工作。扩权单位按4种形式进行,即是经国家批准,实行基数利润留成和增长利润分成;实行计划利润包干,超计划分成;收支平衡和亏损企业实行亏损包干,超亏不补,减亏分成;集体所有制的合作工厂重点解决由共负盈亏改为自负盈亏的问题。扩权试点,主要给企业自主权,即计划生产权;产品分成和销售权;管理体制改革权;利润留成支配权;固定资产折旧费提取使用权;外汇分成权;可制定相应招工标准,经过考试,进行择优录取和择优分配权;奖励和惩罚权;物资采购、商业进货自主权。到年底统计,黑龙江省对伊春的利润包干计划是1100万元,实际上缴3220万元,扣除木材提价800万元,按“4:6”分成,国家多得756.5万元,企业本身分得517.6万元,林业职工的年均工资收入1010元,比1979年增加80多元。
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 伊春市平反“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错案和落实干部政策工作从1978年初开始,到1981年10月基本结束。“文化大革命”中,全市有6950名干部被揪斗和立案审查,占干部总数的23.2%。其中,局处级以上干部387名,占同级干部总数的95%。被揪斗审查的干部中,被迫害致死84人,被打伤致残652人,受到各种处分的645人。经几次复查核实,到粉碎“四人帮”时,还有所谓“死不改悔走资派”1人、“特务”、“叛徒”、“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391人、“严重政治历史问题”64人、“严重政治错误”8人、“阶级异己分子”3人、“腐化堕落分子”22人的政策没有落实和正确处理,还有154人问题没作结论。粉碎“四人帮”后,市委抓了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工作。遭受林彪、“四人帮”迫害的2943名干部的冤假错案得到了平反;对曾被定为“犯路线错误”的1196名干部的材料进行了清理,推倒一切诬陷不实之词;对在审干中涉及的4420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复查,作出了实事求是的结论,对未恢复原职的322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全部恢复原职或相当于原职;对被错误揪斗的166名农村大小队干部落实了政策,并做了适当安排。与此同时,市委对在1957年“反右”斗争中错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和反党分子”的62人的问题进行了平反改正;对历次运动中的老案,做了实事求是的复查处理。
落实原工商业者政策 1981年9月29日,市委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工商统战工作的指示精神,组成联合调查组,历时2个多月时间,对全市落实原工商业者政策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查明,全市1956年和1958年按行业合营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332户476人。公私合营后的1957年反右中,被错划3人,因历史问题被判刑1人;在60年代初期,被精简下放6人,在职107人,退休164人,调出38人,死亡149人。为此,对原工商业者中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及小业主进行了区别工作,有465人被区别为劳动者,对错划右派的全部进行了改正,对精简的人员已收回,对“文化大革命”中错案予以了纠正。
开展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 1982年,市委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精神,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和临时办公室。根据省委领导关于“要把伊春这样的地方作为侦察木材走私、倒把、索贿的重点进行”的要求,在开展财经纪律大检查、木材经营管理大检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了打击木材流通领域里的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全市共立案543起,结案处理471起,占立案数的84.9%。在已结的案件中,受党纪处分的91人,政纪处分的163人,刑事处分的103人,追缴脏款脏物752000多元。
提出“一下四上一活”的战略目标 1982年12月21日,市委召开了一届(延地委一届)十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会议根据中央提出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对伊春经济调整和改革提出了“一下四上一活”的战略目标,即木材生产数量要下;更新造林、木材综合利用、多种经营、地方工业和社队企业要上;流通领域要搞活。这一战略目标的提出,使全市经济建设进入了以营林为基础,以培育森林资源为中心,以木材综合利用为重点,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全面提高经济效益的新阶段,为搞活伊春林区经济、振兴伊春,提出了宏观思路。
检查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情况 1983年7月,市委对全市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据统计,全市共有知识分子18863人。其中,有专业技术职称的14038人(相当高级工程师的26人,相当工程师的1820人,相当助级工程师的4220人,相当技术员的7922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3930人。其中,任处级领导职务的252人,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2006人。通过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全市已为知识分子平反606起冤假错案,并对受害人和家属及一些遗留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并吸收了一批优秀知识分子入党。1982年,全市有157名知识分子入党,217名知识分子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全市为632名知识分子解决了住房。
清除精神污染工作 1983年8月,市委根据中央十二届二中全会和省委五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对全市理论、文艺、教育、新闻、广播、电视、群众文化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等各条战线上的精神污染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调查和清理。市委召开了常委(扩大)会议,认真部署。会后,市委领导亲自深入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座谈会,听取反映,了解情况,解剖典型,有针对性地解决各种模糊认识和思想实际问题。市委制定了5项措施: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②要按照中央规定的范围、重点,积极慎重地做好清理工作。③掌握政策,划清界限。④大力开展好各种文化娱乐活动,用社会主义思想占领文化阵地。⑤建立和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通过清理,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识别和抵制精神污染的能力,全市的理论、文艺、群众文化等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
市委下发《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宽政策,搞活经济的10项规定》 《规定》内容为:①在营林生产中,提倡实行国有林地分户经营承包,办各种形式的家庭综合经营小场;木材生产,对不适宜进行大面积机械作业的山帽、跳石塘、零散成过熟林,允许实行分户承包,办家庭小林场。②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林业施业区内的矿产资源,除国家规划的富矿、大矿、主矿脉外,应当允许城镇国营工厂企业、集体企业以及农村生产社队进行开发,也允许联合经营。提倡与外地联营办厂(场),发展多种经营生产,同时利用抚育伐下来的小材小料,大搞木材综合利用。允许这些企业到销地办联营加工厂,搞再次加工和设销售点、销售店。③允许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专业户、重点户,采取引进资金、内部集股、自筹资金等多条渠道集资的办法,因地制宜、因业制宜,办各种类型的综合利用、多种经营场点。④对林区、山区、农村的职工、家属、青年、社员生产和采集的木耳、蘑菇、肉蛋、山野菜等土特产品、山特产品,商业、供销社要与生产者签订收购合同,保护商品生产者的利益,有的产品超售,可以给予奖励,完成合同后的产品,允许进入市场,自行销售。⑤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和街道的闲散劳力、知识青年可组织上山联营办场。银行、税务、工商、物资、商业等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从政策、技术、资金、原料和物资供应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和扶持。⑥允许综合利用、多种经营小场和专业户从国家职工中招聘技术人员,从事技术指导。可以留职停薪,把工资带过去,办好了工资可以向上浮动一级或两级,应聘的技术人员要向原单位交劳保基金。也可以从社会上的能工巧匠中招聘技术人员,到小厂从事技术工作。国营企业还可以与小场签订合同,派出技术人员进行指导。⑦允许全民企业、集体企业和富裕户自筹资金或贷款,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和城镇建设规划,建筑商品房或自建公助,解决住房问题。⑧专业户、重点户承包的林地、农田、专业生产项目和责任山、自留山,可以转包转让,另行办其他家庭小场、小店等经营项目。自办的小场、小店可以转让,然后从事承包其他项目。⑨林业施业区腹部的荒山荒地,林业企业经营有困难的,可以和职工、家属或青年签订合同,建立营林村,办家庭林场,长期经营。疏密度在0.3以下,每块不超过20平方米的柞矮林,可以承包给林业专业户、重点户或家庭办场,生产出的产品,规格材交给国家,剩余物允许自找销路或自己搞综合利用,加工产品,国家收取一定数额的育林费。与农村接壤的荒山荒地,可划给附近的社员群众作自留地。荒草、荒水可以发展农、牧、副、渔各业生产。凡有条件的地方,可从林业施业区中按需要给国营农场、工厂企业、农村社队、专业户、重点户,按一定数量的宜林荒山荒地造原料林、经济林、防护林、薪炭林。⑩对农副产品,在坚持统购派购政策的同时,应放开搞活。国营农场、农村社队以及承包户,完成征购包干任务后,留粮不受限制,余粮可继续卖给国家,也可以自行销售,进入集市,议价易销。蔬菜,两县放开。市区实行“大管小活”。三类农副产品和完成统购统派任务后的一、二类农副产品,不论国营、集体单位,还是个体生产者,都允许进入集市或长途贩运,实行多种渠道经营。
市委开展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 1984年7月15日始,在全市开展了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教育。主要方法:①学习文件,掌握武器。从7月中旬,各党委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建国以来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中指委9号通知和有关文件。②联系实际,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进行讨论。③领导带头,上下结合,清理思想,自我教育。着重清理思想,总结经验教训,不追究个人责任。市委领导和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都带头联系实际参加讨论。市委常委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市级5个班子利用4天时间召开民主生活会,统一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市委领导还跟机关党员、干部一起学习讨论,联系实际,带头发言;市委党校连续举办3期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读书班,集中240名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专题讨论;9名市级领导和市委、人大、政协等11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作报告、辅导和撰写文章;一般党员群众积极参加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此间,市委重点解决的问题是,进一步消除派性,增强了党性;进一步清“左”破旧,明确了林区改革的方向;整顿了组织纪律,促进了安定团结。
全面落实统战政策 1985年1月,经省委检查团检查验收,全市落实统战政策工作基本符合验收标准和政策要求,从而全面结束了落实统战政策工作。共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二届二中全会,主要是全面落实统战政策;第二阶段从1983年7月到年末,是大检查阶段;第三阶段从1984年初到年末,重点解决遗留问题和检查验收。3个阶段共落实政策1676件、8个方面、106人。
市委作出《关于繁荣文艺创作的决定》 1985年5月15日,市委、市政府联合作出并下发《关于繁荣文艺创作的决定》。指出为了繁荣文艺创作,市委、市政府特作如下决定:①组织和鼓励专业及业余作者深入生活,与“四化”建设的伟大斗争实践相结合。②设立伊春市文艺创作奖励基金。③建立文艺创作特殊贡献奖,在国家评奖中获二等奖以上者或在省大奖中获一等奖者,可给作者晋升一级工资。④各级党组织要关心专业和业余作者,让他们参加必要的会议,阅读有关文件。⑤建立上演新剧目、新节目的稿酬制度。⑥破除专业作者终身制。⑦建立合同创作员制度。⑧动员社会力量培养群众性创作队伍。⑨努力办好《林苑》杂志。⑩积极开展文艺评论工作。⑾各文化艺术部门和艺术单位,要把培养创作人才的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认真抓好。⑿加强对文艺创作工作的组织领导。
下发《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议》 1985年8月28日,市委通过了《中共伊春市委员会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议》。提出了教育改革的主要任务,明确了全市教育改革具体措施,强调对教育改革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