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县、区委、直属党委
第十四节 县、区委、直属党委
1952年12月,中共伊春县委成立后,建立起第一区(伊春)、第二区(南岔)、第三区(带岭)、第四区(翠峦)4个区委。
1954年2月,中共伊春林区工作委员会成立(县委撤销),除领导原县属的4个区委以外,还领导带岭森林工业实验学校、南岔森林工业局、大丰森林工业局、五道库森林工业局、翠峦森林工业局、乌敏河森林工业局、双子河森林工业局、友好森林工业局、上甘岭森林工业局9个党委。
1955年8月,第一区(伊春)、第二区(南岔)、第四区(翠峦)3个区委改为镇委,同时增设了乌敏河、美溪、浩良河3个区委和双子河镇委。
1956年1月,工委根据省委指示对地方党组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下设带岭、南岔、翠峦、伊春、双子河5个镇委。同年2月,改伊春森林经营局党总支为党委。到5月,工委领导5个镇委,10个局(校)党委。1956年5月,中共伊春林区委员会成立,除领导原工委所属的5个镇委及10个局(校)党委外,还于1957年2月,改丰林森工局党总支为党委;3月,改林业工程公司党总支为党委。到9月,林委领导着5个镇委、12个局(校)企事业党委。
此间,成立中共伊春市委员会,下属带岭、南岔、伊春、双子河、翠峦、大丰6个镇委,美溪、浩良河、五营3个镇党总支及带岭实验森工局、南岔森工局、大丰森工局、五道库森工局、翠峦森工局、乌敏河森工局、双子河森工局、友好森工局、上甘岭森工局、丰林森工局、伊春森林经营局、南岔第二木材综合加工厂12个党委和新青森工局、红旗森工局、浩良河制材厂、林业设计公司、林业中心医院5个党总支。并于1957年11月,改新青森工局党总支为党委。同时对地方党组织作了调整,成立了带岭、南岔、伊新、双子河、翠峦、美溪、浩良河、五营8个区委(1958年11月,改名为区人民公社党委)。1958年1月,建立伊东森工局党委;3月,撤销伊春森林经营局党委;并建立东风森工局筹备处党总支(12月,改为东风林业局党委);5月,将南岔、大丰、美溪(原五道库)、翠峦、乌敏河、双子河、友好、上甘岭、丰林、新青、伊东11个森工局党委改为林业局党委;红旗森工局党总支改为红星林业局党委;7月,建立五星钢铁厂党委(1961年撤销);1959年2月,建立友好木材综合加工厂党委;10月,建立南岔第一木材综合加工厂党委(1960年8月,一厂与南岔第二木材综合加工厂合并,一厂党委撤销,改称南岔木材综合加工厂党委。1962年2月,又改名为南岔水解厂党委)。1960年3月,建立了大西林铁矿党委(1962年6月撤销);6月,建立了市委党校党委;7月,又新成立了8个人民公社党委,此时全市有带岭、南岔、大丰、大西林、美溪、伊新、浩良河、翠峦、乌马河、双子河、红山、五营、五星、红星、新青、东风16个人民公社党委。9月,建立双子河钢铁厂筹备处党委(1961年11月撤销)。
1961年1月,建立了小西林铅锌矿党委(1962年4月撤销)。1962年3月,建立了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党委(1963年2月改为市森林警察大队党委)。6月,建立林业工程公司党总支(1962年10月改党委),还建立了市商业局党委;8月,建立了市文教党委(1963年2月撤销)和带岭林业干部学校党委。1962年12月,把16个人民公社党委改为带岭、南岔、大丰、美溪、伊新、浩良河、翠峦、双子河、五营、五星、新青11个区委;到1964年9月,市委领导着11个区委,14个林业局党委,7个厂矿企事业党委,9个企事业党总支。10月,中共伊春特区委员会成立,实行政企合一,领导带岭、南岔、大丰、美溪、翠峦、乌马河、双子河、友好、上甘岭、五营、红星、新青、东风13个区(局)党委,浩良河、伊春2个区委,伊春特区贸易公司,带岭林业干部学校,中共伊春特委党校,伊春森警大队,特委直属机关,南岔木材加工水解联合厂,友好木材综合加工厂,伊春木材综合加工厂,小西林铅锌矿,林业工程公司,林业设计队11个企事业党委。
1965年2月,建立特区电业局党委;4月,伊新区委改为伊春镇委;5月,建立伊东林业局党委(1966年3月撤销);12月,建立伊春林业机修厂党委。1966年3月,建立伊春林业中心医院党委;4月,建立护林营林站党委;6月,建立乌伊岭林业局党委;8月,建立大西林铁矿党委;特委领导13个区(局)党委、1个镇委、1个区委、16个局厂矿企事业党委。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967年1月,伊春实行军事接管。至此,各级党组织停止了一切工作和活动;5月后,各单位成立了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的领导。并在革命委员会内建立起党的核心小组。
1972年10月,成立中共伊春地区委员会,下属铁力、嘉荫2个县委,带岭、南岔、大丰、美溪、翠峦、乌马河、友好、上甘岭、五营、红星、新青、东风、乌伊岭13个区(局)党委,田升、铁力、桃山、朗乡4个林业局,铁力干馏厂、铁力火柴厂、南岔木材水解厂、西林钢铁厂、伊春木材加工厂、伊春林业机械厂、友好木材综合加工厂、新青木材综合加工厂、西林铅锌矿、大西林铁矿、省有色金属地质七0七队、地区电业局、地区商业局、地区卫生局、地区五七干校、林业中心医院、伊春森林警察大队、地区革委会政治部、地区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地区革委会办公室、林业工程公司、林业部科学研究院机械研究所、地区革委会保卫部27个党委及伊春、西林2个区委。
1973年1月,建立了省冶金地质七0六队党委(1976年12月迁走)及七0四队党委。4月,建立地区广播事业管理局党委(1973年12月撤销)和省林业科学院林业机械研究所党委(1978年5月迁走)。10月,建立地区粮食局党委和省电力建设公司第一工程处党委(1975年1月迁走)。11月,撤销地区办公室、生产部、保卫部党委;12月,建立乌拉嘎金矿党委。
1974年,建立地区二一0发电厂党委(1975年划给合江地区);4月,建立苔青水泥厂党委。11月,建立伊春林业结核病院党委(1975年9月,改名省林业结核病院党委)。
1975年1月,建立省带岭林业干部学校党委。10月,建立地区公安局党委;11月,撤销地区卫生局党委。
1976年2月,建立地区木材综合利用短训班党委(同年12月撤销)。6月,建立地区师范学校党委;11月,建立地区卫生学校党委。
1977年5月,林业部科学院机械研究所迁哈尔滨。10月,建立晨明水泥厂筹备处党委。
1979年3月,撤销地区“五·七”干校党委。11月,建立伊春林业科学院党委。年底,地委下属县委2个,区委2个,区(局)党委13个,工业企事业单位党委31个。
1980年4月,中共伊春市委恢复,下属铁力、嘉荫2个县委;西林、伊春2个区委;带岭、南岔、大丰、美溪、翠峦、乌敏河、友好、上甘岭、五营、红星、新青、东风、乌伊岭13个区(林业局)党委;铁力林业局、双丰林业局、桃山林业局、朗乡林业局、铁力干馏厂、铁力火柴厂、南岔木材水解厂、西林钢铁厂、苔青水泥厂、伊春木材综合加工厂、伊春林业机械厂、友好木材综合加工厂、新青木材综合加工厂、西林铅锌矿、大西林铁矿、乌拉嘎金矿、省冶金地质七0七队、森林警察大队、林业工程公司、市建筑公司、市农业联合企业公司、省林业干部学校、市粮食局、市供销合作社、市邮电局、市电业局、市公安局、市机械电力局、省林业结核病医院、林业中心医院、林科院、林业勘察设计院、教育学院、市委党校、师范学校、卫生学校、林校、省林业科学研究所、市商业局、市委直属机关、市政府直属机关41个党委。1981年3月,建立伊春林业发电厂筹备处党委(次年7月改名为伊春林业发电厂党委)和市城市建设局党委(1985年11月撤销);5月,建立市交通局党委;7月,建立市第二轻工业局党委;将省林业干部学校党委改为省林业干部学院党委(1985年5月又改为省森林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党委)。8月,建立市工业局党委和市物资局党委。11月,建立市文化局党委;1982年2月,建立晨明水泥厂党委;3月,建立市农机局党委(1983年12月撤销)。
1982年6月,伊春林校、伊春林业干部学校党委改为伊春林校、伊春林管局干部学校党委。
1983年12月,建立市农牧渔业局党委;撤销市机械电力局党委及市公安局党委(1985年10月,公安局党委又恢复);12月,还建立了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党委(1985年9月撤销);撤销了市农业联合企业公司党委。
1984年4月,将大丰区委改名为金山屯区委,乌敏河区委改名为乌马河区委,东风区委改名为汤旺河区委,森林警察大队党委改为伊春森林警察支队党委。9月,建立市广播电视大学党委;12月,建立市工业品贸易总公司党委(1985年9月撤销);同时建立市副食品贸易总公司党委(1985年9月撤销);市医药管理局党委(1985年11月撤销);市医药药材总公司党委(1985年9月撤销);市消防支队党委(1985年9月撤销);1985年7月,建立市第一医院党委;9月,建立市公用事业局党委。
到年底,市委下属县委2个;区委2个;区(局)党委13个;企事业党委5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