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人防机构
第七章 人民防空
第一节 人防机构
中共伊春市人民防空组织机构,始建于1965年10月。当时的任务,主要抓全市的战备教育和小三线建设及城市人民防空。1966年3月,为中共伊春特委备战办公室、兼为特区人民政府防空办公室。
1969年,成立市反侵略斗争指挥部。1970年,撤销市反侵略斗争指挥部,建立地区战备领导小组,下设战备办公室。办公室下设防空组、战勤组、科研组、秘书组,隶属地区公安局领导,人员30人。同年,国家人防委召开第二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伊春市被确定为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之一。从此,伊春的人防战备实行有计划、有重点的建设方针。人防工程建设逐步从单纯考虑群众的隐蔽,转向打、防结合。1973年5月,战备办公室改为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设防空科、工程科、科研基地科、秘书科。1974年9月4日,根据中央《关于健全人民防空领导体制问题的通知》,人防办公室作为长期办事机构,列为正式编制,为同级革命委员会的部、委、办一级机构。1978年,在第三次全国人民防空工作会议上,伊春被列为全国人民防空工作三类城市。1983年,在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中,市人防机构,仍设在市政府,作为常设职能机构。各县、区、局、厂、矿,受政府机构序列指数限制,人防办公室隶属于政府办公室,但人防机构保持独立,仍称人民防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