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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资源消长

第十篇 森林资源

第一章 资源概况

第一节 资源消长



  一、森林经理调查

  伊春林区第一次森林经理调查于1953~1962年进行,调查总面积3962787公顷,其中地方林业319636公顷,伊春林业管理局3514143公顷,省直属林业129008公顷。在调查总面积中,林业用地面积3579728公顷,其中地方林业227302公顷,林业管理局3227073公顷,省直林业125353公顷。在林业用地面积中有林地面积2479994公顷,其中地方林业176889公顷,伊春林业管理局2197483公顷(天然林),省直属林业105622公顷(天然林)。在调查总面积中,活立木总蓄积量431207473立方米,地方林业14475000立方米,伊春林业管理局393869812立方米,省直林业22862661立方米。有林地活立木蓄积量392778394立方米,地方林业13785000立方米,伊春林业管理局357470436立方米,省直林业21522958立方米。1966~1971年,进行了第二次森林资源调查,调查结果未作正式资料使用。
  1975~1976年,进行了第三次森林资源调查,调查总面积4099750公顷。其中地方林业480393公顷,伊春林业管理局3488692公顷,省直属林业130665公顷。林业用地面积3515367公顷。其中地方林业320624公顷,伊春林业管理局3068437公顷,省直林业152353公顷,在总面积中,有林地面积2492073公顷。其中地方林业261260公顷,林业管理局2128750公顷(天然林2004729公顷)省直属林业102063公顷(天然林101764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309972971立方米,其中地力林业17733000立方米,林业管理局270105090立方米,省直属林业22134881立方米。有林地蓄积量286216971立方米,其中地方林业16541000立方米,林管局247586090立方米,省直属林业22089881立方米。1985年,开始了第四次森林资源调查,当年仅调查朗乡和带岭两个林业局。
  林管局所属各林业局和省属林业单位,由于隶属关系和经营区域的变更,给森林资源统计带来很大困难。1979年,省林业总局森林资源调查管理局,在进行各地区各单位的森林资源统计时,按1976年区划的经营范围,分别用第一次森林经理调查和1976年森林资源清查成果整理汇总。以此对比上述时期内森林资源变化情况,并作为以后森林资源变化的基数。

  二、1985年森林资源

  1985年,全市林业总面积4056512公顷,其中地方林业424660公顷,林业管理局3502188公顷,省直属林业129664公顷。在总面积中,林业用地3460012公顷,其中地方林业278777公顷,林业管理局3056546公顷,省直属林业124689公顷。在林业用地面积中,有林地2539896公顷,其中地方林业185292公顷,林业管理局2249780公顷,省直属林业104824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270943503立方米,其中地方林业17695885立方米,林业管理局235729050立方米,省直属林业17518568立方米。在活立木总蓄积量中,有林地蓄积量252317452立方米,其中地方林业16518885立方米,林业管理局219009050立方米,省直属林业16789517立方米。在有林地面积中,天然林2286459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90%,其中地方林业178036公顷,林业管理局2024263公顷,省直属林业84160公顷。人工林面积253437公顷,占有林面积的10%。其中地方林业7256公顷,林业管理局225517公顷,省直属林业20664公顷。在活立木蓄积量中,天然林蓄积量239533431立方米,其中地方林业16434000立方米,林管局207577000立方米,省直属林业15522431立方米。人工林蓄积量12784021立方米,其中地方林业84885立方米,林管局11432050立方米,省直属林业1267086立方米。
  伊春林业管理局的天然林中,天然用材林面积1929632公顷,其中幼龄林617097公顷,中龄林637163公顷,成过熟林675372公顷。天然用材林蓄积量195417000立方米,其中幼龄林22899000立方米,中龄林62339000立方米,成过熟林110179000立方米。在天然用材成过熟林中,按林分类型,针叶林蓄积7440.9万立方米(红松林11868立方米),阔叶林蓄积3577万立方米;按树种别,针叶树种蓄积量5314.3万立方米(红松1529.3万立方米),硬阔叶树种蓄积量2898.9万立方米,软阔叶树种蓄积量2804.7万立方米。母树林面积21329公顷,蓄积462.4万立方米。天然母树林17466公顷,蓄积443万立方米,其中红松母树林11036公顷,蓄积量335.7万立方米,落叶松母树林3363公顷,蓄积量34万立方米。人工母树林3863公顷,蓄积量19.4万立方米,其中红松母树林978公顷,蓄积量2.7万立方米,落叶松母树林2378公顷,蓄积量14.2万立方米。同年,林管局林木蓄积总生长量5433489立方米,其中天然林生长量4445524立方米,人工生长量987965立方米。更新造林后未成林地已变成人工林面积36849公顷,蓄积量1978313立方米;人工更新造林面积58127公顷,天然更新面积53703公顷。有林地面积减少41872公顷,消耗蓄积量9529730立方米,其中生产性的资源消耗9099888立方米,非生产性的资源消耗429842立方米。林木生长量与森林资源消耗量为1:1.75。当年木材产量4378926立方米,木材生产与资源消耗量为1:2.18。森林覆被率由1984年的62.4%提高到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