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章 森林调查规划

第二章 森林调查规划


  森林资源调查是森林经理的主要组成部分和基础,为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制定林业生产建设计划提供森林资源数据。在过去封建王朝及至中华民国都没有进行过系统的森林调查。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后,为加紧掠夺东北的森林资源,不仅设置了营林机构,还在部分林区进行了林野调查,并编制了部分林业事业区的管理档案。30年代在东北林区进行了航空摄影调查,但未形成系统的资料。
  1953年,国家林业部派出森林经理调查大队,开始在小兴安岭南坡进行林区开发建设以来的第一次森林经理调查。调查范围是田升、铁力、桃山、朗乡、南岔、大丰、美溪、乌敏河、翠峦、双子河、友好、上甘岭、丰林、红星、新青、东风、带岭等森林工业局。调查结束后,编制了各林业局的森林经理施业案。1959年,黑龙江省林业厅派省森林资源调查大队,对小兴安岭北坡林区进行森林调查,调查范围是沾河、库尔滨河、乌云河流域的林区,其中包括原规划的长青、克林、大平台等林业局。在调查的基础上,各林业局编制了森林经营利用方案。1964年前,田升、朗乡等林业局由省森林资源调查大队进行复查,从1964年起,本林区进行了森林经理复查。到1971年复查结束。培训人员和调查试点工作,由林业部规划局派出的工作组进行技术指导,伊春林管局具体组织,首先在美溪林业局实施复查,随后,各林业局(大平台林业局未搞复查)组成森林经理复查大队,在省森林调查大队的技术指导下,各林业局先后完成了复查任务,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这次森林资源复查的质量低劣,数据失真,没有编制经营方案。1975年,本林区进行森林资源复查,林管局从各林业局抽调调查人员,以南岔林业局为主,组成森林资源复查大队,在省森林调查大队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首先完成了该局的森林清查任务。1976年,各林业局森林资源清查工作全部结束。1985年,伊春林区又一次开始了森林资源调查工作,那次森林调查由省专业森林调查大队负责,首先在朗乡和带岭2个林业局进行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