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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调查种类

第一节 调查种类


  1973年起将森林资源调查分三类,即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一类调查),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作业设计调查(三类调查)。
  全国森林资源清查 以省(市、区)、大林区为单位进行的森林资源清查,是为制定各种林业计划、规划和预测趋势提供依据。1976年,伊春林区,按国家林业部统一部署,为建立省级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进行了森林资源清查工作,调查成果有森林资源统计表,森林资源消长表,样地调查因子登记表,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报告,固定样地位置分布图等。
  规划设计调查 以国营林业局、林场、县(旗)或部门所属林场为单位进行的调查,是以满足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林业企业总体设计和县级林业区划、规划、基地造林规划等项的需要。调查成果由调查会议确定,一般包括表格材料、图面材料、文字材料。本林区于50年代进行的森林经理调查,也是首次森林资源调查。随后在60年代、70年代和80年代相继进行了森林资源复查工作。
  作业设计调查 是林区企业为满足森林主伐设计、更新造林设计、森林抚育采伐设计等项生产需要而进行的作业设计调查。本林区的各林业局、区、县(市),每年均按各项生产任务进行作业设计调查。调查设计成果按林业部颁发的《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采伐更新调查设计规范》的要求,提供各种调查设计表,调查设计说明书和平面图,形成完整的调查设计文件。
  航空调查与森林航空摄影测量 50年代中期,国家林业部航调队对小兴安岭北坡林区进行了航空调查;同时,林业部航测队对本林区进行了第一次航空摄影。70年代中期,国家民航局航测队对本林区进行了第二次航空摄影测量。
  林业企业总体设计勘察调查 在1954~1958年,伊春林业设计公司对汤旺河上游林区进行总体设计调查,并编制了丰林、红星、新青和东风4个林业局的总体设计方案。1974年,伊春林业勘察设计队编制了乌伊岭林业局总体设计方案。
  更新造林普查 根据国家林业部的统一部署,本林区先后于1974年、1979年、1985年连续3次进行更新造林普查工作。普查工作是在市更新普查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各林业局、区组织临时的调查队完成的。
  林木生长量调查 根据林管局安排,1978年伊春林区选择了11个林业局,在市营林局指导下,由各局林业调查队进行了林木生长量调查。
  土壤普查 根据国务院和林业部的要求,伊春林区(含铁力、嘉荫两县)于1980~1985年,在市区划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各局、区、县组成普查队,先后完成了土壤普查工作。